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8:20:08 482 人看过

(一)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二)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15天内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应及时根据发包人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15天后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三)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天内按通用合同条款【合同解除】的约定向设计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

(四)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设计人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二)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

(三)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四)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04: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工程设计合同违约责任的分类有哪些?
    根据合同规定,如果发包人未能按照时间、方式提供必要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导致勘察、设计工作出现返工、停工或修改的情况,发包人应按照勘察人和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同时,如果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因此,发包人需要遵守合同规定,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必要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导致勘察、设计工作出现返工、停工或修改的情况,发包人应按照勘察人和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 设 计 人 违 约 责 任 的 具 体 表 现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设计人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点:1. 在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
    2023-10-02
    128人看过
  •  承包商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根据发包人的委托,设计单位在自身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负责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并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同时,设计单位需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施工,并按照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交付。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根据合同要求,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根据合同要求,按照规定的工期完成并交付工程。 承 包 人 需 要 完 成 哪 些 任 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承包人需要完成发包人委托的工程建设以及发包人合理指定由承包人完成的工程建设。发包人应当及时检验承包人完成的工程实体,按照检验结果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完成工程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承包人需要按照发包人的委托和合理指定完成工程建设,并按时检验工程实体,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023-09-04
    14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写违约责任违约如何处理?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一、工程欠款利息标准计算问题工程建造的时候,由于工程量比较大,工程款也是非常的巨大,往往开发商无法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给施工方,都是分期支付工程款。如果到了约定时间还没有给工程款,就需要计算利息。那么,工程欠款利息的计付标准如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所以,对于工程欠款利息的计付标准,当事人首先可以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就参考央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处理。此外,该解释第6条还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
    2023-03-14
    241人看过
  • 设计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违约责任:1、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并按以下约定违约条款执行,除以下约定的违约条款以外若设计人违约,发包方扣减设计费总额2%/次,该违约金在总设计费中扣除。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2条规定支付设计费。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发包人施工单位对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有争议,发包人应出面协调。若因施工技术困难或条件限制,要求更改设计时,设计人应征得发包
    2023-04-27
    169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发包人是否享有任意解除权?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殊性以及防止社会资源浪费的角度讲,应当尽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稳定性,工程施工合同不应适用任意解除权的规定。承包人准备施工、进场和退场都会带来高昂的成本。如果允许发包人随时解除合同,反而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与定作人任意解除合同制度的立法目的正好相背。实践中,如果由于规划变化等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没有继续施工必要的,发包人可通过情势变更原则行使合同解除权。律师补充:《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
    2023-05-07
    424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的认定如下:1、建设工程合同双方是否具有合法资质;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3、是否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形;4、是否在约定期限内完工;5、是否依约支付工程价款等。建设工程合同双方违约责任如何认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事实情节来进行。由于一方的行为影响合同履行的,存在违约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的,则都应当承担过错范围内的违约责任。建设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1)词语定义及合同(2)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4)质量与检验;(5)安全施工;(6)合同价款与支付;(7)材料设备供应;(8)工程变更;(9)竣工验收与结算;(10)违约、索赔和争议;(11)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023-07-04
    489人看过
  • 勘察、设计合同承包人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如果勘察人、设计人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将承担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如果勘察人、设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将承担迟延履行违约责任。《民法典》第800条规定,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在这里勘察人、设计人通过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一、施工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有哪些1、赔偿损失。2、支付违约金。3、采取补救措施。4、继续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
    2023-03-31
    274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什么情况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的;(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一、工程款结算的诉讼时效怎么起算工程款结算的诉讼时效起算点的情况如下:1、结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自该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具体表现为发包人怠于履行结算义务的违约行为成立之时。当事人约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发包人怠于履行该结算义务时,承包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履行,其诉讼请求的时效期间起算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2、当事人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文件,发包人在接到结算文件的合约定期限内予以审核并作出答复的;发包人应当在该期限内确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该结算结果,表示不同意的,应及时配合承包人重新结算。3、发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答复,则答复期限届满可
    2023-04-11
    432人看过
  • 如何拟订建筑违约责任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
    一、如何拟订建筑违约责任合同对建筑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约定,需要当事人根据工程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由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进行确定,可以约定相应的补救措施和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
    2023-04-18
    46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双方违约责任该怎么认定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二)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三)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
    2023-03-08
    274人看过
  • 建筑承包违约责任合同版本中应该如何设定?
    一、建筑承包违约责任合同版本中应该如何设定?1、对工程合同中的违约条款的设定,要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内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收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是没有固定的可以直接套用的表述的。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的责任形式,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及损失的计算方法。具体表现在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可以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甚至确定具体数额,同时也可以通过设定免责条款限制和免除当事人可能在未来发生的责任。3、但是,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并不是说当事人未约定违约责任的,不发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律赋予合同的效力,即使当事人未在合同规定违约责任,违约方也须依法律的直接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
    2024-01-16
    418人看过
  • 建设工程中违法分包转包的由谁承担用工责任
    在建设工程违法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中发生的劳动、劳务报酬、工伤保险待遇、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的,实际施工人与实际施工人的上一层具有用工主体的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具备用工主体的单位不得以与劳动者无劳动关系进行抗辩。一、工程总承包能分包施工吗可以施工分包,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
    2023-03-31
    380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条件
    一、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如下: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义务。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还不得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2.接受检查的义务。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作可以进行检查,承包人有义务随时接受对其作业进度、质量进行的检查。另外,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3.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发包人交付符合要求的勘察设计文件,并保证勘察、设计的质量符合要求。施工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发包人交付符合要求的已竣工的建设工程。二、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条件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条件一是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二是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即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
    2023-04-30
    402人看过
  •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当事人违约责任有哪些
    1、发包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做好准备工作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否则,构成违约。如没有办理好施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证,没有确定好各种定位标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没有接通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和道路等。由此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负赔偿责任。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可以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2、发包方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我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五条规定:“因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勘察、设计所需的资料或者工作条件,造成勘察、设计返工、停工、窝工的,发包方应当承担增付费用等民事责任,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公路建设工
    2023-06-15
    7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违约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1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这意味着施工单位负责的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之前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需要承担“质量违约责任”。那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违约责任?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如何设定违约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16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设定方式是:将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和违约的处理方式注明在合同中。双方协商达成合意,这份合同就会产生法律的效力。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如何设定违约责任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怎样在合同中约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02
      违约责任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当事人约定。 当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的责任形式,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及损失的计算方法。 具体表现在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可以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甚至确定具体数额,同时也可以通过设定免责条款限制和免除当事人可能在未来发生的责任。 但是,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并不是说当事人未约定违约责任的,不发生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如果发包人、承包人违反了合同,责任如何承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承包人的责任:第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第二,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二)发包人的责任:第一,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第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可以参照下列内容: 1、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 自199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四次调整逾期罚息计算标准,即依次调整为日万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