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0:33:42 136 人看过

补偿方案不可诉。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对区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以及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实践中,补偿方案是房屋征收决定的重要前置程序之一,是房屋征收决定的附件,一并予以公告,也是区县政府对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的重要依据。但是,行政法规并未明文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不服的救济途径,只是在房屋征收决定或者补偿决定的行政诉讼中,法院会对其合法性一并予以审查。实践中,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因为补偿方案是房屋征收决定的附件,人民法院认为其不是独立行政行为。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不服的,也不能单独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救济。当然,在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只有补偿方案,没有房屋征收决定的违法征收类型的案件,被征收人可以单独就补偿方案提起行政诉讼,这是补偿方案可诉的例外情形。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包括什么

1、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的实施

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内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4、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征询意见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5、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确定

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有关征地补偿的具体情况,是需要基于上述嫠中认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不同的赔偿项目,在征地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赔偿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4日 04: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征地组织法有什么区别
    征地审查和征地补偿,配置方案审查是两种具体行政行为,其中征地审查先,征地补偿,配置方案审查后,征地审查的主体是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征地补偿,配置方案审查的主体是征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征地审查是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以批准征地文件的方式进行的,征地补偿,配置方案审查是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配置方案审查的方式进行的。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流程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
    2023-08-18
    102人看过
  • 水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都有什么具体内容
    水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征地搬迁范围、对象及期限、征地补偿标准、征收搬迁补偿标准及搬迁方式等内容一、村里拆迁怎么补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关于农村修路破坏祖坟的赔偿因修路导致征占居民祖坟土地的,按照土地征用的相关标准给予补偿,但也应本着尊重社会公德
    2023-04-04
    238人看过
  • 合同约定的征地补偿是否有法律效力
    2020年3月下旬,某村村民从本村村民李某诉本村村民委员会一案中,得知合同两方分别于2016年8月12日、2016年4月6日签订了《流域治理承包合同》两份,让他们很吃惊,合同约定有一个条款是:征地补偿款归承包方三分之一,他们认为这个规定严重侵犯了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于是就有了这个问题: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我们(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认为,合同约定是无效的。1、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规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根据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征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而不是遵循合同约定发给土地承包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明确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1)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2)土地承包经营方案;(3)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上述规定
    2024-02-03
    232人看过
  • 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是: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如宣布该标为废标,改由其他投标人中标的,或者随意宣布取消项目招标的,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适用定金罚则返还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未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多少时间发内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在公示期满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之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023-07-09
    234人看过
  • 征地拆迁安置的补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征地拆迁安置的补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法律保护;义务依法产生后,受法律强制。依法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认真遵守,双方无权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协议条款是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的拆迁协议,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应当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考虑。形式上拆除依法管理的房屋,当代管理人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如何确定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拆迁补偿协议是指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金额、
    2024-01-04
    418人看过
  • 北京通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后,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征地补偿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征地实施情况,制定完善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报省级政府批准后执行。征地批后实施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问题。二、关于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
    2023-02-28
    291人看过
  • 最新崇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崇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15]422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朝阳村九组、朝阳村全民十二组、朝阳村全民十三组、朝阳村全民十四组、朝阳村全民十五组、朝阳村全民十一组、朝阳村全民十组、朝阳村十二组、朝阳村十三组、朝阳村十一组、朝阳村十组、铁塔村三组、铁塔村四组、铁塔村五组、新桥村毛家桥四组、新桥村毛家桥五组;征收农用地186220.3平方米、建设用地23506平方米、未利用地2621.8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212348.1平方米。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
    2024-01-18
    77人看过
  •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能起诉吗?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不能起诉。但根据补偿方案作出对个人房屋征收的决定是可以起诉的。如果认为该房屋征收决定明显侵害了自身的利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一、司法强拆有补助吗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是可以征收他人财产的,但是需要给予适当补助。如果他人不予配合的,政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强拆。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要求拆迁补偿有时效吗要求获得拆迁补偿,并因此引发纠纷,提起行政诉讼有六个月时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
    2023-03-02
    309人看过
  • 国土局没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征地违法吗
    没有批文,那么土地征收必然是违法的。没有征地批文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而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是需要非法征地的行为。一、集体土地征收什么意思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属于农民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征地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和使用者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所有权证书、向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二、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主要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3条到25条的规定中,1、建设项目进行确定,只有确定了建设项目之后才能进行征地。2、土地征收申请。3、对土地征收申请的审查。4、批准征收土地。5、征收土地公告。6、征地补偿登记。7、听取意见。8、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方案。9、支付征地各项费用。10、被征地人交出土地或者土地管理部门
    2023-03-27
    226人看过
  • 开发商与个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开发商与个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开发商与个人就征地补偿的各项问题能够达成意见一致就是可以的。协议书的签署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没有签署书面的协议书,很有可能导致后续出现纠纷的时候仅有口头的约定,没有书面的约定证据可以进行采纳。一、如何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
    2023-06-27
    107人看过
  •  健身房合约规定不赔偿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健身房应根据实际情况执行退款要求,消费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解除合同退款。健身房应该退还消费者后半年的费用作为退款,也可以扣除一定的违约金,但需遵守合同约定。不合规。健身房应根据实际情况执行退款要求。健身房年卡应该是让消费者某段时间之内,到健身房健身。假设消费者办卡,是从1月1日到12月31日,那么这整个期间都可以去健身房。如果消费者中途反悔了,比如6月份就觉得坚持不下去不想练了,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款的,健身房应该退还后半年的费用,当然健身房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扣除一定的违约金,但终归是要退,不可以强买强卖余下半年的健身服务。健身房年卡退款规定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健身房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健身房年卡退款规定应当明确具体内容。通常情况下,健身房年卡退款规定包括以下几点:1. 办理退款的时间限制:在办理健身卡的次日起,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2. 退款金额的计算方式:健身房应当将健身
    2023-11-04
    499人看过
  • 征地安置费补偿标准,征地安置费补偿计算方式
    一、征地安置费补偿标准征地安置费补偿标准如下: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二、征地安置费补偿计算方式征地安置费补偿计算方式如下:被拆迁人
    2023-03-23
    279人看过
  • 征地没有安置补助是否合法
    1、征地没有安置补助合法吗?如果土地被征收,被征收人要安置,一般给予安置补偿,因此征地没有安置补助一般是不合理的。二是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应当对征地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有保障。土地征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为被征收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农用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地价确定。区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利用、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需、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用地以外的土地、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先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整理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补偿因征收
    2023-05-31
    445人看过
  •  法律观点:个人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个人协议的法律效力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心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个人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以及满足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个人协议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个人协议只有满足以下要求,才能具有法律效力:行为人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内心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协议的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个人签订的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此外,还需要满足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个 人 协 议 的 法 律 效 力 要 求 是 什 么 ?个人协议的法律效力要求是什么?个人协议是指个人之间为达到特定目的而订立的协议。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人协议的法律效力要求包括以下几点:1. 平等原则:个人协议应遵循平等原则,即协议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具有平等的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 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在签订
    2023-09-03
    50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是什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哪些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7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
    • 征地安置方案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了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4-25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予以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一份法律文件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川在线咨询 2025-01-08
      根据有关一式一份合同有效性的规定,如果是合同,则规定为无效,但如果是协议,则规定为有效。因为合同必须由双方以上签署,而协议或其他形式的书面文件则可以由单方面签署。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则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一)一方利用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 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12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得到保障。 征地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征用农业用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贴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域的综合地价确定。区域综合地价应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位置、土地供需关系、人口、经济社会
    • 婚姻法规定的婚约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1
      婚约没有法律效力。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后,可以进行婚姻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