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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更多>

格式条款

  • 新版旅游合同规定游客买到假货旅行社赔偿
    陈某参团游香港,却因为强迫购物造成心脏病发而猝死,这一消息引发了各方对于旅游合同与旅游购物规范的关注。记者了解到,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新版旅游合同(下称新合同),本月起已开始施行。新版旅游合同最明显的变化是,游客无法从购物场所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从外表上来看,新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有23页,比老合同足足厚了2倍多;从内容上来看,新合同则事无巨细,游客权利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以游客意见最多的购物方面为例,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须经过游客同意,购物时间不得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按现行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情况,一般是一天逛一个店甚至逛两个店。按照新版合同的规定,今后至少要减少一半。旅游购物投诉最多的就是出现假冒伪劣产品,由于异地购物,维权成本较高,问题一般很难解决。新版旅游合同规定,游客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境内游60日内、境外游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同时,新版旅游合同还首次对旅行社违约明确了处罚标准,规定组团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总额,并按标准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至20%的违约金。今后,市民报团出游若发现旅行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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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消协公开征集霸王条款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继工商部门出台规定严打后,北京市消协昨天也宣布,公开向社会征集霸王条款,并组织专家进行点评,点评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货经售出概不退换这样的霸王条款随处可见。市消协表示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使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群体只能在无奈中自认倒霉。霸王条款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国家工商总局去年出台《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霸王条款被列入违法条款,要求不得使用,否则将给予最高3万元的处罚。市工商局也发布通告,要求商家必须在今年2月14日前自查和清理霸王条款。市消协昨天宣布,将从即日起公开向社会征集有关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及其相关案例,消费者可以通过3种方式向其提供有关内容。市消协表示,对消费者提供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北京市消协将邀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及消费者进行点评,点评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希望广大消费者都积极行动起来,让霸王条款早日远离我们的生活。据市消协相关负责人透露,市消协将要求商家改正,如果相关商家拒不改正,将把征集到的霸王条款提交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进行处理,给消费者一个交代。作者:袁国礼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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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公开审理首例“开瓶费”案
    2006年3月21日,四川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该省首例“开瓶费”案。成都市民冯女士因“仅仅只是自带4瓶白酒就被强制加收了320元的开瓶费”后,没有像大多数消费者那样选择沉默,一怒之下将饭店告上法庭。四川省消协有关负责人对此明确表示,“谢绝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是属于“消费歧视”的强制消费行为。去年11月26日中午,冯女士一行20多人到成都某火锅店消费,因事先了解该店出售的剑南春比超市多出近100元,于是,便到外面超市购买了4瓶剑南春,但在结账时发现被多收了320元,对方告之加收的是开瓶服务费(按每瓶80元计算)。冯女士随后向成都市消协、工商及物价等部门投诉。成都市武侯区消协主持双方调解,但收取开瓶费的火锅店却拒绝协商。在反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冯女士将对方告上法庭。冯女士提交诉状称,对方收取开瓶费没有法律依据,违背了商业服务业自愿、平等、公平的规定和原则,要求对方退还所付开瓶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345元。庭审中,火锅店代理律师辩称,店方对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有明确规定,冯女士等在火锅店用餐,实际上已同店方形成餐饮合同关系,现在提出诉讼,是违约诉讼。他还说,由于火锅店菜品价位本来就相当低了,酒水服务费便成了基本利润点,如不收取服务费将会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他们只愿对冯女士补偿
    2023-06-07
    374人看过
  • 沙盘绿化变儿童乐园房主状告开发商未获支持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终审一起因开发商宣传沙盘中一处绿化树景观在实际建设中变为小区儿童少游乐园而引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由于开发商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不构成违约,成都中院二审依法判决驳回房主胡某夫妇的上诉,维持原判,即依法驳回房主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原来在2008年4月初,胡某夫妇与一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市郊一处近90平方米,总价款为34万余元在建楼盘的底楼住房。同时双方还补签协议,对项目优化调整和合理变动等事项特别约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经政府部门批准,出卖人有权对小区总平面规划和设计进行调整和合理变动,出卖人无需通知买受人,买受人不得由此要求解除买卖合同或要求赔偿;双方同意除买卖合同及其附件以及本补充协议之外,出卖人的售楼书、沙盘模型、样板房等均不对本合同双方具备约束力,不作为双方交房、验收、退房等事项的标准及条件,其内容仅供参考。当年9月底,胡某夫妇向开发商交付全部房款。去年2月,上述商品房竣工并通过验收。而胡某夫妇认为,其所购房屋阳台外面应是绿化树,现在却建成了儿童设施,已经构成违约,故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补签的协议无效,判决开发商补偿因房屋丧失绿化使用功能损失6.3万余元、支付房款差价利息3860元、承担隔
    2023-06-07
    121人看过
  • 泰康人寿格式条款自相矛盾被判赔偿
    保险条款注明先天性疾病免责,条款附属的手术等级分类表却又将某先天性疾病的修补术列入可保险范畴中。新疆消费者张先生实施了此种手术后,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新疆塔城中心支公司以先天性疾病免责条款拒赔,消费者遂将其诉至法院。到底该不该理赔?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泰康人寿与张先生的格式条款争议做出有利于投保人的解释,泰康人寿终审被判给付张先生个人住院医疗险保险金6880元。自相矛盾的保险条款2007年7月,张先生在泰康人寿塔城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附加安享人生重大疾病保险)、《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和《泰康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C款)》,3份保险合同于2007年7月27日起生效。此后,张先生每年按时交纳保险费。2009年7月22日,张先生因病住院治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经诊断,得出其病情为主动脉窦瘤破裂以及室间隔缺损。7月28日,医院为张先生进行了主动脉窦瘤破裂修补术。8月10日,张先生出院,共计花费医疗费4.1万余元。当年9月,张先生向泰康人寿申请保险赔付,但是该公司只给付了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C款)的5000元保险金。让张先生感觉蹊跷的是,在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不予赔付的理赔决定书中,该公司未做任何详细说明,只是简单的在理赔决定书
    2023-06-07
    357人看过
  • 12名小学生挑战餐饮行业霸王条款
    南平市实验小学六年级12名学生为迎接六一国际儿童节,到当地一家自助烧烤城欢聚。结账时,一名学生出示了该店8.8折会员卡。商家称店堂内有告示节假日不打折,当天是周六,不能打折。孩子们只好按每位69元的原价结算,共支付828元。离开后,孩子们仔细查看会员卡,发现没有标注节假日不打折。次日,他们向延平区12315中心投诉。经调查,12名小学生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商家同意按8.8/折结算,退还12位孩子每人8.2元,共计99元。点评:根据新《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意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若日后在餐饮服务中,仍然存在此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3-06-07
    186人看过
  • 消费卡超出使用期限不能使用?
    为最大限度的留住客户,许多商家都会采用会员制、预付消费卡等形式吸引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有的商家往往以半年、一年时间作为消费期限,如果消费者办理半年卡或一年卡时,商家会给予一定的优惠,而当消费者没能在规定期限内消费完,商家往往以超出消费期限为由拒绝消费者继续使用。今年初,消费者杨女士在柯桥万达广场内的一家儿童乐园花280元办理了一张10次/半年的消费卡,至今年7月份,杨女士陆陆续续带领女儿去儿童乐园消费了6次。当杨女士于8月初到该游乐场所消费时,服务员坚持认为杨女士的消费卡已经过期了,不给继续消费,并认为杨女士如若要继续消费,必须按老板的规定要充钱激活后才能使用。这分明是商家的霸王条款,难道我充的钱商家有权去支配吗。杨女士认为,遂要求得以无条件继续使用。见与商家协商不成,杨女士拨打了12315热线寻求帮助。接诉后,绍兴市柯桥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着手开展相应调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三款又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据
    2023-06-07
    275人看过
  • 致55人遇难的包头空难案部分家属已拿到赔偿
    昨天上午,历经波折的包头空难索赔案终于在北京市二中院进入实质性的审理。32名遇难者家属起诉东方航空公司和东航集团,飞机制造商加拿大庞巴迪公司以及生产事故飞机发动机的美国通用电器公司,索赔经济以及精神损失等费用共计1.32亿元,人均413.6万元。原告双方曾在美达成调解协议2004年包头空难发生后,经国家安监总局通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原因是飞机起飞过程中,由于机翼污染使机翼失速临界迎角减小,机翼污染物最大可能是霜,飞机起飞前没有进行除霜(冰)。东航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提出向每位遇难乘客赔偿21.1万元。由于对赔偿方案不满,部分遇难者家属随后开始了漫长的诉讼之路。历经波折后,此案终于得以在北京市二中院受理。昨天,原告空难家属律师郝俊波向法庭提交原被告各方曾在美国达成的赔偿调解协议等多份证据。郝俊波说,双方已于2006年11月2日在美国旧金山书面达成赔偿32位空难家庭共计1175万美元的调解协议,被告应在此基础上予以赔偿。本案的赔偿都是由英国保险公司来支付,包括东航在内的各被告均无需付出一分钱,被告如拒绝赔偿不仅于法无据,更是损害中国乘客利益和感情而毫不利己。郝俊波认为,此案不能因为回到中国审理,乘客的生命价值就大打折扣,大大缩
    2023-06-07
    243人看过
  • 快递的2万名表代收弄丢了?客户索赔申通快递
    自己过生日,朋友送了一块价值2万余元的名表作为礼物。但东西寄出去,却迟迟没有收到。快递公司称对方小区保安已代为签收,但收件人却说实际上并没人签收过。最终,快递公司承认对寄件遗失负责,但因未保价,仅同意赔偿1000元。对此,寄件人列女士和收件人曾女士都不服,已委托律师将起诉该快递公司,并全额索赔。朋友送的2万元名表去哪儿了?收件人曾女士家住金堂县某小区。曾女士说,去年12月16日,在香港的一个朋友托人带过来一块价值2万元的香奈儿限量版的手表,一个青梅竹马的弟弟送给她作为28岁的生日礼物。因为当时曾女士不在成都,手表就先给了曾女士的好友列女士,让她转交给曾女士。当天,列女士回到彭州后,到该市申通速递服务部(下称申通服务部)寄出了手表,但并没有保价。因为是同城快递,按照正常时间,第二天就应该送到。然而,17日下午,曾女士仍未收到寄件。曾女士找到申通速递服务部,对方称,快件中午之前就送到小区了,是一个男性保安签收的,签的是曾女士的名字。然而,曾女士说,她所在的小区门卫只有一个五六十岁的阿姨,并没有男保安。而且,寄送手表的快递员她也很熟悉,事后该快递员让她看了快递公司留存的底单,上面没有任何人的签字。昨日,申通服务部的一名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由于曾女士的快件被人冒领,他们愿意承担快件遗失的
    2023-06-07
    404人看过
  • 网上购物前做的准备
    网络消费纠纷主要表现有:一是低价诱惑。在网站上,有许多产品以低于市场价一半或是更低的价格出现,这种超低价的商品有可能是二手货或者是残次品。二是虚假宣传。有些网站提供的产品说明夸大甚至是虚假宣传,消费者看到实物后与网上看到的样品相差甚远。三是设置格式条款。买货容易退货难,一些网站的购买合同采取格式化条款,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没有退换货说明等。四是购物证据不足,维权难。汇(寄)款是网上购物采用的主要支付方式,消费者手中除了汇款单,没有其他购物凭证,而汇款单无法具体标明商品的功能、型号等内容,不能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充足的证据。当前网络消费作为一种新的消费形式逐渐受到人们的喜爱,但是由于网络购物的特殊性,导致在交易的过程中频频出现不同类别性质的消费纠纷。吉林省消协日前发布了系列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要四看之后,慎重进行网上交易。为此,消费者协会警示广大消费者在网上交易之前应做到四看:一看网站。网购首先要选择制度完善、有信誉保障的网站进行交易活动。二看价格。一般与市面售价过于悬殊的商品,要谨慎购买,不要轻易地相信该商品参加网站的特价活动此商品被网站授予信得过商品称号等虚假、夸大宣传。三看信誉。网购网站通常以若干等级评价商品及卖家的信誉度,消费者在评估商品质量及卖家信誉度时,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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