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9:32:34 452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怎么办

按照《劳动合同法》上述法条的规定,可以作如下理解: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又没有续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仅限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三阶段”期间,用人单位不得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
    在怀孕、分娩和哺乳的“三个期间”,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12月21日,媒体从市法院获悉,一名女员工在怀孕一个月后被公司解雇。法院裁定,公司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员工哺乳期结束,支付13500元工资,支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支付2300元孕产妇医疗补贴和20791元孕产妇生活津贴董原为沈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员工,2011年8月1日入职,担任接待员。2013年1月,董怀孕,一个月后被公司解雇。董认为,公司解雇怀孕员工显然是违法的,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雇员工。董先生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支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支付根据生育保险享受的医疗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沈阳的董先生说,董先生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与客户发生争吵,与领导发生冲突,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商业损失,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董没有提供怀孕证明。公司不知道他怀孕了,双方终止了劳动关系。不得向他重新发放社会保险、
    2023-05-07
    420人看过
  • 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一)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二)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三)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四)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五)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六)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二、企业劳动合同终止应注意什么(一)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
    2023-03-31
    257人看过
  • 用人单位享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权
    一,。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无法就劳动合同的修改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应当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雇主“过失终止”雇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1)证明其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雇佣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2023-05-07
    41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终止合同,有何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是终止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通常离职有以下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
    2023-02-07
    399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用人单位应办理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法》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手续办理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有关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手续办理散见在劳动部一些规章中。劳动部1992年《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动部劳力字[1999]33号)第18条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1个月内将职工档案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者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部门。劳动部1996年颁布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
    2023-05-01
    202人看过
  • 公司终止合同后,用人单位应该如何赔偿?
    要分三个方面来说,第一个方面就是公司依法解除合同,按照规定按照约定来解除合同,是看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龄,按照工龄来进行一个经济补偿。那么有一年工龄就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这个员工工龄12年以上,最多发12个月工资。如果员工的工龄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之内没有超过一年,那么就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员工的工龄在六个月以下,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工龄计算,半年工龄就是给他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是第一种情况。第二种情况,就看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怎么赔。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法的规定,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就要按这个员工应当得到的经济补偿的两倍来支付赔偿金。第三种情况就是员工违法了。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因为员工违法或者是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这种情况。单位解除合同,就没有经济补偿。够不成再赔偿的问题。公司不签合同就是终止合同吗?劳动
    2023-07-06
    168人看过
  • 单位破产劳动合同的终止合理么
    单位破产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合理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一、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什么补偿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根据第(一)、(四)、(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退休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赔偿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
    2023-06-20
    48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案件原告吴云的丈夫左芳芳,1964年10月工作,1970年5月在河南省**市中原石油机械总厂工作。后来,安阳**机械总厂改制为安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左*仍为本单位员工。2002年11月21日,原告丈夫左*方病逝,**公司支付原告700元善后费用。后来,原告多次要求**公司协商丧葬费、养老金等事宜,但均告失败。2004年10月25日,原告向内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审查,仲裁委员会认为原告的上诉已超过法定上诉时限,决定不予受理。因此,原诉人告知法院。要求:1。依法要求被告支付丧葬费2040元。2、死亡赔偿金6800元,遗属津贴依法发放(2002年11月起每月70元)。在诉讼中,**公司于2000年7月至2001年11月向左方*提交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登记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内部联系表》和工资单,以证明**公司与原告丈夫于2001年6月30日离开*方
    2023-05-07
    356人看过
  • 用人单位能不能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并且不再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无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只有劳动者有权终止劳动合同而不续签。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赔偿。同时,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待遇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仍需赔偿经济补偿。怀孕期内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案情回放几年前小陆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后来通过朋友介绍进入本市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企业与其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续签了一年合同。今年年初,小陆经医院检查已怀孕。四月底,企业以劳动合同期满不为其续签合同为由,通知小陆终止劳动关系。对此,小陆多次与企业交涉未果,她只能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要求撤消企业与其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观点在劳动仲裁开庭审理时,小陆认为:在怀孕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是不能与自己终止劳动合同的,自己在三期内的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现在企业以劳动合同期满而不再续签合同为由终止劳
    2023-08-05
    470人看过
  • 终止合同后单位的赔偿问题
    单位终止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合同《民法典》没有规定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了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可以终止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法定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
    2023-07-01
    468人看过
  • “第三期”用人单位与女职工不正当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如何对三任女性员工不当终止劳动关系进行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处理原则:1。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性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工资。在办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满的,在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确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直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视为用人单位的提议。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至女职工“三期”期满为止。如果女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期限”届满之日尚未届满,或者双方之间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则雇主应支付女员工的工资,直至“三个期限”届满之日并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女性员工的劳动合同在“三期”到期之日到期,则视为双方的劳动合同已到期终止,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上述孕期工资参照《深圳经济特区
    2023-05-07
    104人看过
  • 如何赔偿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原因对劳动者进行辞退的,也需要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赔偿。因病医疗期满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3-07-01
    53人看过
  • 用人单位能否终止患有职业病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很多劳动者都认为只要自己受了工伤,用人单位就应该对自己往后的生活复杂。劳动法虽然重在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但在用人单位能否终止与职业病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问题上,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在法定条件下终止劳动合同,这要结合劳动者的伤情及医疗程度和合同有效时间考虑。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终止终止劳动合同不同于解除,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前,不能解除患有患有职业病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主动辞职。但一旦合同期满,是否可以终于合同,则视情况而定,法律并不禁止在法定情况下不与其续签,终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尚处于工伤认定期间应当续延合同(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当员工还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尚未确诊的情况下,即使劳动合同已经期满,用人单位也不能立即解除合同,直到经过鉴定确定员工的伤势不构成丧失劳动能力(一至六级伤残)时,用人单位才可以终止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工
    2023-04-22
    279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符合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情形。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的内容失去效力,劳动合同条款规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也随之消失。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条件: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任何一个合同都规定有其生效的期限,有明确的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的时间段内,劳动合同有效,超出了这个时间段,劳动合同即失去了效力。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指的就是劳动合同已经到了其截止日期,不再发生效力,不再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应当规定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则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2、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退休即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在某些
    2023-04-29
    72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情况: 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 更多>

    #终止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有吗,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4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与否,分为三种情形: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
    • 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和用人单位的合理性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2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终止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2、终止劳动合同不存在双倍赔偿问题,只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享受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 单位解散算劳动合同终止吗,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8
      单位解散算劳动合同终止吗 用人单位因解散而清算的,用人单位要终止劳动合同,并且给予员工相应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
    • 个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怎样终止劳动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2
      单方系违反的行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由于本身的过错造成的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现行的《》、《违反<劳动法>办法=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的规定,此种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三种,即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经济责任是指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即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费用。按照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6)243号
    • 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单方终止怎么办, 劳动合同被用人公司单方面终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1
      劳动合同被用人公司单方终止,应当依法赔偿员工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