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3:10:17 174 人看过

房屋租赁纠纷产生的原因是什么?依法租赁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目前,依法转让、抵押房屋的意识深入人心,但依法租赁房屋的观念却十分淡薄。非法租赁很难处理。目前,在房屋租赁市场上,相当一部分房主为了追求高额租金,既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也不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目前,社会公众依法转让、抵押房屋的意识普遍,但依法出租房屋的观念十分淡薄。很多人认为是否有租赁合同是一件小事。双方的租赁关系仅停留在口头协议层面。房屋租赁只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事。无需额外支付注册费。双方经常达成口头协议。如果按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太麻烦。(2)非法租赁很难处理。目前,在房屋租赁市场上,相当一部分房主为了追求高额租金,既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也不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甚至层层转租,将违法建筑和法律禁止的房屋出租给来历不明的各类违法人员,甚至实施犯罪。对此,虽然物管部门可以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对于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人,缺乏更为强硬有效的手段来处理违法出租行为。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日趋活跃,一些非房地产管理部门也纷纷介入住房市场租赁管理。主要有工商、公安、计生等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做了很多协调工作,但收效甚微。房屋租赁市场原本由房地产部门统一管理,却被人为分割,多方管理,多部门运作。结果,没人管,没人管得好。这种情况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而且造成管理体制和市场秩序的混乱,不利于房屋租赁市场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4)行业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完善地方规章制度,加强行业管理既是法治的要求,也是依法行政、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的迫切需要。为使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建设部发布的《城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于1996年6月正式实施。随后,北京、上海、浙江、深圳、广州等地的人大、政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相继出台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细则。但仍有部分城市没有制定相应的地方配套实施细则,导致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法管理过程中缺乏切实可行的管理规范,执法“空白”现象时有发生,使管理工作混乱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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