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人身、财产受到损害,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为保证将来判决得到顺利执行,可以在提起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等规定,告知申请人如下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住址);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包括事故经过、损失情况、责任认定、被申请人可能存在的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等导致将来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况)
同时提供: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被害人在事故中死亡的,应提供申请人与被
害人近亲属关系证明;如申请人系法人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资料。
3、被保全财产的具体情况和资料(如肇事车辆的名称、产地、型号、品牌、号码、现所在地、现价值多少等);
4、其它应提供的证明资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5、如申请人因老、弱、病、残不能到庭办理申请事务,可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二、申请人依法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其申请。
1、申请人可以直接提供自己合法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现金等)进行保证。
2、可以提供他人合法财产进行保证,并由他人出具保证书。
3、可以由具有与申请保全财产相当的经济能力的申请人或他人进行保证,并出具保证书。
4、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三、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四、申请人应预交申请保全费。申请保全费包括:
1、申请费(按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
超过一千元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2、执行保全实际支出的费用。
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六、被申请人如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七、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诉前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担保人也应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八、诉前财产保全,由申请人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财产损害赔偿之诉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或被告住所在人民法院管辖。
-
如何合理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294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无效的情况,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311人看过
-
财产损害纠纷赔偿的处理方法,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72人看过
-
损害财产赔偿的规定
190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害赔偿包括那些
367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支持间接损失吗,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488人看过
-
有案底的可以申请财产损害赔偿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2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诉讼不同于治安或者刑事案件,结案后是没有案底的,不会影响到今后政审。 但是,如果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对当事人司法拘留,这时就有了案底了。 情节严重者,可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
-
财产损害如何处理,交通肇事财产损害赔偿范围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7一、交通肇事财产损害如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是一种侵害财产权的行为,会造成包括车辆毁损在内的诸多财产损害,修复后车辆减值损失应否予以赔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争议颇多。反对者的理由是,对于受损车辆,已经得到修复,其损失基本得到弥补,而车辆减值损失并不明确,在现实中没有实际体现出来。且在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中主张车辆减值损失,于法无据。二、交通肇事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有的认为车辆的减值损失应纳入赔偿的
-
财产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赔偿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2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
-
重大交通事故路损赔偿件中,财产损害怎么赔偿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以及本解释第2条的规定,确定第19条至第29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18条第1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第3款规定
-
发生交通肇事后财产损失如何申请赔偿?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06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