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香港仲裁中心联合主办、方达律师事务所和高伟绅律师事务所赞助的模拟仲裁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此次研讨会旨在介绍香港仲裁中心的仲裁程序和规则,并通过模拟仲裁的方式使听众对香港仲裁中心仲裁规则有直观印象。据记者了解,之前香港仲裁中心在内地详细介绍过仲裁规则,但举行模拟仲裁尚属首次。
为了使香港的仲裁程序更易了解,主办者以模拟仲裁的方式展示了香港仲裁中心仲裁规则的运作。模拟仲裁以英文进行,模拟仲裁的案件是涉及一家北京公司和一家美国公司的商事纠纷,香港仲裁中心主席莫石担任模拟仲裁的独任仲裁员,方达律师事务所的师虹律师、缪斌律师作为北京公司的代理人,高伟绅律师事务所的JimJamison等律师作为美国公司的代理人。双方按照香港仲裁中心的仲裁程序进行了陈述、证人质证、专家质证和总结陈词。模拟仲裁结束后,会议发言人就香港仲裁中心仲裁规则的特点及其对中国内地企业的吸引力作了进一步的讨论和总结,普遍认为虽然内地企业可能对香港仲裁个别程序还需要逐步适应,但是香港仲裁中心已经成为解决涉华商事纠纷的重要机构之一。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王承杰出席了研讨会并致开幕辞。香港仲裁中心主席莫石、秘书长苏国良和副秘书长刘京向听众介绍了香港仲裁的情况和香港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制的政策为仲裁创造了有利的环境。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规则相比,香港仲裁中心的仲裁规则有很多特点,比如:香港仲裁中心不采用名册制度,内地企业可以自由选择内地或香港仲裁员;当事人可以选择中国大陆法作准据法;可以根据案件需要,自由选择内地中国律师或境外律师做代理人;另外语言也不是障碍,在其涉及内地企业的案件中,很多都是中英文双语进行的,有的甚至是中文。
参与本次模拟仲裁研讨会的听众主要是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北京各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及部分学术研究机构的代表。
据记者了解,6月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香港仲裁中心还会在香港举办另外一场模拟仲裁研讨会,目的是向香港法律界介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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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规则是仲裁机构制定的,用于规范仲裁程序和仲裁行为的规则。它是仲裁程序的基础,规定了仲裁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方式、时限等内容,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公平、高效进行。 仲裁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仲裁工作的质量和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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