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构成善意取得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09:50:50 321 人看过

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一、主体

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当转让人无权处分该物时,原物所有人的利益才会受到侵害,才会存在牺牲原物权人的利益而保护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才有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并且,受让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样才能保证第三人的行为是有效的,一个被撤销或无效的行为就不存在对其利益的保护问题。

二、客体

在客体方面,我国规定善意取得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以交付为其公示原则,不动产以登记为其公示原则。

三、主观方面

就主观方面来说,受让人应当的善意的。所谓“善意”,主要指不知情,指行为人在为某种民事行为时不知存在某种足以影响该行为法律效力的因素的一种心理状态。对于认定这种“心理状态”,我认为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受让人是否有“知情”的义务,通过他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对转让人的了解程度,受让人是否能够判断他的取得是善意的;其次,受让人是否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如果受让人明知其取得该物的价格与实际价值相差极大,则可以认定为其行为出于“非善意”;最后,应当考虑交易的场所是否符合常理。需要强调的是,善意取得为即时取得,因此善意的准据时点原则上应为法律行为发生时即受让财产时为准,至于事后知情与否,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

四、客观方面

在客观方面,善意取得必须依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存在,这是善意取得的前提。受让人通过交易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而受让人的这种行为是一种“支付合理对价”的法律行为。规定“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就充分说明了这种行为的性质必须的有偿的,受赠、继承等无偿方式取得的物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力。

善意取得既可以适用于动产,也可以适用于不动产,但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如贵重金属、毒品、麻醉品、国家专有财产、盗窃物、赃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

合理的价格转让”就充分说明了这种行为的性质必须的有偿的,受赠、继承等无偿方式取得的物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5: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行为能力相关文章
  • 善意取得所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善意取得是继受取得还是原始取得
    一、善意取得所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善意取得所有权的构成要件有:1.标的物是动产或不动产;2.转让人是无处分权人;3.受让人为善意;4.以合理的价格转让;5.完成了法定的物权变动的公示要求;6.转让合同不存在无效的情形或未被撤销。以下情况不适用善意取得:1.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2.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3.被查封的财产;4.盗窃物和遗失物。二、善意取得是继受取得还是原始取得善意取得不是继受取得,是原始取得。原始取得对应的取得方式是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基于他人有效的意思表示的取得。而善意取得,虽有意思表示,但一般为无权处分人的意思表示,其意思表示的效力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进而,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规定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物权。第三人取得物权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无权处分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为原始取得。三、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是:1.在无权处分人与受让人之间
    2023-07-01
    229人看过
  • 什么是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及其效力是什么?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有:(1)受让人须通过交易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非交易行为需可取得所有权,但非适用善意取得制度;(2)转让人须为无处分权人;(3)转让处分的标的物须为动产;(4)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占有。受让人在接受财产时不知,也不可能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时才为“善意”,否则为恶意,就不能适用善意取得;(5)善意受让人取得占有的动产须是依所有人的意思合法脱离所有人占有的财产。关于善意取得的效力,善意取得一旦成立,善意受让人即时取得财产所有权,成为财产的合法所有人,而原权利人的所有权并请求权一并丧失。原权利人有请求非法转让人返还不当得利或赔偿损失的权利。
    2023-06-15
    92人看过
  • 取得善意
    处分权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动产和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包括不动产在内的财产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取得。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基础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民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是均衡所有权人和善意受让人利益的一项制度,首先它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所有权人的利益,保证所有权安全。其次它侧重维护善意受让人的利益,促进交易安全。当所有权人与善意受让人发生权利冲突时,应当侧重保护善意受让人。这样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还有利于鼓励交易。这种情况下,对所有权人利益的限制,我们可以认为是对所有权人在托付别人保管自己财产或管理自己财产时不尽注意义务,而使他承担相应不利后果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
    2023-07-11
    84人看过
  • 买房未过户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买房未过户不构成善意取得,因为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房屋的权属实际上并未发生变动,并不构成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出卖房屋,如果买受人以下三个条件均满足,则构成善意取得。1、买受人具有善意;2、支付合理对价;3、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过户。一、房屋交易需夫妻一起签字吗房屋交易属于个人财产的不需要夫妻一起签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夫妻一起签字,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另一方可以收回房权,但需要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受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无权处分善意取得的条件是什么无权处分善意取得的条件主要包括:1、处分人处分动产或不动产系无权的;2、受让人受让动产或不动产是善意的,即不知情;3、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4、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登记或者已经交付完成。最后,为了保护公共秩序的
    2023-04-02
    298人看过
  •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及其效力
    善意取得制度是近现代民法的产物。指动产由无权处分的占有人转让给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占有时,第三人一般可依法取得动产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请求第三人返还,而只能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有:(1)受让人须通过交易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非交易行为需可取得所有权,但非适用善意取得制度;(2)转让人须为无处分权人;(3)转让处分的标的物须为动产;(4)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占有。受让人在接受财产时不知,也不可能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时才为“善意”,否则为恶意,就不能适用善意取得;(5)善意受让人取得占有的动产须是依所有人的意思合法脱离所有人占有的财产。关于善意取得的效力,善意取得一旦成立,善意受让人即时取得财产所有权,成为财产的合法所有人,而原权利人的所有权并请求权一并丧失。原权利人有请求非法转让人返还不当得利或赔偿损失的权利。
    2023-06-09
    266人看过
  • 票据善意取得与民法上的善意取得一样吗
    票据善意取得与民法上的善意取得不一样1、从法律规定来看,立法体例不同。我国票据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在立法体例上,属反面解释的立法例。而我国有关物的善意取得的规定则不是如此。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同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2、从对无权处分人的要求看,物的善意取得要求无权处分人的占有行为必须合法,即无权处分人对物的占有是基于真实权利人的意思。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则不同。对于票据,无论无票据权利人如何取得票据,只要善意第三人取得票据时为善意,就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成立。也即票据权利的基础关系是何状态,不影响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3、取得的客体不同。物的善意取得的客体是物的所有权或他物权。而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客体具有二重性。第一,是票据本身。第二,是票载权利。在理论上,票据是完全
    2023-05-22
    408人看过
  • 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善意取得的“善意”如何界定
    一、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如下:1.出让人无权处分。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这里的善意,是指取得标的物的第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占有人为非法转让。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二、善意取得的“善意”如何界定善意取得的“善意”的界定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1.受让人是否有“知情”的义务,通过他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对转让人的了解程度,受让人是否能够判断他的取得是善意的。2.受让人是否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如果受让人明知其取得该物的价格与实际价值相差极大,则可以认定为其行为出于“非善意”。3.应当考虑交易的场所是否符合常理。注意,善意的准据时点原则上应为法律行为发生时即受让财产时为准,至于事后知情与否,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三、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善意取得有以下几方面的法律后果:1.善意
    2023-06-28
    119人看过
  • 探讨善意取得所有权的构成要素
    所有权的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不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一)不动产登记薄出现权属登记错误。1、共有的不动产登记在一人名下。2、因履行无效合同产生的登记错误。3、因其他原因发生的登记错误。(二)不动产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无权处分。故: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三)第三人为善意。即不知这是无权处分。若不动产登记薄上存在异议登记(但15天未起诉的除外)、预告登记、抵押登记,第三人不得主张为善意。(四)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故赠与、继承、企业合并不可。(五)办理了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
    2023-07-06
    135人看过
  • 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善意”
    一、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善意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时,受让人基于善意而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这里的善意是恶意的对称,指受让人不知道足以影响法律效力的有关事实,并对这种不知道受让人在主观上没有过失。所以善意不是善良的意思,而是具有不知情的含义。二、善意取得的实例甲、乙双方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中,房屋所有人登记在甲的名下,在共有人栏中无记载。半年后甲因为做生意资金短缺欲将房屋卖给丙,转让时甲声称该房屋为甲个人所有,并向丙出示了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丙向甲支付了房款并且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事后乙知道了此事,以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甲在转让该房屋时未征得其同意为由主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中,丙在购买房屋时不知道该房屋为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甲出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也
    2023-06-08
    328人看过
  • 哪些是善意取得的5个构成要件
    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2024-04-18
    291人看过
  • 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和法律效应
    1、概念: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动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2、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其主体仅限于第三人,其他非法占有人不适用这一制度;(2)第三人取得财产须基于善意,即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权处分该财产;(3)第三人对受让动产已取得占有、对受让不动产已经登记。善意取得和善意占有区别善意取得与善意占有的主要区别在于取得与占有的心态不同。要区分二者就要看占有人,取得人的心理态度了,这个要看不同的情况来定的。占有和取得不同的地方在于当事人的心理态度是暂时的占有还是取得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
    2023-07-05
    217人看过
  • 原始取得与善意取得一样吗?
    一、原始取得与善意取得一样吗?原始取得与善意取得不一样,这是有不同的分类方式。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原始取得对应的取得方式是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基于他人有效的意思表示的取得。而善意取得,虽有意思表示,但一般为无权处分人的意思表示,其意思表示的效力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进而,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规定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物权。第三人取得物权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无权处分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为原始取得。二、善意取得应该符合的条件是什么?(一)出让人无权处分;(二)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善意一词是拉丁文来的,亦称不知情,指不知存在足以影响法律效力的事实的主观状态。我们这里所说的善意是指第三人不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转让。善意取得,是第三人不知并不应知转让人是非法转让,一般是误信其为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例如,错误地认为动产的承租人、借用人、受寄人、运送人是所有人
    2022-09-21
    281人看过
  • 房产抵押登记有瑕疵第三人善意取得胜诉
    狄先生买下一套商品房后,却被告知该套房屋系房产商一房两卖,而且该房子已因抵押在先被查封。狄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该套房子设定的抵押。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抵押存在瑕疵为由,支持了作为善意第三人的狄先生的诉讼请求。1996年11月25日,建行张江支行与该套房屋的第一个买家张女士约定,向其发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51万元。张女士自1998年1月起不再还款,银行遂于2001年将张女士和房产商上海浦东高保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张女士在购房贷款的一系列文件上签署了自己的姓名,也明知高保公司是以购房贷款之名行融资之实的情形,理应为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更因为其在融资过程中起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故其应与高保公司一并对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后因张女士和高保公司仍不还款,银行方面申请执行,该套房屋被法院查封。狄先生买下这套房子是在1998年5月13日,当时他以44万余元的价格向高
    2023-06-08
    176人看过
  • 善意取得物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吗?
    一、善意取得物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善意取得财物的,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二、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吗善意取得不是原始取得。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指动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
    2022-06-15
    9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其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 更多>

    #民事行为能力
    相关咨询
    • 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构成善意取得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17
      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是不会构成善意取得的,对于善意取得的前提是当事人已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且也办理了全部的登记手续,只要当事人是属于善意取得,那么所有权人是不能追回的。
    • 善意取得是否构成侵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7
      善意取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不会构成侵权。《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
    • 未办理完成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0
      你所问的问题在目前审判实践中经常被问到,就是虽然没有办理完成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但是已经对不动产实施了占有,能否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不动产所有权。对此,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善意取得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上述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虽然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一、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是指不知情,即不知或不应知道让与人转让财产时没有处分该项财产的权限。可以从以下几点加以判断:1、第三人在交易时是否已经知道转让人为无权处分人;2、要考虑转让的价格;3、要考虑交易的场所和环境;4、要考虑转让人在交易时是二、转让人必须为无权处分财产的人。具体有以下四种情形:1、无所有权的情形,如承租人、保管人对承租或保管的财产并不享有所有权,而将该财产出让给他人;2、所
    • 什么情况下不构成善意取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 1、善意取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促进财产流转。其前提是这些财产能够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2、如果转让的财产不能随便流通或只能在特定的主体之间流通,交易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善意取得自然不能保护和促进这一层次的财产流转,受让人无权要求适用善意取得。 3、如转让毒品、剧毒物、爆炸物,倒卖国家不允许自由买卖的珍稀动物以及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等,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