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房屋没有执行房屋的所有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21:30:51 229 人看过

即使被执行人只拥有一套房产,有时也可执行。虽然最高法院曾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房屋,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但此规定指的是保证被执行人的居住权,而非对房屋的所有权。

一、法院可不可以拍卖一半产权的房子?

首先,法院可以拍卖一半产权的房子,这是合法的。一般价格都较低,原因在于竞买人只能获得这套房子的1/2产权,办理过户、再出租、再出售都有可能遇到诸多麻烦。

买半个房子,在办理过户、再出租、再出售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障碍。理论上,法院出具执行裁定可以直接办理过户,但是房产中心通常会要求另外1/2产权人共同去办理签字等手续,如果对方不配合,情况就会变得比较麻烦。同理,再出租、再出售时也需要另一个产权人的同意,尤其是再出售的时候,如果没有法院再去协助执行,困难会更大。财产权本身是有的,但收益处分权可能会面临纠纷的风险。与普通房产相比,法拍房面临最核心的难点不在于税费,而且对于其本身价值的把握和收房清场的难度。在买受人收房时,如果被执行人自住,只能商量,如果这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一套住房,麻烦就开始了。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实践中,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角度考虑,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的,往往不予执行。

二、查封的房子可以设定居住权吗

诉讼保全查封的房子暂时是可以确立居住权,并且是享有有居住权的。

法院查封的房子,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需,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抵押。如果是其属他的情况,不可以居住。

居住权消灭只能是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

三、法院可以拍卖一半产权的房子吗

首先,法院可以拍卖一半产权的房子,这是合法的。一般价格都较低,原因在于竞买人只能获得这套房子的1/2产权,办理过户、再出租、再出售都有可能遇到诸多麻烦。买半个房子,在办理过户、再出租、再出售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障碍。理论上,法院出具执行裁定可以直接办理过户,但是房产中心通常会要求另外1/2产权人共同去办理签字等手续,如果对方不配合,情况就会变得比较麻烦。同理,再出租、再出售时也需要另一个产权人的同意,尤其是再出售的时候,如果没有法院再去协助执行,困难会更大。财产权本身是有的,但收益处分权可能会面临纠纷的风险。与普通房产相比,法拍房面临最核心的难点不在于税费,而且对于其本身价值的把握和收房清场的难度。在买受人收房时,如果被执行人自住,只能商量,如果这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一套住房,麻烦就开始了。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实践中,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角度考虑,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的,往往不予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房屋因为没有房屋所有权证无法过户怎么办
    房屋因为没有房屋所有权证无法过户可以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退房通知,退房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卖方为买方办理退房手续、将全部购房款退还给买方,根据无法过户的原因确定违约方,由违约方根据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怎么约定和解决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和解决方案如下:1、逾期交房违约: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相关部门公布或合格房地产评估机构在逾期交房使用期间评估的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2、面积误差违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按实结算房价;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方有权退房。3、变更规划设计违约: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结构类型、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发生变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变更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是否退房;4、房屋质量不合格违约: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
    2023-06-28
    293人看过
  • 物业有没有权利验收业主的房屋
    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业主的权利包括住宅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享有房屋出租的全部租金收入。有权自由出售、转让、出租自己的房产,不受别人干涉,并受法律的保护;有权使用楼内公用地方及电梯等公用设施;对本住宅楼和本住宅小区的各项公约有投票权;有权根据契约条款,监督管理公司及其人员的工作。业主的义务是应按照契约规定,交纳应分担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税金;应签订集体签订的公约。物业没有权利验收业主的房屋。一、业主的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
    2023-02-22
    61人看过
  • 强制执行搬走房屋有没有期限
    除非裁定终结执行,否则法院受理申请执行后,已经作出的强制执行裁定一直有效。当然执行中双方也可以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的相关规定:1、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2、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3、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
    2023-02-13
    228人看过
  • 共有人没有房屋的有权利去售卖房屋吗
    房屋共有人有下列权利:1.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2.处分自己份额权;3.对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未同意的权利人可以向私自出售的权利人主张赔偿,但房屋如果已经过户,则无权向买主索要。一、共有房屋析产如何理解共有房产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按形成时的情况不同,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共有是共有人都不能在共有的房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平等的义务。共同共有的房产若要转让,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任何一个共有人都不能擅自处分,否则这种处分将被认定为无效。对于一些形成时间较久的共有房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共有人都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各自的份额,应当认定这种共有为共同共有。二、公房拆迁该如何补偿如
    2023-06-27
    197人看过
  •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有没有限制
    (1)办理房产证会有期限吗?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期内约定的房屋权属;(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为未竣工房屋的,应当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为竣工房屋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上述法律规定明确,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也就是说,首先,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开发商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否则它将承担违约责任。二是合同中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这就是人们经常提到的所谓“90”天期限。“90”日,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物为未完工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90”
    2023-05-02
    335人看过
  • 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只有购房合同的房是否能买
    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的房最好不要买,因为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是不能进行产权过户的。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法律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2024-08-18
    133人看过
  • 没有房屋所有权证能不能交易呢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交易的,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绝对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根据我国律法规定,房子买卖必须以过户为准,要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而且也不受国家的保护。其次,由于这类房子没有房产证也不能进行贷款、过户和办理公证等事情,因此是不建议购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2024-08-07
    338人看过
  • 房屋征收后房屋归谁所有
    1、房屋被征收后,任何人都不再对房屋有享受所有权。房屋被征收,所有人在征收决定书生效时丧失所有权。2、拆迁补偿协议包括的内容,包括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等。征地补偿费怎么发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征地实施单位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征地补偿费用足额支付。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通过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等方式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直接发放有困难的,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发放征地补偿费用,受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公示征地补偿费用使用、分配方案和发放名单,及时发放征地补偿费用。《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2024-05-16
    294人看过
  • 房屋产权没有年限
    我国的房屋产权是没有年限限制的,因此也就不存在是否取消,土地使用权有着年限限制,但是并没有取消。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屋产权年限与房屋使用年限(1)房屋产权年限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70年产权是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2)房
    2023-08-17
    100人看过
  • 拥有所有权的房屋
    此类房产又可分为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单独所有:即指公民个人拥有房产的完整所有权。该种房屋的继承比较简单,该公民的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共同共有: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在此情况下,在公民死亡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比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死亡后,先将房屋属于另一方的分离出去,一般夫妻各占一半份额,剩余的一半份额才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不同的是,按份共有中,死者对房屋拥有产权的份额在生前即是确定的,死后,只有这部分份额,比如房屋的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属于死者的合法遗产,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生活中还存在着公民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便突然死亡的情况。比如公民在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办理过户手续取得产权登记证前突然死亡,由于我国对房屋
    2023-08-17
    259人看过
  • 没有房产证可以申请房屋被执行人房屋保全吗
    不可以。没有房产证就无法确定房屋的权属,无法确定是否是义务人的财产,也就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因此,如果没有房产证,那么法院一般是不会采取财产保全的。一、离婚后有贷款的房子怎么过户?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呢?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二、别人欠我钱不还能报警吗报警并不能解决欠钱不还的纠纷。欠
    2023-03-20
    118人看过
  • 房屋类型是房屋所有权
    法律综合知识
    我们按照房屋所有权的属性做出细致的划分。当前阶段中,国内住宅性质的房屋依据产权归属可以划分为以下四个类别:(1)国家所拥有的住宅;(2)由劳动人民集体所有的住宅;(3)公民个人持有的住宅;以及(4)由其他经济组织(比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的住宅。至于非住宅类的房屋,大部分为国有制(即国家房产)及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而由其他经济组织所有的部分相对较少。关于如何区别这些类别的房屋,主要是观察其产权证上的颜色,因为不同的颜色标识着该房屋是否具备买卖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24-08-01
    220人看过
  • 民法典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能否继承
    一、民法典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能否继承房屋没有房产证,但如果房屋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继承人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遗产继承需要公证吗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关于遗产继承是否需要公证这个问题,简单来说,不是遗产继承必须公证,而是有些部门必须要求当事人公证。比如,房产管理部门必须要求当事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后才可以
    2023-04-19
    275人看过
  •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如何补偿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对无产权证的房屋进行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就是对房屋所有权的补偿。根据相关规定,不是房屋产权人拿不到房屋拆迁补偿款,而是不是他不能证明自己是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所有人。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很多。不同的情况需要分别解释。如果是农村的老房子,因为农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所以如果没有产权证,只要集体组织能提供房子是你的相应证明,他们也可以拿到拆迁补偿款。(2)在城市里,如果房子没有产权,你只能找到把房子卖给你的人或持有产权证的人,双方协商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以弥补他们没有产权,否则他们就得不到拆迁补偿。
    2023-05-08
    316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院有没有没有没收房屋的权利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5
      可以没收房屋,也可以变卖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者集体的,不可以)。民诉法规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当然包括房屋和土地使用权。
    • 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就真的能被法院执行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5
      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但依据其他法律文件确定房屋是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是可以执行的,但房屋是被执行人唯一房产的,只能查封不能拍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也是可以执行的,但需要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其房屋权属归于被执行人所有,人民法院既可以对该房屋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作出裁定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 房屋没收三年没执行,还执行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31
      不影响执行,有理帮你打赢官司,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 租房合同房东没有房屋所有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0
      合同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没有违法约定的,合法有效。 但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房屋出租方没有房屋所有权,合同效力待定,如果经过房主追认那么有效,否则无效。 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剩余房租和押金,承担违约责任即可。
    • 如果未获取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法院有权执行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09
      现在这个法院对判决房屋所有权的,一般是民事判决的形式效力是指判决宣判后在程序上所具有的一种约束力,包括判决因宣判而对法院产生的效力和因确定而对当事人产生的程序上的效力。对于法院来说,这种形式上的约束力可以称为拘束力,它是指判决一经宣示,作出判决的法院就应该受到其拘束,不得任意将已宣示的判决自行撤销或变更。对当事人来说,判决产生的所谓形式上的约束力又称为“形式上的确定力”,即一旦判决确定,就发生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