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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同
从合同是指在法律上与主合同相互关联,并作为主合同的辅助成分的合同。 从合同的主要特点是在主合同成立后,其从合同才成立,而且其存在是作为主合同的辅助成分,受到主合同的制约。... 更多>

从合同

  • 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区别
    主合同与从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以主合同为准,并进行补正;从合同必须以主合同存在并生效为前提。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也无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当主合同与从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一般情况下以主合同为准。如果需要补正,可以对从合同的条款进行补正。从合同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当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此,当主合同与从合同条款不一致时,应该以主合同约定的条款为主,并进行补正。如果从合同需要补正,则应当进行相应的修正。同时,需要注意从合同的存在前提是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主合同与从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一般以主合同为准,可以对从合同进行补正。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当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各方应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
    2024-01-05
    281人看过
  •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先后关系
    主合同与从合同是民事法律中的一种合同关系。主合同是指独立存在的合同,而从合同则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从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是依赖附属关系。
    2024-01-05
    216人看过
  •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从合同的效力需要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和生效。如果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就失去了效力。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就无效。但是,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则可以按照该规定执行。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如果主合同无效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无过错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保证人有过错的,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2024-01-05
    168人看过
  • 从合同可以独立存在吗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担保合同不能独立存在,是依附于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就无效。此时担保合同并不能独立于主合同之外存在。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其后果由总公司承受。因此,分公司独立核算可以签合同。但是,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如果分公司对外负债而自有资产又不足以偿债的话,会使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024-01-05
    422人看过
  • 从合同义务
    从合同
    合同附随义务包括通知、协助和保密,与主合同义务不同,可单独提出诉请履行。通知义务要及时告知相关情况,协助义务要合作处理相关事务,保密义务要保守商业秘密。违约方未履行附随义务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关系中,除了主合同的义务之外,债权人可以单独提出诉请履行的义务。这些义务包括通知的义务、协助的义务和保密的义务。 通知的义务指的是在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有关情况。比如,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时,应当通知债权人标的物的提存地点和领取方式。 协助的义务指的是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原合同有关的事务。比如,合同解除后需要恢复原状的,当事人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时,当事人也应当协助保管。 保密的义务指的是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保守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的特定事项,并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保守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民事责任。 从合同义务是除了主合同的义务之外,债权人可以单独提出诉请履行的义务,与附随义务之间的区别体现在目的或作用的不同、不确定性程度不同、法
    2024-01-05
    87人看过
  •  女性在酒店住宿期间,如何维权?
    一位顾客在宾馆床上留下血迹,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然而,作为合同关系中的服务方,宾馆可以要求顾客承担一定的费用以维护宾馆的设施和用品。如果顾客对收取价格不满意,可以联系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顾客在宾馆床上留下血迹,这是顾客使用不当导致的,顾客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当客人入住一家宾馆时,两者已经确立合同关系。从合同对等的角度来讲,顾客有义务爱惜宾馆提供的设施及用品,如果顾客在使用过程中对宾馆设施产生了非正常的磨损,给宾馆带来了额外的工作负担,那么作为服务方,可以同顾客协商,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如果对于收取价格不满意,作为消费者也可以将具体情况提供给消费者协会,由消协出面协调,达到双方都满意的价格。宾馆收取顾客设施磨损费用是否合理?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其中包括,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享有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针对宾馆收取顾客设施磨损费用是否合理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公平交易原则。因为宾馆作为服务提供者,其收取顾客设施磨损费用的行为,可能会使其在销售商品的同时,限制了顾客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3-12-04
    413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是怎样的?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与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从合同不同,承揽合同无需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也不是从合同。根据定作人的要求,承揽人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从合同是指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承揽合同无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是从合同。承揽合同是否为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和定作人订立的合同。根据该条规定,承揽合同属于从合同。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以完成一定工作、提供一定服务或者完成一定任务为代价,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或者提供一定的服务,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承揽合同属于从合同。承揽合同属于从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或者提供一定的服务,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以完成一定工作、提供一定服务或者完成一定任务为代价,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或者提供一定的服务,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承揽合同属于
    2023-11-15
    106人看过
  •  能否在兄弟之间进行房屋买卖?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兄妹之间可以进行房屋买卖。但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的房地产均不得转让。兄妹之间可以进行房屋买卖。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房地产转让限制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有明确规定的,从合同约定。2. 房屋所有权人依法将房屋所有权转让时
    2023-11-11
    497人看过
  • 房产买卖合同违约了该怎么办?
    房产买卖合同违约与侵权的法律责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处理。违约可能是未按照合同规定执行义务,侵权则是超出合同范围的行为影响交易安全。违约可通过仲裁或上诉法院解决,侵权可直接上诉或私下解决。房产买卖合同违约与侵权的法律责任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不能简单地进行等同处理,以求达到相同的解决效果。1、买卖合同违约是没有按照合同内的权利与义务执行合同规定,例如房款交付的时间内买主没有缴纳房款,而是拖延了几天,在这几天的过程中,就是买主的违约时间。2、买卖合同侵权是所做的事情没有在合同的规定范围之内,但是影响到了房产交易安全或是其他方面的侵权行为。例如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买主将房屋转卖他人,而没有通知卖主,造成房产交易对象变更的情况,这个时候侵权是因为买主还没有房产证,没有任意进行房产交易的权利,而剥夺了产权所有人的权利。(1)违约的话,可依通过合同内的规定进行解除,违约人不服从合同内的规定的时候,可以找仲裁进行解决或是上诉法院,法院会根据买卖合同进行判定事情的违约责任方。(2)侵权的话,卖主或买主可以直接上诉法院处理,或是私下解决,而不用根据合同内容进行协商。房产买卖合同侵权行为如何认定?在房产买卖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损害对方当事人的权益,
    2023-11-04
    351人看过
  •  农村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探索
    在没有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依靠自身或社会力量解决纠纷。亲戚朋友可以作为私力救济和社力救济的主体;宗族力量则适用于涉及外族人群的纠纷;村委会可以保护本村人的利益;乡镇司法所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协助处理纠纷;乡镇派出所和乡镇人民法庭则分别负责辖区的纠纷调处和裁决。在没有第三方以中立名义介入纠纷解决的情况下,当事人认定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选择不通过国家机关和法定程序,而是依靠自身或其社会力量来解决纠纷,实现权利。在这种情况下,纠纷主体本身就是当然的解纷主体。(二)亲戚朋友。在纠纷主体感觉自身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向其社会网络中具有相应实力的人寻求支持就是必然的。亲戚朋友既可以作为支持一方纠纷主体参与到纠纷解决当中充当私力救济的主体,同时又可以作为纠纷双方所共同信任的中立方参与到纠纷解决当中充当社会救济的主体。(三)宗族力量。在涉及到与外族人群之间的纠纷时(尤其是那些与宗族荣辱有一定关联的纠纷),纠纷主体很有可能会寻求宗族力量的支持。因为在这种情境下,相应的社会救济和公力救济力量相对不足,人们渴望通过建立某种可供借助的社会力量以强化其私力救济达到保护其权益的目的。(四)村委会。在涉及本村人与外村人之间的纠纷时,村干部有时会充当起保护人,出面帮助本村村民解决纠纷。与此同时,在村民
    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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