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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这种合同的特点是: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这与诺成合同(一种“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 更多>

实践合同

  • 实践合同的案例是什么?
    实际合同中交付的标的物应该是合同生效的要件,而不是合同成立的要件。换句话说,如果实践合同没有交付标的物,合同仍然成立,但没有生效。两者的关系就像城市房屋抵押一样。未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合同成立,但不生效。如上所述,合同的成立纯属事实判断,是否成立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一致为准。司法实践中提出的实际案例2002年某日,某蛋糕店业主购买10瓶被告工厂生产的杀虫气雾剂。隔数日,三名工人在蛋糕店制作间、营业厅和二楼清扫卫生,并用该杀虫气雾剂进行喷洒,使用了两瓶半。下班时,一名工人在关闭电灯时发生爆炸,一人被炸成重伤,另外两人造成轻伤,一些财产造成损害。经现场勘验,为空气爆炸,是空气中的杀虫气雾剂浓度过高所致。该杀虫气雾剂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验报告、农药临时登记证、注册商标,产品包装上注明“可按10平方米房内喷射15秒的剂量做空间喷射,喷后若关闭门窗约20分钟效果更佳”,产品有易燃品标识,但没有易爆品及切勿接触电源等字样,没有适当的禁止性、警示性说明。法院的裁判理由是:被告生产的歼敌牌杀虫气雾剂产品尽管有质量合格证,但是由于该产品的主要成分为液化石油气,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而生产者仅在用量上做了建议性的使用说明,没有作适当的禁止性、警示性说明,使其存在危及人身及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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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方是实践合同还是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属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重要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的意思一致以外,必须交付目标物,或者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买卖合同一般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属于典型的约定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什么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民法典》第595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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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借款的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可能是诺成合同也可能是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如果订立借款合同的主体中有一方不是自然人的,则合同是诺成合同;如果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都是自然人的,则该合同是实践合同。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吗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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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利息中外币的计算
    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以上就是关于2018民间借贷几分利息才合适的相关内容。在民间借贷中,收取的民间借贷利息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一旦超出了,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在合法范围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双方可以参考国家的民间借贷利息规定来确定民间借贷利息。如果当事人对于民间借贷利息的收取还不是很理解,可以向专业律师进行仔细咨询。民间借贷利息的认定有什么规定民间借贷利息的认定对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认定,无论以何种形式表现,主要需要区分四对关系:一是有约定借期利息和无约定借期利息;二是借期利息与逾期利息;三是违约金与逾期利率;四是还款期限和支付利息的期限。1、有约定借期利息和无约定借期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贷款人(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时生效,属实践合同。值得特别提醒的是,贷款人提供借款给借款人时,一定要借款人立下收到借款的凭据,并保留。如果是通过银行转帐,一定要记得在转帐汇款单备注栏写明:某某(人)借款。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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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卖人交付超额货物时如何解决?
    出卖人多交货时,若买受人接收了多交付的标的物,对于该部分多交付的标的物,应当按照双方订立合同时约定的标的物价格计算价款。若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付的标的物,应当履行通知义务,及时的通知出卖人以免造成出卖人的损失。每条200元的餐椅交货时店家要涨价预先支付了定金,取货时却被店家告知货物涨价了。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近日,新昌市民章先生就因交付定金后,商家单方面涨价,从而向有关部门作了投诉。前几天,市民章先生在新昌一家具城看中了一款单价200元的餐桌椅子,共下单要了8条,并当场向店家支付了600元定金。店家当时承诺订货当天下午就能送货上门,可未曾想到,当天店老板却打电话告诉他,章先生所定的那批餐桌椅现在已经涨到了每条250元,由于未及时告知营业员此款椅子的涨价信息,而导致章先生依然以每条200元的价格预定了此款椅子。店家表示,由于成本价提升,遂要求章先生收货时支付1400元。章先生表示不满,店家老板却不肯让步,无奈之下,章先生向新昌县消保委城西办事处作了投诉。接到投诉后,新昌县消保委城西办事处工作人员找到家具店负责人,与其多次沟通。经过对有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店家负责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约了。消保委负责人分析说,因为章先生向家具店家支付了购买餐桌椅子的定金,即建立了相互的定金合同,为此,家具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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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践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自成立生效
    订立实践合同时,当事人可以约定实践合同自成立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实践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合同有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之分,一般意义上合同成立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而生效则一般是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那么,实践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生效要件是什么呢?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应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给付才生效。比如,除了双方签字,定金合同需要交付定金才生效,民间借贷合同需要交付款项才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
    2023-08-13
    480人看过
  • 保管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保管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1、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2、合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3、合同解除后,因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4、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保管合同的成立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仅有承诺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仍不能成立,还须寄存人将保管物送保管人,保管合同方才成立。(二)保管凭证应记载的事项保管凭证是保管合同的一个重要证据,需注意以下事项:1、若保管凭证仅为接受保管物凭证,则所记载事项较为简单,只需记明保管人及所收保管物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2、若保管凭证即为保管合同,则签订保管合同应使用全国统一的保管合同文本,保管合同应尽量做到条款齐备、文字涵义清楚、责任明确。(三)保管人的限制保管合同是以保管物品为目的的合同。委托人将自己的物品交给保管人保管,只是把该物品的使用权交给保管人保管,该物的物权仍归委托人,保管人只能按合同约定妥善管理的义务,并承担保管期间的毁损、灭失责任。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该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保管费用订立保管合
    2023-08-13
    83人看过
  • 房屋赠与合同怎么生效
    房屋赠与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
    202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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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常见的实践合同包括: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保管合同和借用合同。实践性合同单务合同有哪些特征?(一)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二)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三)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四)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五)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六)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七)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八)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九)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十)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十一)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十二)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十三)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十四)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
    202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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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赠送的股权能否要回?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他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原则上属于实践合同,且赠与人随时有权撤销自己的赠与行为(涉及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除外)。所以说,公司赠与的股份可以收回,但是若完成变更登记手续的,是不可以撤回的。赠予股权需要缴税吗?因为股权的出让人实际上并没有任何收益,因个人没有收入,故所得税没有缴纳基数,也就交不了。对于受赠予方而言,接受股权是否要就作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处于法律空白,有些省市地区参照受赠房屋收取个人所得税的。还有的将赠与视为其他转让形式,除了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的赠与,均视为转让价格偏低,来对出让方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我们应该直接去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最为稳妥。《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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