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裁员的情况劳动者应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5:22:27 179 人看过

第一,看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被裁员的范围。依照《劳动法》,有四类对象是不得裁员的,包括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如果你属于其中一类情况,单位就不应将你列入裁员名单。

第二,公司应提前30日通知被裁员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

第三,你有被老单位优先录用的权利。如果你在被裁员以后的半年内,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已有工作了,但不满意。这时,你发现老单位(裁减你的单位)又在招人了,可以重新报名应聘,而单位有优先录用你的义务。当然,劳动合同要重新签订。

第四,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按被裁员工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这里的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而非单指基本工资。如果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补偿的期限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而定的,每满一年,就有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经济性裁员的补偿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由此可见,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2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裁员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公司应关注劳动者权益
    1、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1.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不要口头表示;2.合同中不要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而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3.劳动合同中一定要写明真实的工作报酬和工作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023-07-12
    117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注意事项
    第一,劳务派遣机构应当有合法的资质。第二,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被派遣劳动者根据《劳动》享有和其他劳动者一样的权益。第三,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社会保险金及工伤事故责任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但劳务派遣协议可以这些事项进行约定。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的关系是什么一、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的关系是什么1、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的关系如下:(1)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这是一种特定的劳动关系,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受劳动合同法的规范与约束;(2)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关系,这是两个单位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受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劳动派遣协议或者合同规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2023-07-20
    401人看过
  • 消费者维权应注意哪些事项
    消费者维权时,应注意以下三方面:第一,作为消费者,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要有维权意识,不仅要学法、守法,还要用法,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时,要记得索要发票并保存好第三,在发生消费争议时,要及时向律师等相关专业人员咨询,寻求法律帮助消费者如何维权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情况应尽可能地了解3、保存购买凭证。购买后应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4、自动与商家协商。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指出自己
    2023-04-17
    215人看过
  • 遇到强拆的注意事项
    一、遇到强拆的注意事项通常情况下,实施强制拆迁应当考虑一下因素:1、拆迁人应当依法办妥拆迁手续,如拆迁许可证等。2、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已届满:(1)补偿安置协议、裁决所定的拆迁期限已经届满;(2)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签发的公告指定的搬迁期限已届满。3、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4、经多次劝解,做思想工作仍不能奏效。5、拆迁人必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的,拆迁人可以申请提存,以保证被拆迁人获得权利的补救。6、拆迁人已经为被拆迁人做了必要的安置和补偿,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仍拒绝搬迁,此项条件是强制执行的提前条件。7、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除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目的是使其证明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的原始证据事实不会因拆除等原因而消灭破坏,一旦事后发生纠纷时可以及时查询。《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
    2023-06-12
    351人看过
  • 用人单位裁员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裁员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用人单位裁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对裁员有详细的规定: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
    2023-02-16
    410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者在求职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该注意:1.注意试用期的限制。(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约定试用期时劳动者的权益: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要注意用人单位不得收取定金、保证金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扣押身份证。万一用人单位一定要违法收取保证金、定金,而劳动者又不想和用人单位闹矛盾,那么就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应的收条、收据,然后自己保管好收条、收据,以便日后能够追还。如果用人单
    2023-06-10
    50人看过
  • 仲裁劳动争议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的相关规定:1、为劳动争议的一方;2、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3、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4、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约束。一、劳动者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维权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维权:1、协商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直接就劳动争议进行协商,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自愿;2、申请调解,当事人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已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双方中有一方后悔,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仲裁处理,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处理纠纷的程序,想提起诉讼,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诉讼解决,诉讼程序的启动条件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
    2023-02-26
    367人看过
  • 遇到一房多卖有哪些注意事项
    1、部分合同已经登记,部分合同未登记,各购房消费者间权利冲突的处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理论界倾向于将预售登记解释为预告登记,其效力为一种债权的保全手段,审判部门采纳登记对抗原则,即预售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记合同的权利不能对抗已登记合同的权利。(1)各购房消费者均未入住,但有的合同已为登记,有的合同未登记,购房消费者都起诉要求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宜并案审理,根据合同登记的对抗效力,优先保护已为登记的购房消费者,判令出卖人履行转移房屋产权给登记购房消费者的义务。未经登记的购房消费者不宜列为诉讼第三人,但登记购房消费者未交清的购房款,应由未登记购房消费者优先受偿。(2)如果购房人明知该房屋已经预售,而恶意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登记的,根据民法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的原理,恶意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权利不受保护,其登记合同的权利不能得到保护。未登记的
    2023-06-13
    468人看过
  • 工地公司裁员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裁员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法律法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2023-04-29
    6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如何签署及应注意哪些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有: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2、劳动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7、社会保险约定。8、不要签空白合同。一、签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7、社会保险约定。8、不要签空白合同。9、有些合
    2023-03-02
    16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遇到的问题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二)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三)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一、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方式是怎么样的?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方式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作为一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具体方式必须由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可以分为
    2023-06-24
    443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写明申请事由,一般一式两份,若被申请人为多数,则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则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
    2023-07-17
    348人看过
  •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要注意下列问题,1.要注意时效问题。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哪些主体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的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2023-03-23
    188人看过
  • 劳动者正在试用期间有哪些注意事项
    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主要注意以下几点: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其他。一、试用期在劳动法中有怎样的规定关于试用期《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关于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更为详细的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二、干3个月以上了,是否有风险
    2023-04-05
    338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裁员
    词条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词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对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更多>

    #裁员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的情况应注意的几个事项?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5
      签订劳动合同须注意九大事项: 一、仔细了解情况。 二、签约落在纸上。 三、查清用人资格。 四、细读合同条款。 五、重要条款纸上约定。 六、牢记基本权利。 七、掌握录用条件。 八、拒绝违法行为。 九、平等协商签订。
    • 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拿到工资条后应注意哪些事项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1
      劳动者拿到工资条要做的事情:一、看发放时间。用人单位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法定假日或者休息日通过银行支付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工资的,要提前发工资。拖欠工资的,应当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第二,看工资总额和分项是否正确。拿到工资单后,要看上面的数字是否按照劳动合同签订的金额足额支付。雇主不能用实物代替货币工资。除三险费用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不得扣除,单位不得随意调整约定的分项工资
    • 在面临裁员时,劳动者需关注哪些事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2-07
      在面临裁员的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确认自己是否属于不得被裁员的范围。根据《劳动法》,有四类对象不得被裁员,包括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如果属于其中一类情况,单位就不应将你列入裁员名单。 2. 如果公司要裁员,应该提前30天通知被裁员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
    • 劳动仲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劳动仲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1.应写好申诉书。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身份,包括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职务,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诉人应当将自己与被申诉人如何处理等问题全面、准确、简练地写清;(3)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提供有关争议情况的各种证据和证人,务必
    • 应注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签订劳务合同注意事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0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这些事: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