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价款约定不明,如何理解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09:42:39 218 人看过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合同成本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发生工程造价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双方协商确定;(二)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提请调解;(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程价款约定不明该怎么结算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3、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4、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条

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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