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售合同的特点
预售合同的特点有:
1.预售合同的适用对象是期房;
2.预售合同要求开发企业已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且已经确定施工具体计划和竣工时间;
3.预售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
4.预售合同是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包括的条款
在确信卖方的房屋销售行为合法后,买方应当和卖方签订书面购房合同,其中必须包括:
1.房屋坐落位置和房屋编号;
2.房屋面积。其中必须注明是否是建筑面积,是否包括共用分摊面积;
3.面积误差。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大于或小于一定比例,买方拥有退房的权利;
4.房屋价格。因为价格是以建筑面积来计算的,所以实测建筑面积的超出或小于暂测建筑面积部分是否需要重新结算;
5.交房时间。卖方必须于某个具体时间前交付房屋,否则卖方应付违约责任,逾期超过多少天,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6.付款方式。双方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表和每期付款数额;
8.双方还应约定房屋的装修和建材标准,以便在交付房屋时有所参照。
三、预售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虽具备合同双方主观意识,但仅仅只能作为临时约束或为了达成某一事签订的临时文本预购合同,是可以选择放弃或者违约的(未达到强制双方主观意识的行为)。及时签订正规的购房合同或者以防万一双方可以附加合同条款(字据,保证书之类的等等)作为双方主观意识达成一致。放弃或违约,履行责任和义务的时候也是提供证据链接的有效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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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与期货交易合同有何区别?预售合同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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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预售合同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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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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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特征与预售合同(a)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预售特征(1)房屋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据。(2)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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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时的预售合同有哪些特殊效力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合法预售的关键性证明文件,是政府对预售人预售资格的认可。可以形象地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是预售人可以进行预售的“资格证”、“通行证”。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第一,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规定:“出卖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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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按揭的法律特点分析澳门在线咨询 2025-02-05预售商品房按揭的法律特征: 1. 预售商品房按揭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并在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确保其合法有效。 2. 预售商品房按揭从属于主合同,是为担保主债权得以实现而订立的。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方购房者与银行缔结的借贷合同之担保合同。如果借贷合同无效,抵押合同自然也无效。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是具有专项用途的,债权只能是商品房预测人向贷款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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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预售与现售相比都有哪些特点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61、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时,承购人只获得商品房的期待权。 2、商品房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为了保护预购人的权益,国家对商品房预售行为作出了相应的限制,并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的预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预售条件、程序等的规定,否则不能预售商品房。 3、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承购人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在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