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效力异议的处理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5 00:50:06 151 人看过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他们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他们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另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如果仲裁机构先于人民一法院接受申请并已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同时通知仲裁机构终止仲裁。

仲 裁 庭 与 法 院 仲 裁 协 议 效 力 确 认 权 冲 突 解 决

如果您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您需要向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如果您申请确认国内仲裁协议效力,根据同一条规定,您需要向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如果您申请确认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根据同一条规定,您需要向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申请。如果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则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

请注意,根据不同案件类型,管辖法院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时,请务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正确地向正确的法院提出申请。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时,可向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申请仲裁或裁定。若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则由法院裁定;若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则由法院受理。涉外仲裁协议国内申请确认效力时,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相关规定处理。请查阅法律法规以确保正确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一条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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