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不予转让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4:36:23 490 人看过

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一是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土地用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项目,即用于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经济适用住房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进行,因此,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转让后仍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也可以不补办出让手续。

二是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三是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四是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

五是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

六是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4日 1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罚款额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罚款额度为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且没收违法所得。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
    2023-04-22
    78人看过
  • 转让旧房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准予扣除项目
    问题:我单位把一栋房产销售了,这栋房子是10年前买的,在转让时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准予扣除项目?答:吉地税函[2007]78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应委托经省以上有关部门授予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评估报告和支付评估费用的正式发票。无评估报告的,按下列办法计算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无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以应缴纳契税的计税金额确定为转让收入,按扣除项目的金额=发票所载金额×(1+购房年度×5%)的公式计算扣除项目金额。(二)对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无评估价格,又无购房发票的,实行核定征收。以应缴纳契税的计税金额作为核定征收额,依率计征。计税金额50万元以下的(不含50万元),核定征收率为0.3%;50万元至100万元的,核定征收率为0.5%;100万元以上的,核定征收率为1%.提示:看您属于哪种情况,有评估价格要提供评估报告及
    2023-05-04
    450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价格如何确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和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但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价格,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条件。第二十一条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和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但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价格,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房地产项目转让如何防范风险1、对于单一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对于只拥有单一项目的纯粹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尤其是全部股权转让,仍应注意项目法定转让条件的限制。2、对于不符合完成投资总额25%等法定条件的项目,可采取如下方案解决:(1)
    2023-04-17
    488人看过
  • 哪些情形造成房地产转让无效
    房地产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合同主体不适格的;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违背公序良俗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一、怎么认定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即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例如,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即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即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7、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无效的合同
    2023-04-11
    355人看过
  • 重庆哪些房地产项目的住宅转让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来自綦江的邓女士是一家台商房地产企业的代表,她很关心土地增值税的问题。她想搞清楚哪些房地产项目的住宅转让不预征土地增值税。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重庆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9号)规定,以下4种类型的房地产项目,对住宅转让不预征土地增值税。1、棚户区或危旧房改造安置房项目;2、经济适用房项目;3、政府实施的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保障性住宅项目。
    2023-05-29
    199人看过
  • 符合哪些条件才能进行房地产项目转让?
    1、地产项目转让交易活动中,转让方应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2、转让方必须已经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持有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批文;3、转让项目,必须是已经进行了一定投资,包括三通一平、工程交易的房地产地质勘察、建筑设计等工作;4、必须是已经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通用版<p>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p><p>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7-05
    423人看过
  • 房地产项目转让所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项目转让需满足以下条件:1、在房地产项目转让交易活动中,转让方应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2、转让方必须按照转让合同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持有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3、转让项目必须进行一定的投资,包括三通一平、房地产地质勘察、建筑设计等工程交易;4、必须是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许可证并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根据相关规定,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项目转让风险以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房地产项目,目前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尚处于空白地带,一直以来有大量的实践存在。如有操作不慎,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2008年12月,上海地产富豪周小弟旗下的懿德公司即因涉及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而被控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因此,房地产商应视项目具体情况布署不同对策,以应对转让过程中的风险。1、对于单一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对于只拥有单
    2023-07-06
    318人看过
  • 有关房地产合作开发及项目转让的一般概念
    1、房地产:指有条件、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和相应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合二为一,并能够作为商品进行流通的不动产。2、房地产合作开发:通常是地产和房产的合作开发,指以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与对土地开发进行投资一方对特定地块的建设项目以合资或合作方式进行共同开发的行为。合作开发的土地使用方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作开发的实质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3、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主要模式:(1)法人型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各方组成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名义办理有关手续,合作开发的权利义务由公司项目章程具体明确。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模式:A土地协议折价入股方式构成合作投资比;B土地评估作价入股方式构成合资投资比例。(2)合伙型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各方未组成项目公司,以投资各方名义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合作方式、投资及权益分配比例均由合作协议约定。包括:A合作开发涉及一个项目;B合作开发涉及几个用地性质规划用途不一的项目;C
    2023-02-04
    377人看过
  • 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不能转让的房地产有哪些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共有房地产,未得到其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一、买房改房应该注意什么在房改房中,只有产权性质为“成本价购买”的房产可以直接上市交易。此外,它也只出售给只能承受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在面积和销售对象上,都有相当严格的限制。买房改房应该注意的事项主要有:第一、要验证原产权人是否有产权证,房改房的产权证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当等,这可以通过房管部门查验便一目了然。假如有人以种种借口解释拿不出产权证正本而只能给复印件,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防上当受骗。在查验产权证时,还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若不是同一个人,则必须搞清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可靠?特别是,产权证的产权分配比
    2023-04-05
    131人看过
  • 不招标项目的几种情形
    1、需要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的建设,生产或者提供。3、已经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了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需要向原中标方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一、民营企业建房需要招标吗民营企业自投资建设需要招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二、国企项目是否需要公开招投标?必须招标。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
    2023-03-22
    493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的房地产不予或暂缓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一)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二)涉及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事项,未经处理或正在处理之中的;(三)受理申请后发现申请文件需要修正或补正的;(四)发生《房地产登记条例》情形而需暂缓登记的(即房地产权利受到司法机关或市政府没收、查封等限制的);(五)法律、法规、市政府规章规定应暂缓登记的其它事由。一、老人去世房产怎样继承?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3、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
    2023-06-22
    131人看过
  • 离婚时房产不予处理的情形
    1、没有取得房产证且双方协商不了的取得房本后另诉2、只有一处住房,且有贷款,双方都要房的离婚后另诉。3、两限房的申请表中有第三人参与申请的协商不了的,另诉。4、都主张是个人财产,双方都不同意评估的;或者一方主张是个人财产,另一方主张是共同财产的,诉讼中任何一方都没有申请评估的另诉。5、房产中有父母的名字涉及第三人,另诉。一、男方出轨有了孩子离婚财产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及分割原则一、协议分割对协议反悔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认为协议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的,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二、判决分割1、原则上均等分割2、双方条件同等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如住房等;或者给抚养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4、补偿机制:离婚有过错方对无过错方补偿;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应由另方补偿;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而另方离婚后无房居住的并且经济困难的,可
    2023-06-26
    405人看过
  • 房产赠予子女的情形
    (一)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二)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一、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
    2023-02-13
    295人看过
  • 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范本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出让方: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伙公司),于200X年X月X日成立,由甲方XXX、XXX、XXX、XXX共同出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验资到位资金1200万元人民币)。截止到20X0年X月X日,实际已投资人民币4600万元。为壮大并发展合伙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便于今后履行,特订立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照履行:一、股权转让:(一)甲方各股东原持有的合伙公司100%股权,现甲方将其中50%股权转让给乙方。(二)甲方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权益,包括合伙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100%所代表之利益。(三)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未披露
    2023-06-02
    30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哪些房地产可以过户的情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6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法律的范畴,其中有一些强制性的规定,比如: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
    • 房地产项目转让所需提交的文件、房地产项目转让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08
      1、房地产项目转让申请表;2、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的申请转,受让的文件;3、立项审批文件;4、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6、已经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证明文件,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7、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总平面图;8、如涉及到城市房屋拆迁,则还需要提供房屋拆迁安置情况说明;9、受让方的上
    • 不授予专利的项目包括几种情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03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3、科学发现。 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6、动物和植物品种。等等。
    •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 在哪些情况下, 转让项目使用权需要支付补偿金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是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出卖给受让人,双方就转受让该建设项目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作出了明确规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
    • 转让房地产项目应当多久备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1
      转让房地产项目应当在30日内备案。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