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作之前受伤是不是算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10:01:45 262 人看过

不是工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其他工伤情形。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争、公共负担伤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员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员工有前款第(三)项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试用期工人受伤算工伤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其中,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该法第17条还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这就是说,劳动者从试用之日起就是单位的职工,在试用期内,除劳动报酬和劳动合同解除等方面和试用期满后的有关规定有所差异外,其他的权利都是一样的,同样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1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之规定,应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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