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撤销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6:43:25 403 人看过

合同撤销权撤销事由是:(一)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前述情形下的合同无效,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可以执行合同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公民的法律意识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那么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会与他人发生约定,同时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我们也都会选择与对方签订合同,同时也会在合同中规范对方的行为,如果发生突发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也需要与对方沟通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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