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5:14:50 96 人看过

建筑物侵权的构成要件

(1)须有建筑物或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致人损害的行为。所谓建筑物包括与土地相连的各类人造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隧道、广告牌、电线杆等。搁置物、悬挂物是与建筑物相连的位于高处的附属物,如阳台上的花盆、悬挂于窗外的空调等。因这些物件的倒塌、脱落或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2)存在损害事实。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

(3)建筑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

(4)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一旦发生建筑物致人损害的后果,除非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是无过错的,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建筑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应该是对该建筑物进行直接控制、管理,并负有妥善维护义务的人。当建筑物的所有人与实际占有、管理人不一致时,就要具体分析责任人。例如,甲将其房屋出租给乙,在乙租赁期间,阳台上的花盆坠落致使丙受伤,承担赔偿责任的就应是乙,因为乙是对房屋进行直接管理的人。

依照《人身伤害赔偿解释》第16条的规定,扩大适用建筑物致人损害的范围:

(1)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修、管理的瑕疵致人损害的;

(2)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3)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均实行过错推定责任,而且对于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构筑物致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设计人、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2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出租相关文章
  • 建筑物侵权责任概述
    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1)须有建筑物或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致人损害的行为。所谓建筑物包括与土地相连的各类人造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隧道、广告牌、电线杆等。搁置物、悬挂物是与建筑物相连的位于高处的附属物,如阳台上的花盆、悬挂于窗外的空调等。因这些物件的倒塌、脱落或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2)存在损害事实。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3)建筑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4)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一旦发生建筑物致人损害的后果,除非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是无过错的,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建筑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应该是对该建筑物进行直接控制、管理,并负有妥善维护义务的人。当建筑物的所有人与实际占有、管理人不一致时,就要具体分析责任人。例如,甲将其房屋出租给乙,在乙租赁期间,阳台上的花盆
    2023-06-07
    370人看过
  • 建筑施工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
    建筑施工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1、事故须发生在建筑工程区域的施工过程中;2、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3、事故以受害人有损害为必要条件;4、作业人员的致害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建筑施工侵权责任是怎么认定的?建筑施工侵权责任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
    2023-08-10
    226人看过
  • 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异同比较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异同比较建筑物与构筑物都是由人类建造的结构。构筑物和建筑物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构筑物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筑物。广义的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所有东西,既包括房屋,又包括构筑物。狭义的建筑物是指房屋,不包括构筑。2.定义不同:建筑物它的用途是构筑一些空间和实体,给人们提供了各种活动的场所,而构筑物就没有包含这些了,它是提供了是人工建造物。3.涵盖的内容不同:构筑物包括桥梁,堤坝,隧道,(纪念)碑,围墙,招牌框架、水泥杆等。建筑物包括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等。二、违章建筑的情形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
    2023-11-24
    499人看过
  •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的侵权内容有哪些?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2024-01-11
    453人看过
  • 构成名誉权侵权所需要件是什么?
    (1)行为人实施了以侮辱、诽谤、宣扬他人隐私等方式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是指以书面、口头等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例如:使用下流、肮脏的言语辱骂对方,在文章中利用贬低人格的语言攻击对方等。诽谤是指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并加以张扬、散布。宣扬他人隐私,造成一定影响的,也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2)行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具体包括: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这一结果应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应当只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自我感觉;受害人精神遭受痛苦,这一结果虽无法量化,但实实在在地表露于受害人的外部行为;受害人财产受到损失,如因无法工作而导致收入减少,丧失原已确定的演出机会而无法获得报酬等。(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于侵权行为所直接引起。(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即行为人主观上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故意或过失,如出于发泄不满、报复他人等目的而故意或过失实施侵
    2023-07-16
    259人看过
  • “侵权行为”构成的要件是?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2、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3、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二、特殊侵权行为需要依照法律特别规定的具体要件,通常不需要行为人主观具有过错,适用无过错责任。其行为是某种间接侵权行为,往往与责任人有关的其他行为或事件构成,在责任承担上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4-04-20
    354人看过
  • 什么是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或假冒他人专利的侵权行为。1、侵害的对象为有效的专利。构成专利侵权必须以有效存在的专利为前提,实施已经被宣告无效、被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期限已经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专利侵权。2、必须有侵害行为的发生。即存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3、侵权行为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事实侵权行为。4、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无须有过错。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专利权人无须承担被诉人具有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专利侵权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一、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表现为哪些?(1)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2)假冒他人专利与冒充专利。即违背专利权人的意志,以欺骗他人获取高额利润为目的,通过广告宣传或者其他方法,将自己的非专利产品谎称是利用专利技术制造的产
    2023-05-07
    156人看过
  • 建筑物搁置物脱落物侵权责任人是谁
    建筑物搁置物脱落物侵权责任人是物品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一、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
    2023-02-15
    95人看过
  •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侵占罪构成要件: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二、侵占他人财产罪三千元怎样量,法律的规定是什么?行为人侵占他人财产,数额仅为三千元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人民法院不会对其进行量刑处罚。侵占他人财产数额达到五千元的,可以对其进
    2024-01-30
    179人看过
  • 构成侵占罪的要件是什么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一、前提条件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既说明了持有的对象物范畴也说明了持有行为的法律性质。1、以合法的方式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2、合法持有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二、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三、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根据刑法的规定,仅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代为保管,既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
    2023-03-13
    109人看过
  • 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要怎么承担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1252条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2024-04-16
    467人看过
  • 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界限在哪里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界限在哪里1.性质不一样:构筑物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筑物。广义的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所有东西,既包括房屋,又包括构筑物。狭义的建筑物是指房屋,不包括构筑物。2.空间不一样:建筑物指有基础、墙、顶、门、窗,能够遮风避雨,工人在内居住、工作、学习、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有别与建筑物,构筑物是没有可供人们使用的内部空间的,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如烟囱、水塔、桥梁、水坝、雕塑等。3.涵盖的内容不一样:构筑物包括桥梁,堤坝,隧道,(纪念)碑,围墙,招牌框架、水泥杆等。建筑物包括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等。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
    2023-11-21
    95人看过
  • 构成专利侵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构成专利侵权的条件是什么?构成专利侵权的条件如下:1、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2、行为表现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使用他人的专利,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3、行为人主观存在过错;4、过错与权利人受到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专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法》第六十四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二、民法典专利侵权行为构成的要件有什么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2024-01-30
    357人看过
  • 因建筑物等物件引起的侵权责任应如何承担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2024-05-05
    26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出租是指房东将自有房屋出租给租客,由租客支付一定的租金作为对价,并按照约定使用房屋。 在出租房屋时,房东需要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租赁用途、维修责任等相关事项。租客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并与房东协商一致,确保租赁... 更多>

    #房屋出租
    相关咨询
    •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与赔偿责任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4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构成要件具违法性著作权法所称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依著作权法享有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如果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是直接基于违反合同义务发生的,这种行为通常仅视为违约行为,而由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损害事实有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害。损害是违法行为的客观后果。因果关系和损害事实有因
    • 什么是建筑物、构筑物、搁置物、悬挂物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05
      建筑物一般是指供人们生产、生活或进行其它活动的房屋或场所,是各类土木建筑设施的总称,如住宅、学校、办公楼、车间、仓库等,包括砖墙、楼板、房梁、屋面等与房屋难以拆分的部分。 构筑物是指与生产设备配套用的各种土建设施,人们一般不在内生产或生活,包括烟囱、大坝、排水沟、围墙、水塔、电视塔、电线杆、纪念碑、桥梁、涵洞、电梯等。 搁置物、悬挂物包括了人工搁置物、悬挂物(如搁置于阳台的花盆、天花板上的吊扇等)
    • 什么是间接侵权商标侵权构成要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3
      1、商标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了他人商标权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内的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 2、商标侵权应有损害事实发生 商标权是一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所造成的损害既可能是物质损害,也可能是无形损害。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有因果关系 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不仅包括直接因果关系(即直接侵权),还包括了间接因果关系(即间接侵权)。 4、行为人主观上
    •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什么构成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1、专有权 专有部分所有权,简称为专有权,是指区分所有人对其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所享有的单独所有权。所谓专有部分,是指具有构造上及使用上的独立性,并能够成为分别所有权客体的部分。 2、共有权 共有权,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是指区分所有人依据法律、合同以及区分所有人之间的规约,对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基地使用权、小区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等所共同享有的财产权利。 3、管理权
    •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知识产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8
      构成要件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关于违法性问题。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虽然在学术界不少学者在研究违法性是否应独立地成为侵权的构成要件,但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这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 2.关于损害事实(结果)问题。在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侵权的构成中,无论是三要件说、四要件说还是五要件说,都认为损害事实是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但是已经有不少学者提出,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