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所享有的请求权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4:02:51 447 人看过

解除合同后依然存在请求权的观点有:

1、合同解除后,不能请求违约责任,只能请求赔偿责任;

2、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3、其他观点。

合同解除权是请求权吗

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根据形成权的法律特征,在通常情况下,形成权以单方意思表示方式行使;也就是说,实现形成权既不需要向法院提出请求,也不需要进行强制执行,所以行使形成权不需要法院的裁判。不过在例外情况下,形成权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行使,此类形成权又称为形成诉权,它主要出现在亲属法和公司法中,如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公司代表权限的剥夺、公司解散、开除股东等。而合同解除权为形成权,属于私力救济权,由债权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一般而言,主张解除的当事人不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确认之诉,但主张解除的当事人必须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能够控制的地方。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13: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合同解除权有无行使期限,解除合同后有哪些维权措施
    一、合同解除权有无行使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综上,在我国,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是有期限限制的。二、解除合同后有哪些维权措施1、为避免合同的履行风险,掌握解除合同的主动权,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哪些事实的出现可以导致合同解除的问题进行事先的约定,如,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甲方出现哪些行为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反之,乙方出现哪些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中有这样的明确约定,一方面可以对双方当事人及时、全面的履行合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地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使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更为明确。这一做法对那些标的数额比较大、履行期限比较长的合同尤为重要。2、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确实
    2023-02-24
    418人看过
  • 合同解除后存在哪些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况
    (一)损害赔偿请求权独立说,王*鉴教授认为:解除权的行使并不妨碍赔偿请求权的发生,乃专指因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而言,不包括因契约消灭所生的损害。1、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典》第563条规定,除了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以外,当事人的迟延履行、根本违约、预期违约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是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大前提,因此,在合同被解除之前,也即合同仍有效存在的时候,因为违约事由的存在,违约方就已经负有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便是在违约之后行使解除权之前已经存在的。2、合同解除消灭的是合同的履行,意图恢复到双方缔约合同前的最初状态,区别于合同自始无效的概念。合同解除的是双方的原定给付义务,因此当事人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并未消灭。3、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当认为是原来合同债权的继续,虽然原债权和债务因解除而消灭,但既然合同解除权是法律对当事人的救济,那么请求权
    2023-06-14
    147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保险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以下主体有权利终止保险合同:1、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2、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3、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4、投保人、被保险人
    2023-02-18
    360人看过
  • 合同解除权由谁享有,解除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协议解除的程序。协议解除取决于双方有一致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不需要有法定解除权的存在。双方解除合同意思一致的达成一般也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当双方协商一致时,合同就被依法解除了。当然当事人也可另行约定合同解除的时间。此外,在合同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有关部门批准解除的日期才是合同解除的日期。二、行使法定解除权的程序。法定解除权是当事人以单方的意思使合同解除的权利,按其性质来说,不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三、法院裁定的程序。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要件来裁决。一、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法定程序解除权,包括法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权,在性质上都属于形成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一方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送达到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就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而无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解除权的行使,具体应当遵
    2023-03-15
    408人看过
  • 请求判决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1、受让方付款不及时;2、转让方不予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3、转让方信息披露不完全;4、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前,受让方提早行使(大)股东权利,处置公司资产,引发股东矛盾;5、公司接管过程中,转让方未依约办理各种特殊证照的变更;6、股权转让合同附生效条件,生效条件因特殊原因没有成立,但转让方和受让方实际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7、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程序存在瑕疵;8、对导致合同解除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认识产生分歧。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
    2023-03-22
    450人看过
  • 享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
    一、享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留置权为法定担保权,其成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约定创设留置权,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留置权只限于在法律规定的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范围内行使。法律未作规定的,不适用留置这种担保方式。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有偿地保管寄托人交付的寄托物,并在期限届满或依寄托人请求时将原物返还寄托人的合同。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运输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将承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的地点,货物托运人为此支付运价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指一方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依照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他方应接受所完成的工作并给付约定报酬的合同。二、留置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1、留置权人须给予债务人以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留置权人并不能立即实现留置权,而必须经过一定的期间后才能实现留置权。这个一定的期间,称为宽限期。宽限期限多长,涉及到
    2023-05-03
    151人看过
  • 合同解除权是请求权吗
    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根据形成权的法律特征,在通常情况下,形成权以单方意思表示方式行使;也就是说,实现形成权既不需要向法院提出请求,也不需要进行强制执行,所以行使形成权不需要法院的裁判。不过在例外情况下,形成权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行使,此类形成权又称为形成诉权,它主要出现在亲属法和公司法中,如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公司代表权限的剥夺、公司解散、开除股东等。而合同解除权为形成权,属于私力救济权,由债权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一般而言,主张解除的当事人不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确认之诉,但主张解除的当事人必须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能够控制的地方。一、合同的撤销权(一)欺诈合同法律上作出如此区分的理由主要在于1、贯彻意思自治原则在不涉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承认当事人对其
    2023-03-24
    240人看过
  • 哪些合同有权请求撤销
    法律综合知识
    以下合同有权请求撤销: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4、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哪些合同有权请求撤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
    2022-06-21
    350人看过
  • 物上请求权之所有权的排除妨害请求权
    所有权的妨害排除请求权,是指所有人对其所有权的圆满状态被他人妨害时,得请求妨害人除去妨害的权利。无论妨害人是否有故意、过失的主观过错。妨害的形态有事实上的妨害和法律上的妨碍。但所有人有容忍义务的,妨害人可以此抗辩,不构成妨害。容忍义务包括基于法律规定的容忍义务,如相邻关系;基于他物权发生的容忍义务。他物权是对所有权的一种限制,他物权人对所有物的使用收益,所有权人有容忍的义务;基于债权发生的容忍义务,如对承租人的使用有容忍的义务。容忍义务的举证责任应由妨害人承担。所有权妨害除去请求权的效力,是排除一定行为的妨害。其不同于损害赔偿请求权,所有人不能请求回复原状,而仅能除去妨害因素,因为妨害区别于损害,损害为妨害行为所产生的各种不利益,以故意与过失为要件,属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范畴。妨害为某一损害发生的源头,是所有人请求排除的对象,非以故意或过失为要件
    2023-06-08
    340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权有哪些类型
    一、什么是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权有哪些类型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依合同解除权产生的条件不同,可将其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1.约定解除权。合同约定解除的两种形式:一种是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另一种是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解除事由,事由发生时,可以解除合同。2.法定解除权。只有当法定情形出现,解除权人才能行使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
    2024-02-11
    105人看过
  • 求偿权的享有问题有哪些
    2008年3月,张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用于购车,并向李某出具借条一张,约定1年后还款。1月后,李某恐到期不能收回欠款,便至张某家,要求其提供保证人。不料张某已到外地打工,是时陈某因同学关系借住于张某家中,得知李某来意,陈某因感恩于张某的借住之情,便在借条上签字保证。2009年3月,张某逾期未归还欠款,李某将张某、陈某诉至南城县法院。陈某被判令还款,在履行还款义务后,又将拒不归还欠款的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垫付的欠款。张某辩称,陈某借条上签字保证,并未征得自己的同意,故保证合同无效,自己亦不承担向陈某归还欠款责任。分歧针对保证合同是否以债务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陈某、张某、李某之间的债权债务责任承担关系,有以下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保证合同的生效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故保证合同生效,陈某承担保证责任。陈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签字保证,保证人陈某与债务人张某之间未形成委托合同,且无形中
    2023-04-21
    486人看过
  • 抵押担保合同的解除要求有哪些
    1.担保合同中或者主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2.主合同经当事人协商解除的,同时约定债务人无需因解除该合同承担任何民事责任。3.担保合同当事人协商解除担保合同的,若债权人不愿放弃担保权利的,可由债务人另行提供抵押物或是订立新的担保合同,原担保合同解除。4.主合同债权消灭的。5.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一、怎样才能解除担保合同解除担保合同:首先依法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或质押注销登记的手续,然后双方按照之前协议规定或者共同签署一份解除担保协议的合同。车辆、船舶、企业动产、城市房地产及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抵押权、质押登记生效的,协议解除或依据法定条件解除抵押、质押的;应当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的,或质押注销登记手续的,应当遵守法律和相关规章的规定。担保合同可以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协议解除,或者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等在主合同出现下列法定情形时,可以与担保债权人协商解除,或依法解除担保合同: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担
    2023-03-25
    205人看过
  • 案外人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
    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应当是合同当事人,而非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一、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解除合同不用给证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或者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解除权,不行使或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二、签订的合同可以解除吗签订的合同可以解除的方式如下: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3、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一、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1、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2、人事部门填写
    2023-03-07
    376人看过
  • 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有哪些
    (二)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因其未能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义务,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中,由于民法典对催告形式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书面或口头方式均可采用,但必须经过合理期限后经发出解除通知或在催告通知中附注合理期限后仍不履行,则合同自动解除的内容方可生效。(三)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由于发包人签订及履行合同的根本目的未能实现,承包人构成根本违约,发包人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四)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不仅违背了发包方的签约意志,还极有可能导致发包方对原建筑施工质量的期望要求落空,故而在转包合同或违法分包合同认定为无效的同时,发包人也可通过解除权来直接维护自身利益。
    2023-06-14
    6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哪些人享有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05
      享有合同的任意解除权的人主要包括不定期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委托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保管合同的寄存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等。
    • 合同期间解除合同赔偿请求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24
      解除合同赔偿请求包括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解除合同后,被解除方有哪些权利可以要求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2-04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金额计算方式,依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以及解除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水平来决定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若涉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擅自解除合同的情况,则应依照实际产生的经济补偿金数额乘以二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法定经济赔偿金。 在阐述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方面,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个重要步骤: 第一步,如果所签订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那么赔偿的重点应该着眼于对义务履行方由于履行合同所遭受
    • 解除合同后如何享有留置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2
      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己的债权而消灭。债权也可因其他原因(混同、抵销、免除等)而消灭。债权消灭,作为债权担保的从物权,自然随之消灭。
    • 合同期满后是否享有解除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30
      合同履行完毕不享有解除权。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解除,不用再解除合同。法律规定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