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的比例有无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11:30:37 266 人看过

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一、公司分立需要评估吗

1、对于企业的分立,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需要评估,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需要评估,其余类型的企业由股东自定。一般情况下,非国有公司分立进行资产评估,主要原因是对股东和对投资人负责,但法律没有硬性规定必须评估。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本例为以固定资产换取相关企业股权),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超过账面价值的部分应根据规定缴纳所得税。

二、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向谁请求偿还债务

1、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也就是说,公司分立时应对财产进行划分,同时将债务进行分割。但是不论公司之间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负担连带还债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

2、分别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

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因此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但是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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