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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免责事由
我国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包括不可抗力、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等。同时,民法典规定若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更多>

侵权免责事由

  • 第三人侵权免责事由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第三人侵权免责的事由的表现方面包括: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侵权行为的责任免责事由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侵权行为类型,第三人侵权行为是普遍适用的免责事由。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类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第三人侵权行为为免责事由,但规定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可以免责的,则第三人故意造成损害可以免除实际加害人的责任;规定受害人重大过失或者过失造成损害实行过失相抵的,则第三人重大过失或者过失造成损害可以免除实际加害人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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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不能作为侵权免责事由
    不能作为侵权免责的事由如下: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只能减轻责任不能免除责任、饲养动物因为第三人原因侵权的饲养人不免责、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免责。环境侵权免责事由有哪些(一)不可抗力。(二)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一是要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二是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三是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三)其他免责条件。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为免责条件;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造成海洋、水污染损害的,为免责条件;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自身责任引起的,在水污染的场合,为免责条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23-08-03
    353人看过
  • 民法典侵权免责事由具体包括哪些
    侵权免责事由具体包括:一、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错主要是指受害人故意敲打、挑逗他人造成自身损害,可认定受害人的过错是引起损害的全部或主要原因,从而免除侵权人赔偿责任。二、第三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是指类似上述的情况,但是由第三人引起,第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的处理个人信息免责事由有哪些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二)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
    2023-07-30
    261人看过
  • 民法典侵权免责事由具体包括哪些
    侵权免责事由具体包括:一、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错主要是指受害人故意敲打、挑逗他人造成自身损害,可认定受害人的过错是引起损害的全部或主要原因,从而免除侵权人赔偿责任。二、第三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是指类似上述的情况,但是由第三人引起,第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的处理个人信息免责事由有哪些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二)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
    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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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侵权免责事由有哪些?
    商标侵权免责事由有:1、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法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的;2、被控侵权人不具有侵权故意的;3、被控侵权人合法取得商标的;4、其他事由。商标侵权抗辩事由有哪些1、通用名称对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的抗辩如果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称,且使用地域范围广泛,可以通过商标争议,要求商评委撤销原告的商标。而作为商标组成部分的通用名称,任何人构成正当使用。2、药品名称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抗辩药品名称同时又是注册商标,他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药品上使用该药品名称的,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但前提是不能突出使用该批准备案的药品名称。其理由是:第一,药品名称与药品注册商标发生冲突是我国药品管理制度与商标注册制度之间的不协调造成的,作为当事人来说,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第二,允许将药品名称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会造成药品生产者对该药品的垄断,是不公平的,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3、对在先企业名称、中华老字号的正当使用商标和企业名称均属于商业标志的范畴,但分属不同法律保护、调整范畴。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维护公平、利益平衡和保护在先权利、是否产生消费者混淆、被侵权商标知名度等原则予以处理。企业名称未突出使用、未造成市场混淆、清楚标注生产
    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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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行为属于环境侵权免责事由
    环境侵权免责事由:1、不可抗力,指人们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即在当时、当地的条件下,主观上无法预见,客观上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情况。2、受害人自身的过错;3、第三者的行为。只要其中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致害人就可以免予承担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环境侵权行为的特征环境侵权行为是指因从事生产、生活等活动致使环境发生化学、物理、生物等特征上的不良变化,破坏生态和资源,直接或间接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的行为。[1]环境侵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相比,有以下一些特征:《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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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侵权免责事由有什么
    (一)不可抗力。(二)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一是要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二是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三是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三)其他免责条件。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为免责条件;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造成海洋;水污染损害的,为免责条件;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自身责任引起的,在水污染的场合,为免责条件。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1、不可抗力《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条件,加了诸多的限制。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且由加害人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时,才可以免责。这样,构成污染环境的免责条件,一是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二是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免损害。具备了这样两个条件的不可抗力,才可以免责。对免责条件限制严格,有利于保障受害人得到赔偿,这样的规定是有积极意义的。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第三人过错造成受害人污染损害,构成免责条件,一是要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二是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三是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3、其他免责条件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为免责条件;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
    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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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侵权免责事由有哪些
    (一)不可抗力。(二)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一是要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二是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三是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三)其他免责条件。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为免责条件;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造成海洋、水污染损害的,为免责条件;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自身责任引起的,在水污染的场合,为免责条件。不可抗力造成的环境侵权免责吗不可抗力造成的环境侵权免责。法律上所谓的不可抗力,是指人们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即在当时、当地的条件下,主观上无法预见,客观上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情况。这里所说的无法预见是指依据现有的技术水平,一般人对某种情况的发生不可预见,而无法避免和克服是指行为人已经尽到最大的努力和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仍不能避免某种情况的发生并克服其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可抗力通常有两种:1.自然灾害,如地震、火山爆发、台风等自然因素作用造成的灾害。2.某些社会现象,如战争、暴乱、特殊的军事行动等。由于不可抗力并不受行为人的意志所支配,对于损害的发生行为人并无责任,因此各国普遍将其作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之一。《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环境污染
    2023-07-22
    55人看过
  • 环境侵权免责事由有什么
    (一)不可抗力。(二)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一是要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二是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三是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三)其他免责条件。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为免责条件;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造成海洋;水污染损害的,为免责条件;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自身责任引起的,在水污染的场合,为免责条件。一、侵权责任免责事由包括哪些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受害人故意、第三人原因、不可抗力、合理范围内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受害人故意指损害是由于受害人自身故意而导致的结果;第三人原因指造成损害发生的其实另有其人;不可抗力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而致使损害发生;合理范围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也是一般理性人在不得已时会做出的合情合理的举动。二、无效的免责条款有哪些无效的免责条款有如下几点:1、明显不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这种明显免除自身责任或者明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实际诉讼地位的偏差和不平等,即明显失去公平,必须确认无效;2、各种手段制定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3、免责条款未提醒当事人注意和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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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免责事由的意义是什么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关于免责事由的规定是指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人责任的事由。适用侵权免责事由有利于确定具体的侵权人,使真正的侵权人承担责任,同时适用免责事由,可以降低民事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一、饲养动物伤人要负什么责任饲养动物伤人的责任的认定,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一般是由动物的饲养者或者管理者进行赔偿。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仅在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才可以依法减轻或者不承担其动物饲养责任。二、无过错原则是指什么无过错原则是指行为人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失,无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的责任。公民、法人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应当承担责任。法律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违约责任中,违约责任发生后,非违约方只需证明违约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无需证明其主观故意或过失。对于违约方来说,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是徒劳的,但可以证明违约是在不可抗力和特殊免责条件下发生的,同理,特别侵权人只能通过证明法定免责理由的存在来免责。三、环境污染侵权的免责事由主要有哪些环境污染侵权是指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所谓免责事由,是指行为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环境污染危害,但是由于存在不可归责的理由,法律规定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20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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