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中的财产损害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9:43:22 428 人看过

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

2、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作区域。

3、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4、事故受害人须有损害事实。

5、作业人员的致害行为及有关物件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举证方法有什么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应提交的证据材料: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

(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

(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等);

(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

(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

(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

(7)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期间方式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2日 0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举证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列举的证据有:(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评估等);(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7)受损财产的权属证明;(8)其他证据。一、民法典对人格权的一般规定有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中对人格权的一般规定如下: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2、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3、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4、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
    2023-02-04
    277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
    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
    2023-03-13
    480人看过
  • 如何调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一、如何调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出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员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进行调解。《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第二十二条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
    2023-06-17
    338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归责原则
    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地的确定要看财产是不动产还是动产,具体如下:1.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2.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归责原则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归责原则如下: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2.无过错责任原则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尽管其主观上无过错,便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3.公平责任原则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均无过错,但如不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三、财产损害赔
    2023-06-08
    410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物权纠纷吗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物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顾名思义,是指权利人认为其合法所有的财产遭到侵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加害人停止侵害并赔偿的案件。物权包括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指对自己的物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他物权指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一、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
    2023-02-22
    61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内容,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等等,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
    2023-02-26
    467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1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火灾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16
      因房屋等发生火灾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应该适用用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当行为人有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责任。损害赔偿的数额,如果有鉴定结论,就应以鉴定结论为准。虽然发生的事故原因都是火灾所引起的,但是,由于发生火灾的场合不同,引起火灾的行为人的属性不同,因而有些属于一般侵权行为,有些属于特殊侵权行为。所以应针对不同案情的实际情况,来分别确定此类案件所适用的归责原则。本案则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就赔偿数额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0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首先确定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 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正常情况下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范围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0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赔偿标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31
      处罚款、、追缴、或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的依照3、4条规定赔偿。应当返还的财产失灭的,给付相应的。应当返还的财产受损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已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吊销许可证和,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如水费、、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