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机关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09:21:09 352 人看过

一、办理机关

大连市人民政府授权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二、承办机构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二)《民法典》第二章

(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即将出台)

(五)《土地登记办法》

四、申办条件

(一)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二)申请条件

因各种原因致使国有土地使用权消灭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受理窗口取得】;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受理窗口取得】及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权利消灭的证明或批准材料:

(1)政府收回土地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收回决定书;

(2)司法部门注销土地使用权裁定文件;

(3)因自然灾害致使土地灭失的证明。

(4)使用权到期的,应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5.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注销证明;

6.相关补偿协议;

7.土地登记结果查询报告【查询窗口取得】(过渡期内适用,过渡期后,由审查人员直接在土地登记信息系统内查询);

8.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不能提供的,应自行在媒体上登报注销);

9.其他证明材料。

注:复印材料须提供原件进行一致性审查,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数量限制

六、承诺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公开方式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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