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与和解的定义和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30 15:50:07 211 人看过

重整制度和和解制度是两种不同的破产程序。重整制度旨在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挽救处于困境中的企业。和解程序则采取消极预防的方式,即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前进行债务清偿。重整程序的启动条件、适用对象、效力、措施和操作程序与和解程序有所不同。

重整制度和和解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其目的。和解采取的方式是消极预防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其实质是重在清偿。而重整制度是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挽救处于困境中的企业。

启动条件不同。和解程序与破产程序开始的原因相同,而重整的原因比较宽,即使债务人还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但如果具有不能清偿债务的危险和可能时,就可以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适用对象不同。申请人不同。效力不同。措施不同。内容和操作程序不同。

重整与和解的差异

重整和和解是两种常见的民事法律程序。重整是指债务人因无法偿还债务而被申请破产后,由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债务清偿的过程。而和解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自愿达成的一种协议,通过协议达成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并分期偿还债务的方式。

重整和和解在程序和结果上存在明显的差异。重整程序是由法院发起的,旨在通过清算债务人的财产来清偿债务。重整程序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确保债务人能够得到合理的债务清偿。和解程序则是由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自行达成的协议,和解协议可以自由协商,债务人可以选择是否同意和解协议,如果同意和解协议,和解程序就会终止。

重整程序的目的是在法定程序下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债务清偿。和解程序的目的是通过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自愿协商,达成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并分期偿还债务的协议。在和解程序中,债务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和解协议,并且和解协议的达成并不代表债务人一定能够得到合理的债务清偿。

重整程序是由法院发起的,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和解程序则是由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自行达成的协议。重整程序的目的是在法定程序下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债务清偿;而和解程序的目的是通过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自愿协商,达成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并分期偿还债务的协议。

重整制度和和解制度是两种常见的民事法律程序。重整程序是由法院发起的,旨在通过清算债务人的财产来清偿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和解程序是由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自行达成的协议。和解协议可以自由协商,债务人可以选择是否同意和解协议。在和解程序中,债务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的达成并不代表债务人一定能够得到合理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第七十三条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第九十八条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16日 18: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会议相关文章
  • 破产重整与和解的区别
    一、破产重整与和解的区别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的区别主要在于破产重整比破产和解程序更复杂,债权人通过破产和解成功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和解不成功的,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破产重整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裁定债务人重整。而且特别要注意的是,破产和解制度着眼于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减免债务数额及延缓债务履行期限,使债务人摆脱了经济困难、避免破产。二、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的共同点1、都属于强制性的集体程序,即在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时,表决方面均以多数通过为原则,并且一经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2、二者的生效均以法院批准为必要;3、二者成立的结果都会在客观上使破产债务人免受破产清算,而会使债权人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失等。三、破产和解的生效要件1.破产企业在提出破产和解时,必须提出债务的清偿方法等破产和解条件。关于和解条件的内容,要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平等,
    2023-04-12
    304人看过
  • 重整与和解的区别表格
    一、重整与和解的区别表格根据相关的规定可知,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的区别主要如下:(一)适用的条件不同:破产重整不仅在破产原因已经发生时可以申请重整,在债务企业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时,即有发生破产原因可能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重整。破产和解程序的开始,必须是债务人出现了破产原因。(二)申请人的范围不同: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初始重整申请,可以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后续重整申请,债务人或者持有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提出。而破产和解申请人仅限于债务人。(三)采取的法律措施不同:重整制度的措施较为丰富,只要法律没有明确限制或者禁止的,原则上都可以实施。而破产和解制度可采取的措施相对较少,限制也多。二、破产和解与破产重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内容是什么?关于破产和解与破产重整的联系为:都属于强制性的集体程序,即在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时,表决方面均以多数通过为原则,
    2023-04-13
    242人看过
  • 重整与和解有什么区别
    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的区别主要在于破产重整比破产和解程序更复杂,债权人通过破产和解成功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和解不成功的,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破产重整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裁定债务人重整。而且特别要注意的是,破产和解制度着眼于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减免债务数额及延缓债务履行期限,使债务人摆脱了经济困难、避免破产。一、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的联系1、都属于强制性的集体程序,即在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时,表决方面均以多数通过为原则,并且一经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2、二者的生效均以法院批准为必要;3、二者成立的结果都会在客观上使破产债务人免受破产清算,而会使债权人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失等。二、破产和解的生效要件1、破产企业在提出破产和解时,必须提出债务的清偿方法等破产和解条件。关于和解条件的内容,要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平等,这是因为,破产和解既然是由
    2023-02-22
    83人看过
  • 重整 和解和清算的区别
    1、目的不同。和解采取的方式是消极预防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其实质是重在清偿。而重整制度是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挽救处于困境中的企业。2、启动条件不同。和解程序与破产程序开始的原因相同,而重整的原因比较宽,即使债务人还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但如果具有不能清偿债务的危险和可能时,就可以申请启动重整程序。3、适用对象不同。和解的适用对象与破产清算的适用对象相同,而重整制度往往适用于对社会和经济有较大影响的企业。一、破产重整就是破产吗破产重整并不是简单的破产,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
    2023-03-05
    70人看过
  • 破产重整和和解的区别
    一、破产重整和和解的区别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的区别主要在于破产重整比破产和解程序更复杂,债权人通过破产和解成功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和解不成功的,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破产重整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裁定债务人重整。而且特别要注意的是,破产和解制度着眼于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减免债务数额及延缓债务履行期限,使债务人摆脱了经济困难、避免破产。二、破产重整的意义有哪些我国新破产法从尽力挽救市场主体的角度出发,科学地设置了破产重整制度。该制度无论对参与重整程序的各参加人,还是对整个社会而言,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对被重整的债务人而言,债务人重整的直接目的是挽救财务状况恶劣或已暂停营业及有停业危险的公司,因其有继续经营的价值、重整的可能和必要,从而予以重整使其免予解体或破产,并能够清偿到期债务,使濒临破产或已达到破产界限的债务人起死回生;2、对债务人的债权人而言,
    2023-04-24
    192人看过
  • 重整制度与和解制度的区别
    导语:破产预防是指预防债务人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各国对破产预防的实现都是通过设定程序完成的,不同国家破产预防程序不同。新《破产法》设立了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两大预防程序。因其共性都在于避免对企业实行破产解体清算,在《破产法(试行)》中曾作为和解整顿制度合并在一起规定,名称虽然接近,但实质内容却相差千里。新《破产法》将两者分别在两章中规定,由债务人选择适用。对比之下,可以更清晰地看到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各自所具有的功能。破产重整制度与破产和解制度正是预防企业破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重整制度与和解制度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目的不同。和解采取的方式是消极预防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其实质是重在清偿。而重整制度是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挽救处于困境中的企业。2、启动条件不同。和解程序与破产程序开始的原因相同,而重整的原因比较宽,即使债务人还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但如果具
    2023-06-06
    16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会议指由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的临时性决议和监督机构。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 更多>

    #债权人会议
    相关咨询
    • 重整与和解的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30
      法律分析:重整制度与和解制度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目的不同。和解采取的方式是消极预防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其实质是重在清偿。而重整制度是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挽救处于困境中的企业。 启动条件不同。和解程序与破产程序开始的原因相同,而重整的原因比较宽,即使债务人还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但如果具有不能清偿债务的危险和可能时,就可以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适用对象不同。
    • 和解和重整的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重整,是指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不立即进行破产清算,而是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债务人重整计划,债务人继续经营,并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的制度。 和解,是指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为了避免破产清算,而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协商解决债务的协议的制度。
    • 重整和和解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26
      重整制度与和解制度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目的不同。和解采取的方式是消极预防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其实质是重在清偿。而重整制度是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挽救处于困境中的企业。 启动条件不同。和解程序与破产程序开始的原因相同,而重整的原因比较宽,即使债务人还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但如果具有不能清偿债务的危险和可能时,就可以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适用对象不同。申请人不同
    • 2022年重整与和解的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7
      法律分析:重整制度与和解制度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目的不同。和解采取的方式是消极预防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其实质是重在清偿。而重整制度是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挽救处于困境中的企业。 启动条件不同。和解程序与破产程序开始的原因相同,而重整的原因比较宽,即使债务人还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但如果具有不能清偿债务的危险和可能时,就可以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适用对象不同。
    • 破产重整和和解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破产重整和和解的区别 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的区别主要在于破产重整比破产和解程序更复杂,债权人通过破产和解成功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和解不成功的,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破产重整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裁定债务人重整。而且特别要注意的是,破产和解制度着眼于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减免债务数额及延缓债务履行期限,使债务人摆脱了经济困难、避免破产。 二、、破产和解的程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