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登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1:10:16 344 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1995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

第二条仲裁委员会的登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办理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二)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三)仲裁委员会章程;(四)必要的经费证明;(五)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六)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七)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第四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的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仲裁委员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证书:(一)注销登记申请书;(二)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三)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四)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第七条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08日 0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什么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仲裁流程?
    一、什么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纠纷有:1.一般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等纠纷。2.技术合同纠纷: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纠纷。3.著作权合同纠纷:许可使用合同、委托创作合同、出版合同等纠纷。4.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5.房地产合同纠纷:房地产转让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纠纷。6.其他民商事合同纠纷。二、仲裁委员会仲裁流程仲裁委员会仲裁流程有:1.提交仲裁申请书;2.等待申请审核,拿《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3.劳动仲裁调解庭调解;4.开庭审理,仲裁裁决;5.拿仲裁裁决书;6.对结果不服可起诉;7.获得赔偿。三、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
    2023-04-25
    426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的区别
    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第一,管理机构不同,法院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其监督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法官是同级的国家公务员;而仲裁委员会是民间裁决机构。仲裁委的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退休法官以及相关机构的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兼职从事。第二,法院与仲裁委员会在民事纠纷受理案件问题上的管辖范围不同,法院受理的范围宽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按照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在我国是不能申请仲裁的,而法院可以受理。第三,对既属于仲裁委员会、又属于法院受理的纠纷,具体由谁受理取决于当事人的选择,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由仲裁委员会受理,排除法院管辖权。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由法院受理。第四、我国仲裁委
    2023-03-07
    326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员的管理
    1、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案件受理当事人或委托代理方(例如九源劳动保障机构)向管辖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以及相关证据。2、等待申请审核,拿《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五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发给申请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对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发给《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3、劳动仲裁调解庭调解。劳动仲裁案件在仲裁庭由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则进行开庭审理。4、开庭审理,冲裁裁决。劳动调解不成功,进入到开庭阶段。开庭审理仲裁庭审主要有调查阶段、质证阶段、辩论阶段,最后调解等,最后调解不成则仲裁裁决。5、拿仲裁裁决书。仲
    2023-03-04
    383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仲裁有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仲裁法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裁终局,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一、劳动争议调解书能不能上诉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方当事人反悔不能上诉。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未按规定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劳动仲裁裁决书多久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15天内未提起诉讼,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回。劳动者应持答劳动仲裁裁决书、执行申请书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劳
    2023-03-22
    228人看过
  • 绍兴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
    简介绍兴仲裁委员会是绍兴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组建,并于1996年8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的全市唯一的民事、商事合同仲裁机构。绍兴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依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而发生的案件(包括涉外案件),通过调解或裁决、公正及时解决争议。绍兴仲裁委员会现聘有各行业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仲裁员193名,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可选定自己所信任的仲裁员办理案件。绍兴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委员十一人,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鸣皋兼任,委员会设日常的办事机构——秘书处,负责仲裁案件的受理、仲裁费的收取、文书送达、法律咨询等日常事务。联系方式地址:绍兴市人民中路528号邮编312000电话86544828600894864573586542648658714(传真)
    2023-04-25
    496人看过
  • 济南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
    简介济南仲裁委员会于1996年4月依法成立。仲裁委的职能是受理国际、国内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经济合同纠纷、涉外经济纠纷、技术合同纠纷和房地产、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期货交易等合同纠纷,也包括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即双方自愿仲裁的非合同经济纠纷。仲裁委下设办事机构──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属局级事业单位,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济南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效能的工作思路,严格实施依法文明办案六公开措施,努力塑造公正廉洁、执法如山、热情服务、乐于奉献的济南仲裁形象,走出了有济南特色的仲裁发展之路,受理办结了一大批仲裁案件,特别是处理了一些关系我市投资形象,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案件,为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2004年6月,济南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1600多件,涉及争议金额31亿
    2023-04-25
    362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广州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委员会有什么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7
      1、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到2名仲裁代理人进行仲裁。当事人认为必要,经仲裁庭同意,可以适当增加代理人的人数。 2、代理人人数超过2名的,应当向仲裁庭确定1名代理人作为主要发言人。 3、当事人委托仲裁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事项和权限。委托代理人的事项和权限变更或者解除的,当事人应书面通知广州仲裁委员会。已进
    • 什么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3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裁明下事项: (一)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 仲裁仲裁委员会如何监督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7
      仲裁委员会作为一常设国际商事仲裁机构,除具有仲裁一般的诸多优点外,还具有自己显著的特点,具体表现在: 1、案件的监督性。仲裁委员会实行裁决书稿核阅制度,监督并管理仲裁程序,确保裁决公正; 2、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结合仲裁的优势和调解的长处,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或之后,仲裁庭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对受理的争议调解解决,如调解失败,仲裁庭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继续进行仲裁,直到作出终局裁决。其核心是在同
    • 郑州仲裁委员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0
      郑州仲裁委员会是郑州市人民政府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组建的郑州唯一具有独立裁决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成立于1999年12月。其职能是:根据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依法、独立、公正、及时地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 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协会的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3-13
      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第十一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