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合同不追究责任的情况有哪些,违约行为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08:05:41 281 人看过

一、违反合同不追究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违约行为是什么

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这一定义表明:

(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

(3)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1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追究违约责任是否需要反诉?
    一、追究违约责任是否需要反诉追究违约责任反诉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相关条件需要满足:首先要满足本诉的基本条件;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几种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
    2023-01-13
    414人看过
  • 对哪些违反选举法的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一、具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需同时满足什么条件具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需同时满足以下三点条件:1、国籍条件。指该行为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2、年龄条件。指该行为人必须年满十八周岁;3、合法条件。指该行为人未被法律剥夺相关的政治权利。选举权是公民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与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
    2023-06-24
    287人看过
  • 施工合同违约责任追究包括哪些?
    违约责任追究,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或者合同订立后,因一方违约而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施工合同违约责任追究包括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措施。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强制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判决或裁决,强迫违约人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停止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可以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违约人也应当主动停止违约行为;人民法院有权责令违约人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是指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违约人应依法向对方作出经济赔偿。赔偿损失是典型的补偿方式。支付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性质不同,违约金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根据来源不同,违约金又可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定金罚则也是一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
    2023-04-18
    206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合同违约行为
    第一、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与默示毁约。明示毁约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表示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形态。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债权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且债务人拒绝为履行债务提供相应担保的违约形态。第二、实际违约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未全面而适当的履行合同义务的,为实际违约。一旦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适当,无须经债权人催告,即构成违约。实际违约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三类。1、拒绝履行。又称不履行,是指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偾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的行为。2、迟延履行。包括:迟延给付、迟延受领。3、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有履行行为,但在履行数量、质量、方式、地点等方面存在瑕疵。一、法定解除权有哪五种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
    2023-03-08
    451人看过
  • 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可以追究吗?
    一、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可以追究吗?1、合同履行违约责任不一定可以追究,如果说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那么就有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2、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可能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
    2023-01-22
    362人看过
  • 何种情况下能追究买家的违约责任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咨询:居间合同上注明定金四天内补交,但买家反悔,未付定金,问:双方签订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可以追究买家的违约责任?律师解答:居间关系是指居间人(中介人)处成买卖双方合作达成而收取一定费用这么一种关系,买卖双方只要未达成合作,换句话说只要他们没有成交居间人就没有权利收取任何费用,也就无法追究违约责任。相关法律知识:居间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
    2023-06-14
    327人看过
  • 怎么追究加盟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一旦签订了,双方就不得违约,只是有些人没有注意履行好合同里面的内容,还是有违约的情况发生。当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时候,就能够去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果可以通过一定证据,认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最为常见的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利用公司独立人格规避法律责任或逃避债务等等,就可以追究其个人的赔偿责任。一、股东被股东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该怎么办?股东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股东滥用自身权利逃避债务,出现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股东利用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产,造成数额较大的会受到刑法
    2023-06-24
    369人看过
  • 合同违约追究侵权责任吗
    可以。产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时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现象在任何合同关系中都有可能产生,一般发生在有偿合同关系中,只要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并且侵害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损害其人身的,即行为人实施了违约性的侵权行为或者侵权性的违约行为,均构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通常发生在下列合同关系中:(一)买卖合同中的责任竞合现象。主要有标的物有瑕疵、不符合质量要求、不符合包装要求,造成对方财产、人身损害的,产生的民事责任。(二)运输合同中的责任竞合现象。在运输旅客、货物中,因承运人的过失,致旅客受伤、死亡或者致货物损毁、灭失的出现的责任竞合。(三)租赁合同中的责任竞合现象。因租赁物瑕疵而致承租人损害或者因承租人过失毁损租赁物的,均可以构成违约和侵权竞合。(四)雇用合同中的责任竞合现象。受雇人在履行雇用义务时,人身受到损害或者故意、重大过失造成雇用人损失的,也可以
    2023-06-17
    294人看过
  • 违约责任又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这里的合同是指什么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故意不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这里的合同是指民事合同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构成实际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都构成实际违约。实际违约行为可以分为如下几种类型:一是不履行。不履行是指在合同期限到来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构成实际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都构成实际违约。实际违约行为可以分为如下几种类型:一是不履行。不履行是指在合同期限到来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不履行包括拒绝履行与不能履行两种情形。拒绝履行是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行为,是故意毁约的行为,自然构成违约责任。二是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不适当履行是指当
    2023-04-27
    472人看过
  • 追究违约责任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一、追究违约责任的救济措施有哪些1.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2.没有仲裁协议的依法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未生效合同是否适用违约责任不适用。但是当事人很可能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
    2023-07-18
    234人看过
  • 违约解除后追究违约责任是否可行
    一、违约解除后追究违约责任是否可行违约解除后追究违约责任可行。1.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合同因在方违约造成解除的,无违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2.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如下:(1)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方式承担,例如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2)如果没有约定的,要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缔约过失与违约责任的区别缔约过失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为:1.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2.性质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其目的是解决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因一方的过错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的问题;违约责任则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数额等。3.赔偿范围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以求回复到先前的状态;违约责任则赔偿当事人的期待
    2023-08-22
    149人看过
  • 违反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什么?
    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构成违约的责任有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预约合同之本质决定,无论追究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或者解除预约合同后的损害赔偿,均仅限于赔偿机会损失(信赖损失),而不包括可得利益(履行利益)。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本约之义务,构成违约,但对方当事人不得依据关于强制实际履行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违约方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无论该预约合同是否约定了本约合同的主要条款。1、预约合同不能适用强制履行问题,实际履行不能作为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违反通情达理约表现在因一方过错而致使本约不能成立,按照实际履行的要求,当事人必须按照预约约定成立本约。但如果这样,预
    2023-06-27
    45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并追究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非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则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非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导致合同违约,则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 同 解 除 与 损 失 赔 偿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1. 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
    2023-10-08
    75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怎么追究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即违约方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各种要求履行合同义务。2、采取补救措施。即违约方根据守约方的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能够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的,要尽量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即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作为对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一般就是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取证的材料有哪些1、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签订时的中间人或在场人等证明材料,或者公证文书。2、房屋买卖协议条款不明(或不全)的,还应提供双方约定的定金、价款、交付时间、交付办法等证据。3、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的书面证据,以及优先权人放弃优先的证据。4、买主搬入所买房屋居住的时间,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及修缮、改变房屋结构等证明。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
    2023-06-22
    6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合同中不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包括那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9
      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合同签订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不追究违约责任的其他情况
    • 合同违约是追究违约责任还是追究过错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4
      如果是合同关系,仅存在违约责任。追究过错的侵权责任可以适用,但两者在诉讼使用上存在非常大的区别。如有需要可联系我们
    • 违反要约的行为是否应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8-31
      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交易信息明确,对象明确,旨在鼎盯尺故侔嘎踌霜穿睛达成合同效果且愿意受其要约约束的一种意思表示。通常情况下,他是合同成立的第一步,但此时合同并没有成立。也就是说此时如果要约人违反要约的行为并不能构成违约行为。要约人有的是先合同义务,也就是要遵守其要约的意思表示,保证对方的期待利益能够得以实现。如果此时要约人违反先合同义务,违反诚实信用的原则,导致合同不能实现,则可以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 有哪些责任约定的情形是合同违约行为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1
      合同根本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 1、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2、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合同约定了其他违约责任的,违约方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
    • 追究违约责任,为何撤销合同和只追究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成立前的缔约过程中,因缔约人一方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或被撤销所具有的过失所承担的责任。合同违约责任,是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