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条例》的法律体系属于规范性文件。是为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预防接种证明有什么用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健康的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免疫接种的记录凭证,是儿童入托、入学和成年后就业、出国的健康身份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并接受预防接种。
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及时办理和妥善保管好孩子的预防接种证,留意接种证上的预约时间并按时接种。如儿童未完成规定的免疫接种,因故迁移、外出、寄居外地,可凭接种证到迁移后的寄居地预防接种门诊继续完成疫苗接种。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应保管好接种证,以备孩子入托、入学、入伍或将来出入境时查验。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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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新规是第66条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8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所储存、运输的疫苗予以销毁;由卫生主管部门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接种单位的接种资格;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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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第16条规定了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7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应当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保证疫苗质量。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应当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不得脱离冷链,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对于冷链运输时间长、需要配送至偏远地区的疫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提出加贴温度控制标签的要求。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的相关规范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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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42条是怎样规定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7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医疗卫生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的,应当依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