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受到与用人单位相同的法律保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2:20:27 239 人看过

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是国内外流行的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人才服务机构租借人才的一种新型的用人方式,也是一种全面的高层次的人事管理服务。人才服务机构与用工单位和派遣人员分别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人才派遣合同,以规范三方面在派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在派遣期间用工单位与派遣人员发生人事隶属关系。劳务派遣,在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已经相当流行。

用人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40条第1、2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1日 2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务派遣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是否需要单位的参与?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1、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中涉及的特别要求包括:(1)订立合同期限应在2年以上;(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必备条款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
    2023-07-04
    296人看过
  • 劳务派遣辞职向用工单位还是派遣单位提
    一、劳务派遣辞职向用工单位还是派遣单位提劳务派遣辞职向派遣单位提,劳务派遣的劳动者是与劳动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是与劳务派遣公司辞职。但是辞职之前,也可以先与用人单位通知一下,让其做好准备。二、劳务派遣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务派遣是不能随时辞职的,因为劳务派遣的员工是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务派遣合同的,如果是想要辞职的,应当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是在辞职前的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是双方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就可以随时辞职,可以随时终止不固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务派遣工能否享受高温补贴劳务派遣员工也有高温津贴。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因此如果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的,劳务派遣员工在从事高
    2023-05-22
    99人看过
  • 普通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单位的属于劳务派遣吗
    一、普通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单位的属于劳务派遣吗因业务需要或其他关联企业借用,用人单位将劳动者外派的,并不是《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其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也同样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二、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吗被派遣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
    2024-01-25
    312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相关法律问题详解
    1、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两百万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属于特别规定。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的特别规定实践中用人单位出于规避用工风险的目的,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发展迅猛。一些劳务派遣单位为了逃避用人单位的责任,在劳动合同中不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而是将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合同期限或用工时间作为劳动合同期限。4、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的劳动报酬支付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实
    2023-04-26
    54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为用工单位。二、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有:1.用工关系的区别。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管理,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其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公司,员工的管理教育、工资发放、社保关系等均属于劳务公司。合同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直接使用、管理,其工作关系、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社保关系均属于用人单位。2.工作性质的区别。劳务派遣工。主要是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的性质,将本单位业务中的一块业务,整体划给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人员集中承担。如很多制造业公司的包装、装卸等业务,清洁业务、物管业务等。总体上劳务派遣工主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合同工。本单位招聘的员工,一般都叫合同工,他们有的从事管理工作
    2023-06-19
    499人看过
  •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如何确定派遣期限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一、实行劳务派遣的合同最多能签多少年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由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协商一致确定,但派遣工的劳动合同则最少要签二年。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二、劳务派遣有什么不利的吗劳务派遣后,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以无劳动关系为由任意辞退被派遣劳动者,拒不支付工资,引发了诸多法律纠纷。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
    2023-06-27
    172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动者间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劳动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除了要有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外,还要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二)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三)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至少要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问题与劳动者权益维护近年来,劳务派遣用工发展迅猛,各种劳务派遣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随之亦出现了一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如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其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相应责任,阻碍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强迫职工置换身份;有的用人单位把本单位职工分流到新组建的劳务派遣组织,再由派遣组织重新派遣到原单位的原岗位工作,而工资福利待遇却与原来的待遇相差甚远;有的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空出工作岗位后,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规避其对自有职工应当承担的责任;
    2023-07-27
    151人看过
  •  "派遣单位是否为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公司被视为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之间存在间接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协议是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之间基于原先劳动合同签订的协议,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日常管理等方面作了约定。虽然说是劳务派遣企业和劳务派遣人员之间的协议,但实际上对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也存在约束力。因此,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人员之间是间接劳动关系,存在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被视为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是否有劳动关系,法律上并未明确,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或者称间接劳动关系。因为他既有劳务关系民事属性,也有劳动关系的人身属性。一般而言,《劳务派遣协议》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日常管理、期限、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等事项都作了约定。该合同其实是劳务派遣企业基于和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代替劳务
    2024-03-13
    426人看过
  • 用人单位能否自设劳务派遣公司向本单位派工?
    劳务派遣是指劳动力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签订派遣契约,在得到派遣劳工同意后,使其在被派企业指挥监督下劳动。劳务派遣的最大特点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派遣劳动者不与被派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机构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被派遣至要派企业劳动,形成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状态。劳动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涉及的劳动关系较为复杂,如果不对这种用工方式加以限制,任其自由发展,很可能引发许多新的问题,甚至发生用人单位借这一形式逃避法律责任问题。如实践中有用人单位通过自设劳务派遣单位,然后与所谓的劳动者派遣单位(本质为一家)恶意串通来规避法律责任和社会保障义务的现象。对这一现象,我国原有劳动法律、法规缺乏相应的规定,损害了不少劳动者的利益。为弥补这一立法空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此作出禁止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7条规定:用人单
    2023-08-17
    229人看过
  • 民法典的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劳务派遣各单位之间是什么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
    2023-06-19
    176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遭受工伤:用人单位是否应对?
    由劳务派遣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也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而是涉及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和受派遣劳动者三方,包含派遣单位与受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的派遣合同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对派遣员工而言,他(她)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伤认定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但对劳务派遣公司而言,因派遣员工是在为要派单位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和要派单位会在合同中约定,因工伤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义务,由要派单位承担。因此,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则会依据派遣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义务。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1、用工单位应将使用派遣劳动者情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负责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2、核对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劳动者的身份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等材料
    2023-07-11
    188人看过
  • 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可以随意换岗吗,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劳务派遣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换岗,需要和劳动派遣单位协商。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的义务是支付劳动者报酬,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培训,告知劳动者的工作要求等。一、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可以随意换岗吗劳务派遣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换岗劳务派遣与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换岗。而劳务派遣本身不可以随意的更换工作岗位,因为劳动派遣的工作岗位是劳务派遣合同当中严格明确规定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二、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的义务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下: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主要是告知被派遣劳动者所做的工作、该工作岗位的要求、在劳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每月劳动报酬的数额以及为其缴纳
    2023-06-04
    115人看过
  • 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劳动者起诉难题
    派遣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有劳动合同关系。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关于劳动者一方起诉用人单位一方申请撤销的处理第十条劳动者就终局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终结诉讼。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对用人单位的抗辩应一并处理。劳动者起诉后撤诉或因超过起诉期间被驳回起诉的,用人单位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用人单位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或基层人民法院在受理劳动
    2023-07-05
    226人看过
  •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区别在哪
    一、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区别在哪1.性质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是属于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间则属于劳务关系。2.适用法律法规不同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你与用人单位之间使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例如侵权与损害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二、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责任由谁承担劳务派遣员工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
    2023-08-15
    26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更多>

    #劳务派遣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
      1.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2.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
    • 被派遣到工作单位后,劳务派遣工能否起诉相关单位?
      浙江在线咨询 2025-01-13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纠纷必须先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过程中,劳务派遣机构或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均为共同当事人。因此,劳务派遣工可以一并起诉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即您所说被派遣到的工作单位。
    •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存在劳动关系能否适用本单位的劳务派遣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4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是否有劳动关系,法律上并未明确,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或者称间接劳动关系。因为他既有劳务关系民事属性,也有劳动关系的人身属性。一般而言,《劳务派遣协议》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日常管理、期限、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等事项都作了约定。该合同其实是劳
    • 劳务派遣用人单位的人员相同的岗位,是否为一致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4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
    • 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务派遣单位续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3
      不能。合同到期后,使用者不继续和劳动者不继续,前者有经济补偿,后者没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4、46条的规定。如果公司的上司和人事部门口头说要退休的话,在没有收到正式的书面通知(盖公章)之前,请按时上班,或者让使用者书面通知。如果只有使用者口头说明天不上班的话,如果不来的话,使用者就没有人说不上班,自己缺勤几天,公司会自动退休处理。用人单位退休或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有《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