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协议”的形式征收红线以外的农村房屋和土地是否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1:44:04 208 人看过

以“协议”形式超红线征收农村房屋、土地是否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只能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如何对超出征收范围的房屋进行征收是违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补偿。(2)拆迁补偿的基本方式有:货币补偿房屋产权交换;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根据拆迁人被拆迁人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双方可以自愿选择适当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以专业市场评估价格、商品房成交均价和专业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为依据。根据评估方法的不同,提出了价值本位产权交易和面积本位产权交易。此外,被拆迁人可选择异地安置或搬回。被拆迁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组合上述两种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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