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病因引起工伤复发可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08:21:24 271 人看过

一、别的病因引起工伤复发可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复发一般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办法》

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综上所述,无论因为什么原因造成工伤复发的,确认是工伤复发,就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待遇。不过,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后跟用人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并且当时也领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就不能再享受任何工伤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复发相关文章
  • 未达到工伤级别,也可享受工伤待遇
    【案件背景】刘某系A公司职工,月工资2000元,公司未为其参加工伤保险。2015年9月4日下午,刘某在工作中右手不慎被烧伤。事发后,刘某就近到一家小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为右手前臂、腕关节烧伤,其治疗费用890元由刘某本人垫付。10月17日,刘某的伤被认定为工伤。因伤势较轻,估计评不上伤残等级,刘某也就没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来,刘某一直未上班,公司也未通知其上班。12月1日,刘某找到公司,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公司报销医疗费用890元,补发未上班期间的3个月工资6000元。公司认为刘某不够伤残等级,不能享受有关工伤待遇,刘某到小医院接受治疗也不符合工伤保险报销要求,并且一点轻伤在家休息3个月不到公司上班,现要求发工资,于法无据。双方协商无果,刘某申请劳动仲裁。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进行了两次调解,公司最终同意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刘某两个月工资4000元及所有医
    2023-06-09
    68人看过
  • 不在岗发病死亡不享受工伤待遇
    [案情]朱某系某公司的门卫。今年2月16日7时左右,朱某在公司大门的警卫室内发病,送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3月23日,朱某的妻子提出申请,要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朱某作出工伤认定。4月29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朱某死亡系工伤的决定。某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争议]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死者朱某是否构成工伤,即朱某的发病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某公司认为,朱某发病不是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不属于工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则认为,朱某系该公司的门卫,是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应视为工伤。[说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本案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朱某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但从公司提供的考勤卡看,朱某生前的工作
    2023-04-22
    296人看过
  • 职工因工下落不明可享受怎样的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享受工伤待遇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2023-08-10
    455人看过
  • 因工作感染血吸虫病可享受因公受伤待遇吗
    一、因工作感染血吸虫病可享受工伤待遇吗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主要是:(1)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则”。(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已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工伤。(3)患职业病。职工经诊断或鉴定确患职业病,并经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认定流程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
    2023-06-11
    72人看过
  • 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有哪些待遇
    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有哪些待遇职业病属于工伤赔偿范畴,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治疗或患职业病,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但
    2023-06-14
    305人看过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怎么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具体的工伤待遇完全依照初次工伤的待遇处理:住院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等工伤待遇;在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按照具体伤残等级依法享受相应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具体的工伤待遇完全依照初次工伤的待遇处理:住院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等工伤待遇;在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按照具体伤残等级依法享受相应伤残待遇。
    2024-04-24
    135人看过
  • 工伤伤残待遇哪些人可以享受?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3、医疗费:据实报销。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
    2023-02-12
    330人看过
  • 因工受伤在上班以前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因工受伤的可享受下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及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五级职工的伤残津贴等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一、工伤的赔偿内容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
    2023-03-13
    260人看过
  • 尘肺病患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尘肺病属于职业病中的一种,应当算工伤尘肺病合并症有那些?得了尘肺病能合并有那些并发症。1、呼吸系统感染:肺内感染是尘肺病人最常见的并发症,由于长期接触粉尘,在粉尘的化学和物理作用刺激下,呼吸道粘膜损伤,常合并慢性支气管炎,加之呼吸系统的清除自愈功能下降,肺组织纤维化损伤、病人的抵抗力降低,细菌易在肺内生长繁殖,导致肺内感染;2、肺结核:由于尘肺患者抵抗力降低,常易感染结核菌;加之粉尘中二氧化硅可增进结核菌的活性和毒性,抑制人体对结核菌的防御机能;再者尘肺造成肺组织局部缺氧,有利于结核菌的生长和播散,因而尘肺患者易患肺结核;3、肺气肿:由于肺组织纤维化,导致肺泡过度充分膨胀,气体异常进入肺间质
    2023-07-16
    415人看过
  • 中暑工伤昏迷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中暑工伤昏迷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患有职业病的可认定为工伤,《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意见稿也明确指出,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此外,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等人群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因此,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引发的中暑应该属于工伤。如果要享受工伤待遇,须通过四步走:1、申请职业病诊断;2、申请工伤认定;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4、申请工伤待遇。一、中暑后须经有资质机构诊断认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内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申请诊断,如重庆市疾控中心等。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必须提交一份申请书和三份证明。申请书就是职业病诊
    2023-02-18
    128人看过
  • 服刑期间还可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一、服刑期间还可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服刑期间还可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具有丧失享受待遇的条件、拒不接受劳动可不可以力鉴定、拒绝治疗等情形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职工服刑的,不符合上述情形,仍然可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可不可以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二、留用察看期间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留用察看期间造成工伤的,应当享受工伤待遇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不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
    2024-01-17
    70人看过
  • 村干部因公受伤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村委会不是企业、事业单位,村干部也不是政府雇员,也不从村集体领取工资或者报酬,因此,村干部与村委会、村集体之间既非劳动关系也非雇佣关系,也无法提供与村委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总之,现阶段村干部因村里公事受伤难以认定为工伤,只能根据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来维权。给他人帮工受伤,属于工伤吗法律上所称的帮工,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不能申请工伤。但是可以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去请求被帮工人赔偿损失。如果被帮工人拒绝赔偿的,可以先积极做伤残鉴定,具体可以按照以下的流程:1、先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即先找到司法鉴定机构,接着提交鉴定委托书。2、应委托审核后即受理。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即将认受理。3、进行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委托后,将会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做鉴定。4、进行补充鉴定。一般在出现以下的情况时可以做补充鉴定:(1)有新的相关鉴定材料;(2)原鉴定项目有所遗漏。
    2023-07-04
    69人看过
  • 工伤复发待遇提前退休可不可以?
    一、工伤复发工伤复发待遇提前退休提前退休可不可以?工伤工伤没有办理提前退休一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公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逐月享受伤残津贴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退休年龄后按相关政策办理;若劳动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在满足其他条件下,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提前退休的条件如下(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2)因病连续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为2年以上);下岗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3)单位职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2023-06-16
    52人看过
  • 工伤复发确需治疗应享受的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工伤医疗待遇、配置辅助器具待遇、停工留薪待遇。具体如下: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
    2023-04-22
    92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待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复发是指在工作期间出的工伤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再次复发。 具体规定: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 更多>

    #工伤复发
    相关咨询
    • 工伤复发待遇更换公司还可以享受工伤复发待遇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工伤复发待遇更换公司,还可以享受工伤复发待遇吗?答案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旧伤复发可以不上班吗,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4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经劳动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享受工伤待遇。至于所受伤害经治疗痊愈后又复发的,是否还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我国法律也作出了明文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30条、第32条和第33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你的情况显然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你发生工伤事故,工厂应该依法为你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
    • 工伤员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工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4
      工伤员工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
    • 自杀引起的抑郁症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2
      抑郁症患者在工作中自杀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明确规定,符合工伤认定或者视同工伤认定,但属于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 因战因公伤残可否享受工伤待遇?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5
      对于因战因公享受工伤待遇的回答见下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中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的。’”此类职工,可以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