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21:31:28 86 人看过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由于道路交通事故是因车辆运行所致,而车辆驾驶人员的情况非常复杂,比如,驾驶人员可能是车辆的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或者是受雇人,可能是在交付修理或保管期间被他人驾驶发生事故,也可能是被盗驾驶而发生事故,因此,审判实践中在确定责任主体问题上较为混乱。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又增加了两类主体: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我们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以及“二元说”理论对责任主体的确定进行具体的分析。(一)机动车方作为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

(二)保险公司作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三)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责任主体相关文章
  •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居高不下,这就导致了民事纠纷甚至刑事案件的发生。今天来说说交通事故致人损伤的民事纠纷相关责任。根据我国道路安全法规定:1.机动车在行驶驾驶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却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通过交警责任认定后双方没有争议的,可以从现场撤离,由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责任部分协商解决。2.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导致财产轻微损害的,由交警责任鉴定后,无争义的情况下,民事私下解决。3.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的,负全部责任和赔偿;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没逃跑,有车辆保险承担赔偿问题。4.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由机动车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范围内赔付;不足以保险赔付标准的由机动车事故主要责任人赔付;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认定平分处罚。5.机动车与过路行人发生碰撞的,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方进行赔偿;主要责任方是行人的,那么机动车方不超过10%的责任;而行人故意碰瓷制造事故的,机
    2023-06-17
    340人看过
  • 分析:如何认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应以机动车运行支配为基本原则或者主要原则。如果是运行支配者为他人利益无偿为他人搬家、接新娘、运送货物等,如果在此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由运行支配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显失公平,此种情况下,由运行支配者承担赔偿责任,运行利益归属者或者运行利益期待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或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则是公平合理的。所以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还要看当事人的主观方面,如果当事人是无偿为他人服务的,出了事故,由当事人负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
    2023-07-11
    36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方法】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
    医疗费有个计算公式出了事故,受害人看病的费用怎样计算?这笔费用包括为恢复健康需要就医治疗支出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等。按照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具体数额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体受到损害,原则上应在县级以上(含)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但因抢救的需要,受伤的当事人也可以到离案发地最近的医疗机构(包括县级以下各种医疗机构)救治;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其治疗费用一并计算。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医院治疗期间需要外购药品的,应当由该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与伤情治疗的需要相符;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经原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同意,擅自转院治疗的,对其因转院治疗增加的费用,将
    2023-06-03
    54人看过
  • 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哪些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
    一、客运出租汽车公司所有出租车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由出租汽车公司根据事故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二、出租车由司机个人购买,但“客运出租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车准运证”登记在出租汽车公司名下,该出租车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应由司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不足部分由出租汽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三、出租车由司机个人所有,司机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经营许可证、准运证登记在司机个人名下,该出租车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应由司机个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出租车集中管理和服务机构不承担责任。四、被挂靠车辆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按下列规定处理:1、若被挂靠单位收取了管理费或得到了经济利益,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在收取管理费和得到经济利益总额内承担连带责任。2、若被挂靠单位未收取管理费或未取得其他经济利益,仅为基于地方政府管理要求挂靠或强制挂靠,被挂靠单位不
    2023-06-04
    10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如何确定?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交通
    2023-02-15
    10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区分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的概念是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法应当接受行政处罚的人,包括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则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他可能是交通事故责任者,也可能是车辆所有人、其他对车辆有支配权的人以及取得运行利益的人。严格来讲,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行政法上的概念,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则是民法上的概念,两者不应混同。在有的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者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主体是一致的,谁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谁就应该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如车辆所有人自主驾驶的情形;但在许多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者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不一致的,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并不一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车主雇佣他人驾驶的
    2023-06-08
    147人看过
  • 道路责任怎么认定,道路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在今天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道路交通也在不断的发展进步,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交通事故在所难免。如何确定道路交通当事人的责任,成为道路交通立法不容回避的问题。据我国相应交通法规的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确定了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责任的基本条件,由在事故中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符合社会观念,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针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交通事故分别确立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无论机动车在事故中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事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二、道路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2023-02-04
    129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多久
    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受到损害的程度、双方的承担责任的比例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综合计算赔偿数额。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一、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赔偿项目的不同,结合地方规定、实际损失、地方经济水平等来确定。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相应的赔偿项目有:1.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致伤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致人死亡的,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多久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
    2023-06-05
    259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辅助器具费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辅助器具,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第三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应当一次性给付。残疾辅助器具费是对生活质量降低部分的赔偿,起着民事责任中的恢复原状的责任。显而易见,安装残疾辅助器具者的生活质量绝不会比当其身体健
    2023-06-08
    146人看过
  • 天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认定)
    天津市道路交通责任认定标准如下:(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无责任。天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506元;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903元;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
    2023-08-05
    104人看过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若干问题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若干问题的意见》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由机动车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以下简称登记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所有人和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责任承担,按本意见其他条款处理。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包括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机动车是否属于挂靠关系的认定,应根据双方的约定、机动车的投保人、养路费用的支付人、机动车的实际受益人、以被挂靠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范围等因素综合判断。三、被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向挂靠人追偿。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责任,应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各自过错的大小等因素确定。四、借用他人身份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挂靠关系处理。五、登记所有人与他人签订协议转让机动车所有权,未到机动车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2023-06-08
    461人看过
  •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
    目前在国家没有作出具体统一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前,有些地方法院制定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指导性文件,并在其中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规定。比较具体的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该规定由2005年12月26日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81次会议讨论通过,并下发省内各级人民法院施行。该指导意见中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如下规定:“第二十四条赔偿权利人要求赔偿义务人在支付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的同时,还有权根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精神抚慰金。当代社会,道路交通事故一旦发生,那么就意味着需要进行物质方面的赔偿,除此之外如果当事人在精神方面有一定的损失,那么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对方拒不赔偿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提出诉讼,也就是要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一、交通事故伤精神损失是否进行赔偿?交通事故伤精神损失是要
    2023-03-19
    384人看过
  • 雇工损害赔偿责任如何确定主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雇工损害赔偿分为两种,一种是雇员致第三人损害,一种是雇员遭受损害。一、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二、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02-21
    226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的意思,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一、道路交通事故是什么意思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
    2023-02-23
    26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责任主体
    相关咨询
    • 道路损害赔偿责任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这是以前的案由规定,现在已经适用新的案由规定,统一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划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主体如何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6
      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的主体只包括驾驶员、乘客、行人此类直接参与人,而在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主体即包括直接参与人,间接参与人。间接参与人有机动车方、保险公司、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因此,当交通事故当事人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是,要注意把握赔偿责任主体,因为当事人不追加相关责任主体作为赔偿义务主体的,法院将视为放弃相关赔偿责任注意的赔偿义务。本文将着重讲述机动车方、保险公司和社
    • 交通事故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交通事故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及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8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章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3、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