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过程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08:20:28 214 人看过

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对租赁双方的合同进行监证,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登记范围:凡在城镇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应提交证件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

4、房屋租赁合同

办理程序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收费标准

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一、2022租房合同标准版包含哪些内容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二、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租赁登记相关文章
  • 房屋出租不登记怎么处罚,房屋租赁登记有哪些条件
    房屋出租不登记怎么处罚《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出租房屋后,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经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仍未登记的,将面临罚款等处罚。房屋租赁登记有哪些条件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条件:(一)出租屋(包括住宅出租屋、工商业出租屋及其他出租屋)业主或者管理人和承租人;(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后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行为;(三)房屋权利人将房屋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合作、合伙等名义,不直接参与经营,不承担相应经营风险而获取收益及将房屋提供给直系亲属以外的人无偿使用等变相租赁行为,纳入租赁管理;(四)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备案。房屋租赁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当事
    2023-04-21
    495人看过
  • 租赁房屋所交的出租登记费是什么
    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法登记房屋所有权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一、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房屋面积、体积或价格比例收取。二、住房登记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房屋登记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住房登记是一套;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所有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三、向申请人收取房屋登记费。但当事人必须按规定共同申请,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所有人的一方收取。房屋租赁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该制度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法律法规中。北京租赁房屋出租合同<p>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p><p>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p><p>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p><p>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p><p>依据《中
    2023-08-07
    170人看过
  • 没有房屋租赁登记,租赁合同是否生效?
    未取得房屋租赁登记的合同是有效的。是否办理了备案登记,不会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当事人未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提交的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及出租方身份证明文件;3、承租方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4、出租共有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5、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6、出租已抵押的房屋,还应提交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7、登记部门认为必需的其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3-07-07
    265人看过
  • 我国租赁房屋登记事宜
    房屋租赁登记
    一、问题介绍及律师分析解答二、相关的法律条款正文:房地产租赁为什么要实行许可制度?【律师分析】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地产出租,须持有《房地产租赁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房地产不得出租。《许可证》由市主管机关统一印制,区主管机关发放,但市主管机关规定由其发放的除外。实行许可制度,一方面规定出租房地产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另一方面为承租人租用合法的出租屋提供了保障。【文章导航】一、问题介绍及律师分析解答二、相关的法律条款【相关法律】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2023-06-15
    310人看过
  • 租赁房屋不登记无效吗
    租赁房屋不登记也是有效的,我国法律并未将登记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房屋租赁合同应在订立后三十日内登记备案,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一、租房合同生效时间有几种?各有什么效力房屋租赁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双方当事人就租赁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生效。租赁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二、身份证过期可以签租房合同吗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证件过期了,只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自签字时成立并生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对于合同内容没有异议,是各自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般在双方签字盖章时就已经生效,如果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才生效的话,要先办理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但租赁合同不在其中,租赁合同签订之后,如果
    2023-03-28
    273人看过
  • 房屋租赁登记费有多少
    收费标准:一、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二、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三、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四、房屋登记费向申请人收取。但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五、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按第
    2023-06-01
    325人看过
  • 房屋租赁的流程是怎样的,租房有哪些流程
    (一)确定预租区域首先,租客要明确换租房想实现的具体条件,如选择与工作单位近的区域、重点商圈附近或者交通便利的小区,以公交出行为主还是选择地铁沿线等等。有了房源选择的大致意愿,才能更好的确定租房区域,有效避免选房的盲目性,低效性。第二步,锁定租房的区域范围,经过第一步的筛选,购房人应该提前规划出租房的大致位置。这一步骤的目的可以使选房区域范围缩小到某个商圈或这某个大型社区,能够缩短选房时间。第三步,对房屋情况及租金水平有一个明确的预期,如对房屋居室、楼层、配套设施的要求,预计支付租金的价格水平段。前期的租房规划对快速锁定房源非常有利。(二)寻找房源初次租房者一般可以通过房产中介或是权威的网站需找感兴趣的房源。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通过大型的、资质齐全的中介或权威网站寻找房源,以免上当受骗。(三)看房、选房注意事项实地看房时,一定要仔细考察房子周边环境和房子本身。查看房子周边购物、交通等是否便
    2023-06-28
    297人看过
  • 登记备案对房屋租赁的影响
    1、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2、未登记备案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有什么影响(1)未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依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当事人约定,将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要件的,则依照约定,房屋租赁合同将在登记备案后生效;(3)当事人约定,将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但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纵使未登记备
    2023-04-16
    239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去备案吗,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流程
    一、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去备案吗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要去备案要根据所租赁的房屋性质确定,一般经营性住房需要进行备案登记,而住宅用房无需登记。1.经营性用房。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住宅用房。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流程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流程如下:1.在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2.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材料;3.符合要求的,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
    2023-05-03
    166人看过
  • 广州地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程序
    一、填写契约租赁双方当事人到租赁管理机构购买并填写《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契约》及《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审批表》。租赁双方当时人按下列要求填写《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契约》和《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审批表》第一和第三栏。1、填写《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契约》时,应使用墨水笔或毛笔,并不得漏填和随意删改。如填错须更正时,必须经租赁双方当事人在更正处签章才有效;2、房屋地址必须正确填写房屋所属区、路、街、巷、里、门牌,不得简写,并要与房屋所有权资料的地址相符。如地址已更改的,须提供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更改地址的证明;3、租赁部位必须明确表明,如文字不能表述清楚的,可画平面图标识;4、租赁面积要注明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其计算方法要符合有关计算规定;5、租赁用途按实际使用情况(如住宅、商业、厂房、仓库、办公、托幼等)填写;6、租赁期限须注明起止时间并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期限;转租的租赁契约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
    2023-06-10
    52人看过
  • 更换租赁房屋承租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更换承租人的程序是什么?您需要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领取《变更承租人亲属关系证明表》,将该表拿到原承租人档案所在部门,并切记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印章,而不是单位公章,然后交回承租人公证处向公证员提交的证明,包括《公租房承租人亲属关系变更证明表》,家庭关系证明表中包括下列证明材料:
    2023-05-07
    465人看过
  •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撤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流程
    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撤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撤销需要准备下列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流程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流程大致如下: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也可以亲自前往备案,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便可办理完成租赁
    2023-06-29
    427人看过
  • 房屋租赁是否要办理备案登记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出租是否备案不影响房屋租赁协议的效力。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①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②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③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④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房屋出租不是必须备案,但是备案可以保障当事人的相应权利,由此,还是建议能备案的尽量选择备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2023-02-23
    324人看过
  • 浙江省房屋租赁登记规定
    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租赁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的规定,租赁双方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一、县房地产管理局为我县房屋租赁管理的主管机关,对房屋租赁实行统一管理。二、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制度。凡在本县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除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出租给本单位使用外,均应按规定办理登记。三、出租人和承租人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向县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对符合房屋租赁条件的,县房地产管理局应自接到登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办理,并核心发房屋租赁证。四、租赁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发行租赁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将租赁房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房屋转租,转租双方当事人应签订局面的房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经原出租
    2023-06-10
    368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租赁登记
    相关咨询
    • 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怎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具体程序是怎么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7
      核心提示: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怎样办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我国对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即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登记备案的具体程序: 1、登记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
    • 怎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房屋租赁登记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怎样办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我国对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即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登记备案的具体程序: 1、登记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房
    • 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费,房屋租赁登记费收取标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4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缴纳哪些费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用主要包括房屋租赁手续费和租赁土地收入,由出租人缴纳。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出租时,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房屋租赁手续费,根据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的数量,在办理租赁登记手续时收取。房屋租赁费缴纳标准:(1)房屋1。建筑面积小于30平方米,50元。2、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80元。三、房屋中有几间房分别出租,应分别计算。非住宅1、100
    • 租赁房屋不登记的处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08
      房屋出租不登记的在主管部门的限期内仍然不办理登记的个人罚款一千元以下。单位罚款一千以上一万元以下。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
    •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登记备案吗?房屋租赁必须经过登记备案的法律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1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第十四条规定:“房屋出租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赁登记实际上是在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双方设立了一道法律保护屏障。因为租赁登记要求提交:(一)书面租赁合同;(二)房屋所有权证;(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四)出租房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