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诉讼时效约束的特殊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0:24:40 257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范围有:(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哪些情况不适用普遍的诉讼时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诉讼时效仅适用于债权财产权。因此,下列权利不适用时效:

1、人身权的请求权。

2、财产权: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

3、抗辩权。

4、形成权。

5、要求存款和委托人的权利没有具体的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要求金融机构的专业随时支付。如果适用诉讼时效,将影响人民的生存利益,并将对人民的生存利益产生深远的影响。不符合本法的特征,因此存款和本金不适用。

6、认购人以国家和金融机构的信托为基础购买债权。他的投资类似于储蓄。因此,债券和金融债务产生的支付系统债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7、根据投资要求支付资本的权利不受法定时效的限制,主要考虑到充足的资本是企业开展外部业务活动的保证,而且对于在国外承担民事责任,全额出资也是公司的法律义务。出资权不应当受到限制,否则就违背了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原则。

8、如果将诉讼时效适用于物权请求权,那么其他人对诉讼时效所占有的财产就会成为一种无主的事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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