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际仲裁关于仲裁申请或仲裁通知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0:01:52
396 人看过
拟依本规则提出仲裁的当事一方(以下简称为申诉方)应向当事另一方发出仲裁通知,该通知应包括或附具以下内容:
(1)将争议提交仲裁的申请书;
(2)仲裁当事各方的名称和地址;
(3)仲裁条款或单独仲裁协议的证明;
(4)与争议有关的合同证明;
(5)关于争议的性质及其具体情况的简要说明和申诉请求;
(6)当事各方事先达成的仲裁事项的协议,或者申诉方据此提出的建议。
仲裁通知还应包括:
(1)依本规则7.1和7.2指定独任仲裁员或指定机构的建议;
(2)依本规则8指定仲裁员的通知;及
(3)本规则17规定的关于对争议案件的陈述。
收到仲裁通知的日期为仲裁开始的日期。
申诉方应向秘书长提交他已向被诉方发出的仲裁通知的副本。
当事各方还应向秘书长提交向对方发出任何其他通知的副本,包括通知书、信件及有关仲裁程序的建议。
如果当事各方已就除主席以外的指定机构达成协议,应将该指定机构的名称通知秘书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或者上诉仲裁
290人看过
-
国际仲裁的仲裁程序
173人看过
-
香港、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介绍
107人看过
-
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仲裁规则
356人看过
-
仲裁法关于仲裁时效的规定
80人看过
-
涉外仲裁与国际仲裁
151人看过
律师服务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员
最新文章
#仲裁员
相关咨询
-
申请撤销仲裁的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25《仲裁法》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
国际仲裁申请书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2一、首部。应当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一)文书名称,即"仲裁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事项。 (三)被申请人的身份,基本与申请人的事项相同。 如果仲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应分别按照上述的要求写清楚。 二、正文
-
中国人在新加坡仲裁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71、新加坡仲裁机构的裁决书,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执行,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的认证。2、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不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新加坡大使馆认证。3、如果委托人在国外签发委托书,则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新加坡大使馆认证。4、裁决书、合同(包含仲裁条款),以及委托书,需要翻译成中文。这里的翻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的翻译机构(公司)。5、委托书中的委托方,就是仲裁裁决书中的债权
-
关于申请仲裁确认仲裁权的申请书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2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 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
-
仲裁或者申请民事仲裁属于行政裁决。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7仲裁不是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对与行政活动、行政合同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和裁决的行为。仲裁是仲裁机构根据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由仲裁庭审理和裁决双方的争议。行政裁决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吗?真相:是的分析: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与行政活动密切相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合同无关。【提醒】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行政裁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