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0:12:12 131 人看过

一、合同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区别

合同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区别:

1.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付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是将来客观的确定的事实;

2.前者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后者分为附生效条件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二、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生效合同的规定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2.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

3.条件必须是合法的。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

4.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在附期限生效的合同中,期限作为合同的附款,必须是将来事实,确定发生的事实和合法的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以及不法事实,均不能被设定为期限。

三、解除合同可以附期限解除么?

可以的,附期限合同在合同期限到之前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否则属于一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生效的时间分如下几种情形:

1.原则上合同一旦成立就生效。

2.需要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的合同,自办理完有关手续时起方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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