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土地如何流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26:34 117 人看过

如何转让国有企业的土地I.转让合同的形式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登记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在签订转让合同前,应当核实转让人的资格。出让人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者集体单位的,应当提交有资产处置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证明。出让方还应仔细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是否存在重大债务纠纷等,避免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果。出让前,应当对土地出让价格进行评估。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特别是出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否存在瑕疵,是受让人必须关注的焦点。在签订转让合同前,一定要到国土部门和房地产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是否有抵押和司法限制。鉴于调查是否存在土地权属及相关纠纷并不容易,难以判断受让人的履约能力,应当明确双方应当相互担保。转让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协商应交税费的项目、标准和金额,明确税费负担。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按土地交易价格计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以土地评估价格为计算依据。国有土地流转往往涉及土地用途的变化,特别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土地用途及相关条件是否可以变更,变更程序及费用负担等应在出让合同中明确规定。出让前,大部分土地为工业用地、办公用地等。出让后,大部分土地用于商业或住宅开发。规划部门不仅要改变土地用途,缴纳土地出让金,还要缴纳相关配套费。有的虽然不改变土地用途,但需要改变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等土地用途条件。7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1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相应转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但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延伸至地上建筑物。如果没有协议,则推定包括。已出让的国有土地未达到规定开发水平的,不得转让;已划拨的国有土地,无地上建筑物的,不得转让。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经过合同签订、国土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登记发证等多个环节,有时还涉及抵押权注销等手续,因此转让费的支付应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也就是说,按照转账程序,设定支付期限和金额,体现相互制约和监督,降低双方的交易风险。9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后的转让。转让的目的可以通过与抵押权人协商、以其他方式担保或者以支付转让费的方式解除抵押权来实现。

未经公开拍卖程序,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合法使用权是绝对不可能的。但你可以通过参与购买他的股权等方式控制他的管理权,然后想办法合并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征收国有土地企业拆迁纠纷如何解决
    一、征收国有土地企业拆迁纠纷如何解决?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企业应该配合拆迁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企业拆迁纠纷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2024-02-02
    297人看过
  • 企业破产土地流转怎么处理
    企业破产、倒闭后,土地资产处置前,我们首先应该实地调查确认权属,评估地价。对于国有划拨土地的处置,可采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进行处置,即破产企业清算组对土地资产(连同其它资产一起)进行拍卖或招标,其土地资产拍卖所得款项可首先用于职工安置。一、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什么?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2、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3、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4、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5、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
    2023-03-07
    414人看过
  • 外资企业怎么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下是关于外资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关于能否转让的问题1、关于转让按照下列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十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
    2023-02-23
    187人看过
  • 转让国有土地的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问题】供销社转让一房地产,由受让人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在办理税收手续时,地税部门说因主休不同,受让人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能作为转让人土地增值税的抵扣项目,为此转让人要缴纳高额的土地增值税。按法律规定,土地要先办理出让才能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方便起见,第40条又规定由受让人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受让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又不能作为转让人土地增值税的抵扣项目,使转让人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超常负担。那么,在同一次房地产转让行为中,受让人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可否作为转让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的抵扣项目?【解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2022-11-22
    71人看过
  • 土地流转国家有补助吗
    土地流转国家有补助。农民将土地通过转包方式进行了流转,转包的人就有权进行农业生产并领取国家发放的农业补贴,而原承包人取得的是土地流转的收益,就是转包人付给的承包费用,现在转包的人拿到国家补贴后不再进行耕种,而是把土地还给了农民,也就是原承包人,那么原承包人就可以继续进行使用,包括耕种或继续转包他人,收取流转收益。申请补贴需要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土地流转时间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土地流转价钱不低于农户终年直接运营纯收入或市、县规则基准价,同时确保流转农户每年的收益取得稳定增长,对流转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范围流转,流转价钱确实定应采取实物计价、货币兑现或依据项目盈利程度和物价上涨状况分年段肯定增长幅度,以确保农民久远土地收益不降低。曾经获得了工商部门停业执照,且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或范围、运作标准的土地股份协作社或农场能够优先取得相应的补贴扶持,契合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土
    2023-08-08
    178人看过
  • 土地流转后被国家征用如何赔偿?
    一、土地流转后被国家征用如何赔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余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二、土地流转后的拆迁补偿款应该给谁?1,、国家对土地征收是会对被征收人进行土地补偿的,农民将土地流转,土地的补偿款是归农村集体所有的,因为农村土地所有权是归农村集体组织的,所以被征收后,土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2、农村土地流转后,如果在流转合同期间发生国家征收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款分为几个部分,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
    2023-06-16
    254人看过
  • 土地流转如何架空了土地集体所有制
    中国城乡实行两套土地政策:城市土地全民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人民公社取消后,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还是在土地集体所有制这个框架下进行改革的:集体所有,个人承包。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宪法规定的,如果把土地集体所有制改没了,性质就变了。农村以村社(村)为单位进行土地所有制,是因为土地作为生产资料需要与人口变化之间产生关系,需要在生老病死的村社人口变动基础上调整土地,以实现耕者有其田,所以是一种具有社区保护性质的社区土地所有权。但由于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在土地被重新细分的基础上,保护的其实是小农经济的承包经营权。在此基础上,一方面,离开村社去城市并获得城市户口的人,他的土地荒废了集体就应该可以把它收回来,给社区有能力耕种的人。另一方面,村社集体能够自主进行或决定土地规模经营的方式,以实现土地最大效率的综合使用。倘若能够在上述两个意义上行使集体土地所有制功能的话,集体所有制就不会被架空。而现在很多时候
    2023-11-23
    347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企业被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企业拆迁如何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奖励。其中,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包括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和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补偿条例》将二者合而为一,统称为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另外,拆迁企业也会出现一些实际损失,如职工安置费用、其他无形资产损失等不同的安置方式。因此,我们将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企业的拆迁补偿分为两个公式:1。自有产权企业选择货币补偿拆迁时,补偿金额计算如下:补偿金额=土地位置补偿价+房屋面积×房屋重置价+配件设备损失及重置成本+设备拆除安装成本+辞退员工补偿费+生产经营损失停业(营业面积×每平方米补偿标准)+奖励补贴+其他无形资产损失;2。如果自有
    2023-05-31
    240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承租土地后后房屋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承租土地后房屋的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房屋造成搬迁需要的临时安置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企业拆迁主要是对建设用地的补偿费用、对企业经营设备、设施建设的补偿、对停产停业所造成损失的赔偿。市、县级人民政府还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费用和奖励。一、海宁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情况下,海宁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有以下的三种补偿项目: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费用;第二、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费用;第三、由于征收房屋导致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费用。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适当的补助和奖励。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所包含的项目有哪些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所包含的项目有以下这些:(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
    2023-03-25
    285人看过
  • 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何影响小企业
    在拆迁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国有土地企业应该补偿多少的问题。就土地使用权补偿而言,国有土地出让、划拨取得的工业用地可以纳入补偿范围。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或者划拨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纳入土地使用权补偿范围。但租赁权仍以债权的范围界定,没有以物权的形式界定,因此租赁权对土地使用权没有补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
    2023-07-01
    131人看过
  • 在我国土地转包属于土地流转吗
    属于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承包方与第三者确定转包关系后,承包方与发包方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转包不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只是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为了鼓励土地集中,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转包是政策允许的,法律上也受到保护。一、流转模式1、土地互换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30年前,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
    2023-03-26
    443人看过
  • 流转土地赔偿如何赔
    法律综合知识
    1、一般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2、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4-04-27
    46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对企业有何意义
    (1)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为规范土地使用权转让活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还要受以下几个条件的限制:通过转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转让合同终止日期和建设项目完成日期不得超过原出让合同所规定的终止日期和建设项目完成日期,不得改变原出让合同所列的权利、义务和各项用地要求。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原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全部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如需改变原出让合
    2023-08-04
    140人看过
  • 在我国房地产企业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我国房地产企业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购置新建房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里明确了购置新建房品房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对应的也就是说作为出售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的终止,因为对同一块地是不能重复征税的。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那么对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理解也应为房地产企业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如果合同规定房产交付时间的,应以交付时间
    2023-04-19
    37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小微企业如何申请土地流转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9
      小微企业可以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也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出让和划拨两种。小微企业可以以有偿方式换取别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向政府部门申请划拨。
    • 国有划拨土地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8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2.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
    • 国有土地流转应该如何进行管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5-01-12
      国有土地分为国有划拨土地和国有出让土地。国有划拨用地属于特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遇到征收时,除了结合现有地价水平和剩余使用年限之外,还需要扣除应该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剩余的才能算是划拨用地的补偿费用。具体的补偿要根据当地政策进行综合计算。我国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没有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建立单独的补偿制度。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地区而制定。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
    • 集体土地转让流程工业土地如何转让过户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9
      首先要看你们公司地块的具体情况,针对一下情况,对转让有明确的规定: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政府用地
    • 土地流转时国有资产债务如何处置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3
      (一)改制时企业必须进行严格的清产核资,由市国资管理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国有资产出售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挂牌竞价交易。国有大中型企业一般不宜以承债方式将国有产权转归没有战略投资能力的自然人。 (二)整体购买企业产权可分期付款,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成交价款的50%,余款须在3年内分期付清,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对一次性付款的给予优惠。 (三)对改制企业无法收回的债权、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