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权变更时其他物权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9:10:17 260 人看过

1、物权变更时,其他物权怎样处理,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2、例如房屋租赁后,出租人变卖房屋,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不影响承租人的用益物权。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3)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居住权是否属于物权

居住权是属于物权的一种,是属于对房屋的使用物权,居住权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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