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清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09:10:32 312 人看过

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企业遇到下列情况应当进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自行清算,即指公司按照股东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此种清算一般没有先后程序规定,也无论是否能足额清偿,不能清偿的债权不因清算结束而消灭。任意清算通常适用于两合公司、无限公司。

法定清算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清算。法定清算对公司财产的清算有顺序规定,法定清算结束,公司法人资格依程序消灭。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均是法定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一、公司清算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公司清算具体应当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在清算过程中,注意资产负债的排查梳理;

2、在清算过程中,注意债权的审核与确认;

3、在清算过程中,注意清偿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二、公司清算一般流程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法律条文,有限公司的具体清算程序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二)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三)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四)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五)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六)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七)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16日 0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会议相关文章
  • 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在什么情况下进行
    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民法典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民法典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根据《民法典》183条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四)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一、企业强制清算的条件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事由而解散,但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或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由此可见,提起强制清算需符合以下条件:1.公司解散。包括公司章程规
    2023-03-26
    95人看过
  • 清算在哪些情况下对公司有益?
    在公司下列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司可以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解散之诉。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被强制清算股权?公司因为一些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而关闭进行的清算就是强制清算,或者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人民法院就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强制清算方式:一种是法院依债权人申请而组织的强制清算,第二种公司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解散,组织对公司的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
    2023-07-06
    25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不买保险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1、退休返聘人员;2、聘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3、承包商派遣人员;4、停薪留职人员;5、协保人员;6、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7、聘用劳务派遣人员;8、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9、非全日制用工;10、灵活就业人员。一、用工单位怎么办理劳务人员退回手续劳务派遣员工退回。其实派遣员工退回,派遣人员是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也是说派遣公司才是派遣人员的责任人,用工企业无权行使解除或者终止权,但因为派遣人员发生法定解除或终止的情形,所以由用工企业将被派遣劳动者返回给劳务派遣机构,由人才派遣公司来处理被派遣劳动者的一种做法。不过派遣人员也是说企业想退回就可以退回的,企业要想退回派遣人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属于违法退回。劳务派遣退回条件。企业想要退回派遣工必须要符合条件,按本子办事,如果派遣人员在试用期不符合企业的用工条件,或者在工作中劳务人员严重违法企业的规定的企业都
    2023-03-14
    274人看过
  • 什么情况需要进行公司清算
    公司需要解散清算的情形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一、公司被吊销仍进行经营活动后果谁承担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管理机关对违法公司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得再对外营业,否则属于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对此也明确进行了规定
    2023-03-16
    460人看过
  • 清算状态下公司可以撤销清算吗
    公司解散清算后成立清算组的,清算组一般不能撤销。清算组成立后,应当依法履行职权。清算责任履行时有违法行为的,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和债权人承担责任。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并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结清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和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破产清算,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处理和分配,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在破产清算中,法院和公司债权人直接参与公司清算。而公司清算并不必然导致破产清算,只有在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它们虽有一个共同点:在受理案件时,这两类案件都不预收申请费,只有在清算完毕后,才能按
    2023-08-06
    353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安排加班
    广义的加班,即延长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狭义上仅指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和公共节假日工作;超出每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员工被称为加分无论是加班还是加班,都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和本应休息的时间内完成的工作,即休息时间内工作时间的延长。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利,国家对加班进行了严格限制,并规定了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和上限。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生产经营需要;(2)加班前必须与工会和工人协商程序加班时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协议不明确时如何确定劳动报酬在实践中,许多雇主和工人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的具体事项,包括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只是口头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一旦发生争议,通常没有证据可供核查,也无法确定。有鉴于此,本条作出了相关规
    2023-05-07
    297人看过
  • 公司清算的情况分析
    公司的清算,指公司解散后,处分其财产,终结其法律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公司除了因合并或者分立解散以及因破产解散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外,因其他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什么是公司清算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的清算组是指公司出现清算的原因以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
    2023-07-03
    151人看过
  • 股东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强制清算么
    股东不同意的,公司只要存在法定或章程规定解除事由就可以强制清算。公司需要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如果公司逾期不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来清算。一、公司解散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公司解散效力的条件有:1、公司停止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所有活动均限于清算的范围内,公司的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不再代表公司行使职权。2、公司应进入清算程序,由清算组织取代公司组织机构实施法律行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二、
    2023-06-24
    193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公司会被强制清算
    一、什么情形下公司会被强制清算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二、强制清算的种类根据《公司法》,强制清算的种类包括法院依债权人申请而组织的强制清算,和主管机关在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而解散时组织的强制清算。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算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二是股东会议解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和《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能够提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仅为两类:一是公司的债权人;二是公司股东。税务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公司职工申请对公司强制清算的,可不予受
    2023-05-14
    33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少公司注册资金
    1、公司严重亏损,长期无法弥补。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资,用以弥补累积的亏损。2、公司注册资本逾期仍无法到位。3、资本过剩,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或缩小经营规模不需要现有数额的注册资本。4、公司分立。5、公司回购公司股东股权,需同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一、股东可以以公司名义回购股权吗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权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股东才能够请求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的。比如说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五年连续盈利等这些特殊情况。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减少注册资本、异议股东回购等在内的几种例外情形,即原则禁止、例外允许。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
    2023-06-29
    126人看过
  • 孕妇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公司开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2023-03-26
    19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但是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可以兼任经理。第五十一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可兼任公司经理。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什么人可以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聘任董事时,要注意了,以下人员,是不可以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
    2023-08-17
    292人看过
  • 什么样的情况下,担保公司可以拍卖
    抵押物拍卖是指当抵押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还清或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时,银行便有权委托拍卖机构拍卖用于抵押的抵押物。借款人到期未归还贷款,无论他是否工作、有房产或已婚,则银行可以立即要求担保人代为归还,后者则需要首先将借款人资产处置完毕,尚未归还的剩余部分才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代为归还贷款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但是一般情况下,在贷款人没办法偿还本息的情况下,银行会从担保公司缴纳在银行的费用中扣除,从而是元贷款人和担保公司之间形成了一个债务人与债全人关系。那么在此情况下,作为债权人的担保公司就可以对贷款人抵押物进行拍卖。一、房子贷款人去世房贷怎么办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023-06-19
    464人看过
  • 哪些条件下下公司可以进行清算
    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可以进行清算:1、出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的;3、公司依法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的;4、人民法院依股东申请解散公司;5、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法院进行公司清算有什么作用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由股东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
    2023-07-28
    33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会议指由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的临时性决议和监督机构。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 更多>

    #债权人会议
    相关咨询
    • 公司可以在哪些情况下进行清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05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清算: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六)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进
    • 在什么情况下会自行清算,公司强制清算的情况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会自行清算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根据《公司法》184条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一)
    • 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解散不需要清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4
      1、公司解散不需要清算的情形有公司因为合并、分立而解散。法律规定的公司解散事由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解散有主动解散以及被动解散。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
    • 公司清算情况有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10
      公司清算情况有: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转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出现解散原因的公司在解散清算程序刚开始时,其确切的资产负债情况一般并不清楚。但在经过财产和债权债务的清理之后,公司资产是否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可明确。在公司财产超过债务时,解散清算自得顺利进行,而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及破产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应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也就是说,公司资不抵债是公司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转换的一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