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20:30:54 134 人看过

买卖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我国法律没有要求订立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买卖合同不是要式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一、农村房屋转让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双方就转让事宜达成合意,并约定好协议内容。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等。3、质量要求。4、包装方式。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6、检验标准、时间、方法。7、结算方式。8、违约责任。9、解决争议的方法。10、其他条款。

二、物权期待权的法律条文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在采用所有权保留作为担保方式的分期付款买卖中,当事人经常约定尽管出卖人先将标的物交付于买受人,但在买受人尚未支付完毕全部价款以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买受人仅取得所有权的期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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