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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订立
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更多>

格式条款

  • 网上购物的注意事项
    一、网上购物的注意事项1、不要贪恋便宜:很多人在网上购物图得就是个便宜。如果网上商城的商品比市面上的便宜在一两成之间,我个人建议大家可以放心大胆的付账,付账之后就等他送货上门了。但是千万要注意哪些便宜得离谱便宜几倍的商品,比如市面上要两千元的东西网上商城就只要四五百或是七八百的商品,就算图片上面看起来时多么多么的酷,介绍说得多么多么的棒,建议你还是不要买。2、识别商家:个人建议最好到B2C平台而不是C2C平台购买。最好到一些大的网购商城购买,如:淘宝商城、百度有啊、京东商城、腾讯拍拍、易趣、当当等。3、选购商品:看宝贝的销售量,销售量大,也说明深受顾客喜爱,质量各方面也都好、看评价,评价大多都是好评的那也说明东西真的不错,值得放心购买。另外,下单前要先跟卖家沟通好,以免造成不必要麻烦。①看。仔细看商品图片,分辨是商业照片还是店主自己拍的实物,而且还要注意图片上的水印和店铺名因为很多店家都在盗用其他人制作的图片。②问。通过旺旺询问产品相关问题,一是了解他对产品的了解,二是看他的态度,人品不好的话买了他的东西也是麻烦。③查。查店主的信用记录。看其他买家对此款或相关产品的评价。如果有中差评,要仔细看店主对该评价的解释。4、支付:可以选择货到付款最好选择货到付款,实在不行的,必须要支持第三方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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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驾撞坏车顾客要赔钱
    顾客在试驾车辆时把别人的车给撞了,到底该车行赔还是顾客赔?经过法院判决认定应由顾客承担赔偿责任。2009年10月18日,余女士到天×汽车贸易公司的汽车销售点要求试驾一款起亚福瑞迪轿车,于是在天×公司提供的《试驾协议》签名。该协议写明,在自驾展示过程中,如余女士发生不文明驾驶行为,所发生的后果本人愿意全部承担。随后,余女士在黄埔大道试驾途中,因操作失当,发生追尾事故。经认定,余女士对该起碰撞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天×公司、余女士与陈某某达成协议,约定由天×公司一次性赔偿陈某某29608元。事后,天×公司要求余女士赔偿上述费用未果,将其告上法庭,表示根据试驾协议,余女士应赔偿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余女士则辩称,试驾协议是格式条款,她没有协商的权利,协议中也没有规定天×公司的责任及义务。关于对陈某某受损车辆的赔偿协议书,是三方协商自行拟定的,天×公司有签字盖章并履行了协议内容,那么这个损失该谁来承担已经有了明确约定。一审法院认为,余女士作为成年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在《试驾协议》签名确认,又没有证据证明签名受天×公司胁迫,故该协议是有效的。由事故造成的天×公司的车辆损失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也应由余女士来承担。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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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减肥队员运动中受伤训练营称:延期可以退钱没门
    中国法院网讯李女士与某公司签订《减肥队员入营细则》,因受伤后不能再接受减肥训练,李女士起诉要求某运动医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退还其交纳的押金及减肥剩余款。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返还原告李女士训练费、食宿费及押金一万七千余元。2008年12月16日,原告李女士与被告北京某运动医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减肥队员入营细则》一份,当天交给被告押金1000元,训练费和食宿费18800元。减肥训练活动及节目的制作时间为2008年12月16日至2009年1月26日,为期6周。入营前,被告曾给李女士打过电话,但并未说什么样的人不能入营,李女士向被告提出自己的脚以前曾经扭伤。2008年12月19日,李女士在跑步时发现左脚踝有点肿。12月22日上午,去医院就诊,医生诊断李女士为左踝积液,建议退出训练营,让在家休养三个月复诊。从22日起李女士停止到被告处训练,23日上午填写了退营申请表。李女士曾要求被告退款,但是双方没有协调成,遂诉到法院,要求被告退还李女士减肥剩余款及押金1000元,共计17182元。被告北京某运动医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辩称:原告于2008年12月16日与我公司签订入营细则,并于当日交纳19800元,其中包括押金1000元。在原告入营之前我公司电话询问过原告,原告说她左脚有过伤,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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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抽奖规则缺诚信
    格式条款
    购物抽奖不透明、自定规则太随意和虚搞活动摆噱头,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市场上各种促销活动中存在的一些不诚信问题进行了总结,将其中三种具有代表性的手段进行了列举。购物抽奖不透明表现为有奖项设置无人监督的情况,如每年的购物中大奖活动数不胜数,举办者用诱人的奖项和高中奖概率吸引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但无人公布中奖结果;一些奖品海报也有误导。比如某饮品厂家宣传其产品箱箱有奖,消费者参加后才发现,实际必须购买两箱以上饮料才能中奖。自定规则表现为以格式条款逃避责任,一些商场搞购物赠物活动时,宣传的赠品与实际赠品不一致,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并且以海报写有赠品以实物为准来搪塞;也有的以取消活动方式来戏弄人。虚搞活动摆噱头表现为超低价物品限卖活动,如约前往却被告知低价物品已卖完,即使是在约定时间第一个到也是如此;再如打折、返券时设立的规则,往往让消费者不胜其烦。而打折品、赠品发生质量问题,商家常常拒绝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法律责任。
    2023-06-07
    110人看过
  • 抽奖规则缺诚信消协曝光促销三大“陷阱”
    购物抽奖不透明、自定规则太随意和虚搞活动摆噱头,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市场上各种促销活动中存在的一些不诚信问题进行了总结,将其中三种具有代表性的手段进行了列举。“购物抽奖不透明”表现为有奖项设置无人监督的情况,如每年的购物中大奖活动数不胜数,举办者用诱人的奖项和高中奖概率吸引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但无人公布中奖结果;一些奖品海报也有误导。比如某饮品厂家宣传其产品箱箱有奖,消费者参加后才发现,实际必须购买两箱以上饮料才能中奖。“自定规则”表现为以格式条款逃避责任,一些商场搞购物赠物活动时,宣传的赠品与实际赠品不一致,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并且以海报写有“赠品以实物为准”来搪塞;也有的以“取消活动”方式来戏弄人。“虚搞活动摆噱头”表现为超低价物品限卖活动,如约前往却被告知低价物品已卖完,即使是在约定时间第一个到也是如此;再如打折、返券时设立的规则,往往让消费者不胜其烦。而打折品、赠品发生质量问题,商家常常拒绝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法律责任。北京晨报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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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消协称特价机票不准改签是霸王条款
    民航服务的体验被认为是最舒适的交通体验,然而仍有不少消费者有意见,今年8、9月由河南省消协与其他10省联合组织消费者进行民航服务消费体察(本报9月20日曾经报道),昨日中消协公布了体察结果,消费者对民航服务总体满意,但认为在票务、机场服务、客舱服务、航班延误后服务以及有关补偿赔偿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退票规定属霸王条款对退票手续费收取额度进行评价时,仅有16%的消费者认为“合理”。消费者认为民航票务服务问题主要反映在退票麻烦、手续费收取比例过高上。而个别航空公司规定“特价机票不得签转、不得变更、不得退票”的规定,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是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机场餐饮商品价格高当问及消费者对机场餐饮价格的评价时,超过四成的消费者认为“不合理”,消费者普遍反映机场的商品价格要远远高出市场的同类商品价格,甚至出售过期变质食品,让消费者难以接受。航班延误后续服务跟不上消费者反映,出现航班延误后,民航方面信息提供不够及时,对延误信息的解释往往简单敷衍,或经常有多个解释,令消费者产生疑惑。对于消费者急于想了解的延误原因、延误时间、补救措施等却无法满足。行李管理存在隐患参与本次体察活动的消费者中,近三成的消费者反映机场出口处没有提供行李票查验服务,给拿错行李甚至行李被盗取留
    2023-06-07
    78人看过
  • “开瓶费”换个马甲就合理?
    针对餐饮企业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等问题引起的争论,中国烹饪协会近日发布《关于“自带酒水”问题的情况通报》,称自带酒水收取的是服务费,而不是“开瓶费”。其实,餐饮企业收取“开瓶费”之所以引起争议,一是与消法的相关条款相悖,是违法的,二是有的商家动辄要收10%甚至更多,并且是以自己酒水单上的定价算的,当然算不得是合理的。现在,中国烹饪协会把“开瓶费”换个马甲改称“服务费”,难道就合理了吗?饭店作为服务型行业,从客人进店消费时,就开始为客人提供了包括餐饮乃至享受舒适的环境,上洗手间等各项服务。但白天和晚间进餐的消费者,需要的照明耗电不一样,要不要对晚间进餐的消费者多收一笔“照明费”?并且,因为在你的饭菜里含有相应的服务费,人家“吃不了兜着走”的时候,要不要主动退还人家服务费的差额呢?在目前很多餐饮企业收取“开瓶费”的时候,多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这当然既不合法又不合理。把“开瓶费”改称“服务费”,不过是为它换了件“马甲”而已,如此郑重其事地发《通报》,岂不是在玩文字游戏?南京晨报
    2023-06-07
    299人看过
  • 安徽省消协:六成快递人员收件时未验视货物
    日前,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公布了历时3个月完成的全省快递服务行业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快递服务总体情况不容乐观,部分快递公司收件人员对交付的快件不验视、不提醒保价、先签字再验货、快递代签等现象较为普遍。■调查显示行业总体情况不容乐观据统计,安徽省各级消协2009年、2010年两年中受理的有关快递服务投诉量较之前的两年上升了84.17%,居公用服务行业投诉量增幅之首。为了解和掌握全省快递服务行业的现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安徽省消协联合省内23个市、县消协随机抽取了51家快递公司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快递公司收件人员上门收货是否主动出具发票、是否提醒消费者保价、是否查验货物等。调查结果显示,快递服务总体情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经营管理较松散,转包现象较普遍;收寄随意性较大,验视制度形同虚设;快递速度无保证;先签字再验货、快递代签等现象广泛存在。调查发现,快递公司收件人员着工作装的占21.57%,主动出示证件的占29.41%,使用文明用语的占64.71%,主动出具发票的占25.49%,验视货物的占39.22%,主动提醒保价的占15.69%。本次调查的51家快递公司中,96.08%的公司做到了上门服务,但各家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的及时性存在较
    2023-06-07
    183人看过
  • 投保容易索赔难格式条款需细看
    中国消费网济南讯近日,山东威海市环翠区消协处结了一起汽车盗抢险索赔纠纷,消费者刘女士获得了全额赔付。一年前,家住威海的刘女士购买了一辆价值10万元的新车,在熟人的推荐下,选定了一家保险公司进行主、附等多种险种的投保。前不久,刚开了一年的爱车被盗了。于是刘女士找到了当初投保的保险公司,等按照规定办理完一系列手续后,刘女士拿着保单去索赔时,却被告知按照合同只能获赔8万元。刘女士傻了眼,回想当初保险业务员对自己的承诺,说所有保单都是100%赔付,现在怎么只赔8万元呢?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提示下,刘女士仔细阅读了合同,才发现当初自己签的合同中确实写了20%的免赔率。自己是疏忽,但保险公司却是忽悠。多次交涉无果后,刘女士来到环翠区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保险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而保险人未向投保人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因为刘女士的保险代理人没有明确说明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和被盗险只赔付80%情况,因此,存在一定的欺诈性,保险公司应该给予100%的赔付。经消协多次调解,保险公司最终赔付刘女士10万元。
    2023-06-07
    104人看过
  • 快递公司遗失2万元货只肯赔300元被判照价赔偿
    本报讯一家快递公司遗失了客户价值2万余元的货物,却只愿按照运单背后的格式条款,赔偿客户5倍运费。市二中院认为该条款混杂在众多条款中,快递公司未尽提示义务,判决撤销该条款,快递公司须照价赔偿。今年3月5日下午,快递公司受委托运送一箱半导体二极管器件到成都一家电子器材公司。快递提单上约定货到付款,运费总金额60元。然而,货物在快递过程中,连同快递员的助动车一起失窃。事后,快递公司表示愿按快递提单背面所列条款赔偿5倍运费。托运人不同意,起诉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货损20760元。由于一审败诉,托运人上诉到市二中法院,称所支付的运费包含了保价费用,而快递公司方事先并未对快递运单背后的限制赔偿责任条款作提示。快递公司则称:运单正面已用深色粗体字印刷填写本单前请阅读背面说明条款,您的签名意味着您已阅读并接受约定,快递公司和托运人已合作6个月,托运人对签字后果应是明知的;快递公司在诉讼中才知道货物价值为20760元,如含保价费,运费最低也要200元,保价栏里也应注明。因此,快递公司只愿赔偿5倍运费。二中院审理后认为,托运人支付的运费中并没有包含保价费用,但运单背面条款有12条之多,其中限制赔偿责任的格式条款为第10条,没有用突出字体显示,不易发现、辨别。这不足以表明快递公司已采取合理方式对这一条款尽了提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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