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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相抵
过失相抵,指在加害人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下,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则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 更多>

过失相抵

  • 医疗损害责任中的过失相抵原则
    在医疗损害责任承担中,产生过失相抵的情形很多,很多情况下损害后果的发生都是医患双方共同的因素造成的。具体分析如下文。过失相抵是指加害人的加害行为不是损害结果发生的唯一原因,受害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存在过错,那么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加害人的侵权责任。当损害结果发生时,一般情况下,由受害人证明加害人的行为符合侵权责任构成的四个要件(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从而认定侵权责任成立,受害人可以据此要求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加害人能够证明被侵害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存在过错,就可以要求减轻加害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医疗损害责任承担中,产生过失相抵的情形很多,很多情况下损害后果的发生都是医患双方共同的因素造成的。比如,医务人员实施诊疗行为时存在一定的过错,该过错给患者造成了较小的损害,其后患者不遵从医嘱,没有按时服药,亦未定期复查,或者在治疗时擅自离院,这些行为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医务人员的过错在前,患者的过错在后,医务人员的过错和患者的过错共同造成了最终较为严重的损害后果。如果单纯认定是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了患者最终的损害后果,显然有失公允,因此患者的过错行为就可以减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在最终的责任承担时,应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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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中关于过错责任下过失相抵怎么适用?
    在交通事故中,两机动车如果一方没有过失,自然不需进行过失相抵,在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也就是按照当事人各方过错行为对促成事故损害的作用大小进行比较。由于我国认定交通事故过错比例规定比较粗疏,一般仅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等,给法院审理造成了一定困难,在具体损害赔偿上只能依靠法官在此基础上的自由裁量,这与其他国家,特别是日本等国精确到1%的过错比例认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根据目前现实情况,我国交通事故可采用单一主义的计算方法。也就是将双方损害总额,乘以各自的过失比例,计算各自应分担的损害金额,如果一方有超过其应分担的损失额时,超过的部分就是对方应当最后赔偿的金额:举例如下:甲车与乙车相撞,甲车的过失比例为60%,乙车的过失比例为40%,甲车损害为10万元,乙车的损害为20万元,则首先㈠算甲乙两车的损害总额,为30万元(10万元+20万元);其中甲应分担的损害额为18万元(30万元X60%),乙应分担的损害额为12万元(30万元X40%),故甲应赔偿乙的损害额为8万元(20万一12万)。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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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吵架气死人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是否应承担责任,取决于其对于对方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当事人的行为与对方的死亡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若主观无恶意。当事人正常说话,因为对方性格脾气火爆容易激动导致死亡;“气人者”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因此对死者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是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根据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双方各承担一定责任。若是当事人在公共场所采用侮辱、诽谤的方式,致使对方死亡的,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若是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不宜动怒,仍然采用言语刺激,致使当事人病发身亡的,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吵架”气死人是当前社会屡见不鲜的案例。日常生活中要与人为善,如果发生言语冲突而把人“气死”或者“气病”,法律上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了过失相抵原则,即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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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失相抵的性质是啥
    一、过失相抵的性质是啥自从过失相抵规则产生以来,过失相抵规则一直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的重要规则,这一规则一方面保护加害人,减轻其赔偿额,另一方面,可以平衡并保护各方的利益,使侵权归责和责任范围的确定更加科学化和合理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此都有规定。过失相抵规则,又称为与有过失规则,是指被害人与有过失者,得减轻或免除损害赔偿的金额,也就是说就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受害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法院可依其职权,按一定的标准减轻或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从而公平合理地分配损害的一种制度。对于该规则可作以下理解:第一,该规则的前提是加害人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没有责任就无需相抵,责任是相抵的内容。该责任具有可相抵性,即损害赔偿责任。第二,受害人对损害事实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该过错可能是故意,可能是过失。过错的形态和大小影响到加害人责任减轻的程度。第三,该规则的结果是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共同侵权人是共同被告吗对共同侵权的责任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应当在起诉时一并列为被告起诉,不能分别起诉。如果经法院通知,原告仍不愿意将共同侵权人共
    2023-05-03
    396人看过
  • 过失相抵规则是什么
    一、过失相抵规则是什么过失相抵规则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二、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继续履行;8.赔偿损失;9.支付违约金;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1.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三、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认定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认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
    202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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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失相抵规则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失相抵规则的概念:人身损害赔偿的过失相抵规则是指对人身损害的发生和扩大,一般侵权的受害人有故意或过失,特殊侵权的受害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的制度。(1)一般侵权领域(即过错侵权领域):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是侵权人因重大过错(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2)特殊侵权领域(即无过错责任领域):受害人有故意的,赔偿义务人完全免责;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不能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是受害人只有一般(轻微)过失的,赔偿义务人不免责。【律师提示】①受害人故意致损的:加害人完全免责;②受害人重大过失致损的:可以减轻(但不能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③受害人一般过失致损的:特殊侵权领域的加害人不免责;一般侵权领域的加害人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2023-04-26
    399人看过
  • 过失相抵原则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的适用标准
    过失相抵原则在道路自杀或者非法谋取保险赔偿等目的故意造成的,即使非机动车一方负有全部事故责任,亦不得全部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综上,我们认为,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可按以下规则处理:1.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交通事故完全是因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的规定,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损失10%的辛卜偿责任。2.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机动车一方也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责任不得低于事故损失的30%,但不得超过事故损失的50%。3.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机动车一方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也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责任不得低于事故损失的90%。4.机动车一方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双方过错大致相当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损失75%的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事故损失25%的责任。5.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在确定双方责任,互相抵销赔偿数额之后,机动车一方要求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赔偿其损失的,不予支持。6.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或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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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叫人身损害赔偿的过失相抵规则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失相抵规则是指对人身损害的发生和扩大,一般侵权的受害人有故意或过失,特殊侵权的受害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的制度。(1)一般侵权领域(即过错侵权领域):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是侵权人因重大过错(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2)特殊侵权领域(即无过错责任领域):受害人有故意的,赔偿义务人完全免责;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不能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是受害人只有一般(轻微)过失的,赔偿义务人不免责。【律师提示】①受害人故意致损的:加害人完全免责;②受害人重大过失致损的:可以减轻(但不能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③受害人一般过失致损的:特殊侵权领域的加害人不免责;一般侵权领域的加害人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2023-04-23
    139人看过
  • 双方违约可以过失相抵吗
    签了合同,结果双方当事人都存在违约行为,民法典明确规定,双方都违约的,可适用违约过失相抵规则。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各自对各自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同时,如果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责任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这一规定被称为违约过失相抵,这正是基于公平原则的考虑做出的规定,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一、期待利益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1、期待利益损失赔偿标准是根据实际损失来进行判断,人民法院在计算和认定可的利益损失时,应当综合适用以下规则,从非违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中扣除违约方不可预见的损失、非违约方不当扩大的损失、非违约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非违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必要的交易成本:(1)可预见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2)减损规则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3)损益相抵规则,不是一种法定规则。(4)过失相抵规则。2、不宜适用期待利益损失赔偿规则的情形二、合同中互有构成违约啥意思所谓双方
    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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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违约与过失相抵的区别
    第一、过失相抵适用于法律规定所发生的损害赔偿领域,而双方违约适用于债务不履行领域;第二、过失相抵是互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的责任抵销,而双方违约的责任承担并不限于赔偿损失,还包括实际履行、强行补正及支付违约金等其他责任方式,不同责任方式之间有时并不能抵销;第三、在过失相抵场合,双方过错是导致受害一方损害的共同原因,而在双方违约场合,双方各自违约通常是致对方损害的单独原因。因此,对於双方违约的处理,应首先分清双方各自违约的具体形态,然后据以确定各方所应负的责任,并分别由各自向对方承担。一、如何确定拆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如果能确定双方各自过错的大小,则按各自的过错大小承担责任,即过错大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主要的违约责任,过错小的另一方当事人则承担次要的违约责任。双方过错相当,或者不能确定双方过错大小的,双方平均分担违约责任。在确定各自的过错时,需要综合考虑有关因素来判断,这些因素主要是:(1)过错种类。即当事人的过错是故意还是过失,故意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不同种类的过错,由此产生的责任也不一样,如故意比重大过失严重,重大过失比轻过失严重。(2)违约的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在其他条件相同或者相近时,哪方当事人先违约,哪方当事人就应负主要责任;后违约的,负次要责任。(3)违约的次数。违约次数多的,
    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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