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岂能变成企业管理层的“秘密行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3:01:05 53 人看过

日前,四川省成都市一家国有控股企业的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盛晓彬,因利用企业改制之机,不断变换手法,鲸吞国有资产1200多万元,被成都市中级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以下简称生研所)是一家在全国医药界都很有名气的老国有企业。1997年2月,该所以其下属公司联合三家由职工集资成立的集体所有制公司,组建了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蓉生公司),生研所控股,时任生研所副所长的盛晓彬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8年12月,包括盛晓彬在内的近千名生研所职工集资并以20个自然人为持股代表,成立了一个蓉天有限责任公司。半年后,该公司收购了蓉生公司中生研所的全部股权,成为控股公司。2002年7月生研所收回对蓉生公司的控股权。

几经改制变脸,公司虽然恢复了国有控股身份,可企业经营管理却出现了混乱状况。从2001年到2003年8月,盛晓彬虚列各种名目从公司套取资金8800多万元,成立小金库。2002年,盛晓彬以各种名义从小金库里拨出1210万元用于炒股营利。

检察官分析——

如何才能让国资不再流失

这一发生在国企改制过程中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暴露出改制中普遍存在的管理真空和监督缺位现象。2000年以来,成都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这类案件79人,涉案总金额上亿元。从已查处的案件不难发现,一些国企经营者侵吞国有资产的手段花样翻新。

弄虚作假,人为减少企业固定资产。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原企业经营者和有关人员隐瞒债权,虚列债务,国有净资产被人为减少。

利用职权,贪占处于非正常管理状态下的国有资产。一些企业管理者利用在国企改制过程中缺乏监督检查,趁机挪用、侵吞自己保管的财物。

巧立名目,私分国有资产。四川某县酒类实业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朝兴在公司改制前夕,与他人合伙炮制了一套引资奖励政策,将本单位由承建方垫支的工程款视为引资,将售房款视为创收,并擅自决定为自己发放奖金,共分掉公款7.5万余元。

暗箱操作,攫取国家给予改制企业职工的优惠。成都市双流燃料建材公司改制时,管理层故意抬高门槛,要求每位职工最少投入5万元才能成为新企业的职员,还故意夸大风险,使绝大部分职工不敢入股,管理层买断该企业后,将企业出卖,获利200余万元。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其成因不外乎以下几种:规范企业经营和改制的相关配套措施滞后、部分国企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经营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够完善等等。

检察建议——

国企改制须防暗箱操作

为有效遏制此类案件发生,在健全规制,严惩违法行为的同时,成都市检察院还建议——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改制程序。建立改制领导小组对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破产清算组对企业外债清理回收,加大追债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层、中介机构、主管机构三方的权限,推动国有产权在公开的产权交易市场以竞价方式进行交易,保证交易公平、公开和透明。

强化对改制企业的监督。企业改制前,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应成立监督机构,对企业改制前后的资产、产权、债权及分公司或子公司资产进行严格、全面清理。同时,成立由企业职工选举产生的内部监督机构,参与监督企业改制全过程,切实防止改制过程中的暗箱操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1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企改制相关文章
  • 规划岂能说改就改业主:会所可否变身25层高楼
    马上要交房入住了,开发商却要将小区内原规划的两层会所,改建为一幢25层的商住楼。昨日,江汉区规划局组织购房人代表、开发商召开听证会,听取双方对“日月华庭”规划变更一事的意见。武汉市规划局人士介绍,这是该市首次公开举行的同类听证会。“日月华庭”位于新华西路,原规划为5栋高层楼房,2006年8月开始对外销售,合同约定今年12月28日交房。目前,大部分房子已销售。今年6月,江汉区规划局发布公告:开发商申请规划变更,在日月华庭小区A栋E栋之间,拟建一栋25层商住楼,增加建筑面积约8300平方米,小区建筑容积率控制在4.5以内,绿地率31%。购房人听说后,向武汉市多个政府部门提出,拟建的高楼将影响相邻住户的采光、通风及私密,侵害了业主的相邻权,恳请不予批准。10月10日,江汉区规划局再次发布公告,拟批准日月华庭开发商的改建方案。此举引起购房人强烈不满。在昨天的听证会上,7名购房人代表提出,开发商在卖
    2023-06-10
    461人看过
  • 企业改制应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改制后的企业应当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工作岗位的性质合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结构,对关键性、核心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最好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要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加强对职工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在劳动合同管理方式上逐步实行微机化管理,及时掌握劳动合同到期情况,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确定劳动合同是否续签,切实做到劳动合同管理与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实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提高职工队伍的稳定性。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履行、解除、终止等环节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增强操作性;同时要经过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向全部职工公示。
    2023-06-05
    390人看过
  • 国资委负责人解读国企改制新规规范管理层持股
    新华网北京1月22日电(记者任芳)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就《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意义和具体规定等,国资委负责人22日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这位负责人说,200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为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但在实际工作中,国企改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有的地区贯彻落实《意见》不到位,另一方面是现有政策、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细化。在这种情况下,为进一步规范推进企业改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制订了《实施意见》。这位负责人说,《实施意见》主要着眼于3个方面:一是针对改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制度上堵塞漏洞,进一步防止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二是细化《意见》的有关规定,增强可操作性,促进改制程序进一步规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是
    2023-06-09
    464人看过
  • 企业管理层的安全教育
    企业管理层主要是指企业中的中层和基层管理部门的领导及其干部。他们既要服从企业决策层的管理,又要管理基层的生产和经营人员,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是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忠实贯彻者和执行者。他们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态度、投入程度、企业地位等取着决定性的作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与企业领导的安全认识有密切的关系。企业领导的安全认识教育就是要端正领导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决策素质,从企业管理的最高层确立安全生产的应有地位。他们的安全文化素质对整个企业的形象具有重要影响。(1)企业管理层的安全教育知识体系。企业管理层包括中层管理干部和基层管理者。对他们的要求各不一样。企业中层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知识体系:企业中层管理干部除必须具备的生产知识外,在安全方面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技能:a多学科的安全技术知识。作为一个生产企业单位,直接与机、电、仪器打交道。作为一位中层领导还涉及企业管理,劳动者的管理。所以他
    2023-04-24
    222人看过
  • 企业怎么进行改制,如何进行企业改制
    一、企业怎么进行改制1、产权界定产权界定即界定财产的归属关系,判定归某个民事主体所有或控制。产权界定的过程就是确定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权、处分权以及经营权等权利的归属,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与责任的过程。2、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由具有专门技术和法定资格的评估人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要求评估的一方提供的数据资料,按照特定的投资目的,遵循评估原则、程序与计价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模拟市场对一定时间点时的企业资产的价格进行评估和判断,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表现出来。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资产评估结果需要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认可。3、产权登记产权登记主要适用于国有资产。为了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有关法律规定,国有资产入股的,应当予以登记。主要包括开办产权登记、变更产权登记、注销产权登记和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等四项内容。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由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负责办理,并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
    2023-05-02
    472人看过
  • 国有企业怎么进行改制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将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改制。必须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必须认真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界定产权,改制涉及的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改制方式国有企业改制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在实际中,通常被采用的方式有如下几种。1,出售给外商;2,出售给民企;3,管理层收购(MBO);4,员工持股;5,外部战略投资者与管理层联合收购;6,出售给其他国有企业一,改制方案的制订(一)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
    2023-06-15
    362人看过
  • 国企退休金高的秘密
    国企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的金额和私企不一样,国企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般比私企高些。国企私企的退休金基本上是没有差别的,养老金的多少是根据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的,和企业性质无关。但国企可能为职工的养老保险缴得多,以后养老金也会多;私企老板为省钱,按低档次缴纳养老保险,以后养老金要少点。国企退休金每月多少钱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
    2023-07-04
    435人看过
  • 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确定商业秘密之后,应当订立《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其主要内容有,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确定商业秘密的原则、商业秘密的标志方法以及商业秘密载体管理办法等。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是确定本企业商业秘密事项的依据和标准,由于企业、单位经营性质和领域不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事物也不尽一致。所以每个企业都应该依据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自己的商业秘密范围,明确哪一类事项是本企业的商业秘密,这是《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中必备的、首要的内容。本企业商业秘密范围要在一定范围公布。确定商业秘密的原则:在国家秘密范围以外确定的原则;严格按照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构成要件确定的原则;由基层单位申报,企业保密委员会或负责人审批的原则;随时产生随时确定,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等。具体操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国家利益。首先与国家秘密相关的保密范围相对照,对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事项即应确定
    2023-06-05
    283人看过
  • 国家企业改制后工资构成会变化吗
    事业单位改革变企业后工资应当不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用人单位不得非法拖欠和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
    2023-04-27
    222人看过
  • 劳动者制服企业不可不知道的秘密武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有关证据,可能会影响自身权益。因此,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的证据包括:(1)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2)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
    2023-08-17
    485人看过
  •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生命
    商业秘密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作了较为严格的界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995年月日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解释,详细列举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具体内容。和过去的要领外延相比,杂了客户名单、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资源情报。在地方法规中,北京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将商业秘密概念的属概念界定为技术秘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上海市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者5条进一步明确商业秘密包括特定的原材料配方、工艺流程、技术决窃、设计资料、管理方法、营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商业秘密的获得及占有有在现代市场竞争中具有的重要作用,是商业秘密被侵犯的内在原因。占有了商业秘密,就是占有了市场,把握了生存与发展权。所以,竞争对手往往为获取
    2023-02-22
    441人看过
  • 企业要如何订立《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企业确定商业秘密之后,应当订立《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其主要内容有,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确定商业秘密的原则、商业秘密的标志方法以及商业秘密载体管理办法等。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是确定本企业商业秘密事项的依据和标准,由于企业、单位经营性质和领域不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事物也不尽一致。所以每个企业都应该依据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自己的商业秘密范围,明确哪一类事项是本企业的商业秘密,这是《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中必备的、首要的内容。本企业商业秘密范围要在一定范围公布。确定商业秘密的原则:在国家秘密范围以外确定的原则;严格按照“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构成要件确定的原则;由基层单位申报,企业保密委员会或负责人审批的原则;随时产生随时确定,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等。具体操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与国家秘密相关的保密范围相对照,对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事项即应确定为国家秘密
    2023-06-13
    326人看过
  • 关键秘密:解析商业秘密的神秘层面
    (1)绝密级——关键性商业秘密。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比如配方、生产工艺、图纸等,一旦泄密,企业可能会遭致灭顶之灾。(2)机密级——重要性商业秘密。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这一类商业秘密是具有重大价值的,比如客户名单、经营策略与技巧,招投标等,它们的泄漏会使企业大伤元气。(3)秘密级——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害。除以上两类外的商业秘密的情报资料,都可归入这一类银行商业秘密的密级分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但是,大家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应当符合四个要件: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
    2023-07-08
    419人看过
  • 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的条件
    (一)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委托中介机构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审计,其中标的企业或者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与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应当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二)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制订以及与此相关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底价确定、中介机构委托等重大事项应当由有管理职权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管理层不得参与。(三)管理层应当与其他拟受让方平等竞买。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必须进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选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在公开国有产权转让信息时对以下事项详尽披露:目前管理层持有标的企业的产权情况、拟参与受让国有产权的管理层名单、拟受让比例、受让国有产权的目的及相关后续计划、是否改变标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否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等。产权转让公告中的受让条件不得含有为管理层设定的排他性条款,以及其他有利于管理层的安排。(四)企业国
    2023-06-09
    479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 更多>

    #国企改制
    相关咨询
    • 国企工资在国企改制变成民营你能赢的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2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
    • 国企改制企业的如何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1、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2、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 注意: 1、支付形式要求企业以现金支付给员工作为解除长期劳
    • 国企改制前的企业法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0
      国有企业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具体表现在: (1)干部和人员的终身雇佣制; (2)国家或地方财政出资设立; (3)没有股东约束,只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导致追求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动机不足。 所谓国企改制,是指将国有企业改制为企业法人,即有独立的董事、监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突破国企改制三大难题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
    • 国有企业,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变更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4
      (1)出让土地年期的有限性。企业取得的是有限年期的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无限期使用。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不同用途,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期也不同。土地使用权期满,使用者需申请续期,并支付出让金,才能继续使用。 (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可流动性。企业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土地就成为企业的法人财产,在法定的土地使用年期内和不改变用途的条件下
    • 国家企业改制后工资构成会变化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19
      事业单位改革变企业后工资应当不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用人单位不得非法拖欠和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