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可收回房屋的具体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20:41:38 117 人看过

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擅自转租租赁房屋;

(2)擅自拆除或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

(3)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

(4)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公共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6)故意破坏租赁房屋的。

房屋出租人需要履行哪些治安责任

房屋出租人需要履行的治安责任有: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排除房屋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安全;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对租赁信息进行备案登记;检查承租人是否具有合法有效证件,对于有违法活动的承租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房屋停止租赁的应该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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