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约定期限吗
可以的,一般来说,约定期限不超过三年。而且在物业项目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委会之后,该合同无论是否到期,都自行终止,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另行签署正式物业管理合同。
二、物业费有滞纳金吗
物业能否就业主拖欠物业费加收滞纳金,应完全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签订的合同中含有加收滞纳金的条款,那么物业就可以对逾期不缴物业费的业主收取滞纳金,注意:业主欠物业费有法律规定,二年内物业可以起诉业主要回物业费,并有权要求缴纳滞纳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
(二)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虽然可以约定,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又开始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会终止。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则由订立合同双方约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具有期限明确、稳定性强等特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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