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报销医药费时,用人单位应提供哪些资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0:10:26 125 人看过

法律百宝箱导读:问: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报销医药费时,用人单位应提供哪些资料?答:

(1)职工伤亡事故定性结论书(原件)(2)职工工伤门诊治疗的应提供《广东省医疗收费专用收据(门诊)》,付方、检查报告单及门诊病历(3)职工工伤住院应问: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报销医药费时,用人单位应提供哪些资料?答:(1)职工伤亡事故定性结论书(原件)(2)职工工伤门诊治疗的应提供《广东省医疗收费专用收据(门诊)》,付方、检查报告单及门诊病历(3)职工工伤住院应提供《广东省医疗收费专用收据(住

问: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报销医药费时,用人单位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职工伤亡事故定性结论书(原件)

(2)职工工伤门诊治疗的应提供《广东省医疗收费专用收据(门诊)》,付方、检查报告单及门诊病历

(3)职工工伤住院应提供《广东省医疗收费专用收据(住院)》,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单及出院小结

(4)疾病证明书

(5)其他相关医疗档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报销相关文章
  • 到市医保中心报销医疗费用时需提供什么资料
    2012年,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方式将逐步改为在定点医院(药店)直接结算,实行专家组统一为慢性病患者开具处方,今后不再由患者本人到医院找医生开处方。处方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不变。以达到减少报销环节、提高报销速度的目的。一、门诊特殊疾病设年度起付标准,在职500元,退休4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按65%的比例报销。门诊慢性病费用不再与住院费用进行累计,不计入大额医疗保险。一个参保年度内,门诊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二、2012年7月份后,所有慢性病费用实行处方管理。慢性病患者本人提供其当前使用的处方,市医保中心组织专家小组对每个慢性病患者的处方进行统一审定,形成最终的慢性病购药处方。药品报销范围必须为慢性病处方内药品费用,超出处方范围的用药,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三、慢性病人员可选择一家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作为自己购药的定点。定点一经选定后,本年度内不得再到其它定点购药
    2023-05-05
    92人看过
  •  工伤职工如何自费报销单位提供的工伤保险?
    企业应先承担工伤医疗费用,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理赔流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并承担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自费部分。这符合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在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工伤事故时,企业通常会先承担医疗费用,待伤情趋于稳定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随后进行工伤理赔流程。但是工伤发生后,谁应该报销劳动者的自费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
    2023-11-12
    327人看过
  • 出境报检时应提供的单证、资料
    1.对外贸易合同、销售确认书或订单,出口中成药(蜂王浆、蜂王浆剂、中药酒等)时,除提供外贸合同外,还应提供购销合同及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批准证书。2.信用证,非信用证结汇的应在报检单上注明结汇方式。3.发票及装箱单。4.实施卫生注册及质量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应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卫生注册/质量许可证副本,并在报检单上注明卫生注册证号或质量许可证号,同时提供厂检合格证。5.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外包装(如:纸箱、木箱、麻袋、集装箱、塑编袋等)报检时应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提供:1.凭样成交的:除提交一般性报检文件外,还需加附成交样品;2.出境尸体、棺柩、骸骨的报检,报检人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1)死亡者护照或海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死亡者证明书一份;(3)死亡医学证明书一份;(4)当地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一份。出境报检实务概述1、出境货
    2023-08-17
    295人看过
  • 青海医保报销时应提供哪些信息
    一、青海医保报销时应提供哪些信息1.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带齐以上资料到青海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提示:被保险人仅携带医疗保险卡、门诊病历、检查报告、财务统一的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收据等资料到青海省社会保障中心相关部门,即可立即办理青海省医疗保险报销。经审核,资料齐全、合格。二、青海省医疗保险政策1.大病医疗报销比例大病医疗险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达80%-
    2023-05-25
    237人看过
  • 单位未报工伤医药费谁承担
    一、单位未报工伤医药费谁承担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二、认定工伤标准认定工伤标准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2023-10-08
    459人看过
  • 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医疗待遇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医疗待遇时,经办人应提供以下材料:(一)用人单位的授权书;(二)伤者的委托书;(三)工伤员工医疗的有关材料和有效票据,所提供票据应与病历本上的日期、姓名一致,并附上费用明细清单;(四)工伤员工填写的《工伤职工自愿不做劳务鉴定保证书》或提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五)经社保部门核准的《深圳市工伤保险大型治疗项目准单》(使用特殊检查治疗项目的);(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单位出具事故相关各方(含保险公司赔付)承担伤者医疗费的证明(属于机动车事故的);(七)其他相关材料。
    2023-06-14
    334人看过
  • 哪些属于申报工伤应提供的材料
    (一)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由设区的市级相应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
    2023-06-02
    406人看过
  • 单位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提供哪些资料
    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统一发票)报税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其他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一)车主身份证明1、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二)车辆价格证明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报税联;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三)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2、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和车辆检验证明(复印件)。(四)车购税信息采集二维条码原件。(五)经
    2023-05-04
    208人看过
  • 员工工伤单位负担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一、员工工伤单位负担哪些费用可以报销根据《社会保险法》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应承担三项费用:一是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二是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应与其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二、劳动者办理工伤报销的材料是什么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2.《诊断证明书》及门诊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23-04-01
    155人看过
  • 工伤期间单位不提供工资报酬应该如何处理
    一、工伤期间单位不提供工资报酬应该如何处理工伤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二、工伤医疗期上班工资怎么算工伤医疗期上班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来算,发生工伤事故以后,员工的各种待遇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
    2023-11-26
    420人看过
  • 申报工伤应该提交哪些资料
    1、申报工伤应该提交的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一、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1、工伤认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职工所受伤害是否是工伤的问题,其认定结论可能是工伤或视同工伤,还有可能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几种情形。2、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不
    2023-04-03
    185人看过
  • 工伤报销医疗费用是给个人还是给单位?
    一、工伤报销医疗费用是给个人还是给单位?工伤报销医疗费用是可以给个人也可以给单位。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部分是在申请工伤待遇审核之后转入审核申请表上选择账户的,可以是员工也可以是公司账户,需要员工和单位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都需要哪些材料工伤费用报销需要的资料:1.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
    2024-03-18
    72人看过
  • 工伤医疗费用应当由哪些单位承担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照常支付劳动者治疗工伤期间的停工工资,,如果造成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还应支付伤残津贴。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工伤医疗费用一般由企业承担,员工在非必要的情况下选择超出目录范围的治疗方案且未经企业同意的费用由职工自己负担。企业承担:依据条例规定,承担劳动者工伤赔偿费用是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工伤保险基金只是通过互助性保险方式帮助企业分散经营风险,而不是企业工伤风险的替代形式。当工伤诊疗目录中费用不足以治疗伤害,范围外的费用如果是治疗所必需的合理的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
    2023-07-21
    99人看过
  • 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以下资料: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以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2023-07-30
    213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报销是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在责任范围内给予工伤事故的赔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工伤保险报销是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在责任范围内给予工... 更多>

    #工伤报销
    相关咨询
    • 工伤申报材料无需提供事故处理单,应当提供哪些资料?应当提供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2
      工伤申报材料无需提供事故处理单,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
    • 单位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结算表》,应提供哪些资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5
      1、《工伤认定书》(属于首次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提供原件; 2、属于门诊治疗的报送:病历复印件、门诊费用原始凭证、药品和诊疗项目清单原件,检查报告原件; 3、属于住院治疗的报送:住院费用原始凭证,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等材料的原件; 4、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跨地区转诊转院的,应事先由主治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填报《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经社保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前往。
    • 在xx单位上班给员工报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9
      成都营门口社保局全称为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社保局生育险报销须知:所需资料: 1、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2、失业证 3、身份证、生育指标(准生证)、婴儿出生证、结婚证、出院证明、住院费票据、个人结算性存折(已签订每月扣款协议则不虚提供)办理条件:1、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2、在12个月之内不能产生滞纳金。3、配偶交社保满12个月也可报销,但报销
    • 报销的药费在用人单位需要什么资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
      这种情况有合同就带着合同,没合同就带着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05
      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