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有哪些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34:39 448 人看过

一、共同侵权行为的定义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单独侵权行为中,加害人只有一个,因此过错和责任的认定相对简单。在共同侵权行为中,由于主体的复合性,即加害人是多数人,对共同过错的认定就比较复杂,需要从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多方面加以综合考察,在单独侵权行为当中,只存在一种法律关系,即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而在共同侵权行为中实际上存在着内外两种法律关系,就外部而言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发生了一种法律关系,而与此同时,在加害人内部即加害人之间也因共同加害行为产生了一种法律关系。正是因为共同侵权行为存在着两种法律关系,其纠纷的解决相对于单独侵权行为所引发的纠纷的解决而言更复杂,更困难。正是基于此,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后者区分了两种诉讼:一种是由受害人向一个或多个共同侵权人提起的诉讼,称为主诉;另一种是向受害人支付全部赔偿费用的一个或几个加害人,向其他共同侵权人提起的责任分担之诉,称为追偿之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2日 0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侵权行为的客体包括哪些,侵权行为的特征
    一、侵权行为的客体包括哪些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民事权益,而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大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债权责任的承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侵权行为的特征(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
    2023-06-17
    54人看过
  • 如何认定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有哪些行为特征
    一、如何认定专利侵权行为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认定为专利权侵权行为: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7.冒充专利的行为。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都属于专利侵权。二、专利侵权有哪些行为特征专利侵权有以下行为特征: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并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3.违反了法
    2023-05-06
    180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中危险行为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必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次,加害人的行为必须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内;第三,共同危险行为需具有导致他人权益受损的危险性,并造成了实际损害;最后,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导致损害后果的原因。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必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次,加害人的行为必须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内;第三,共同危险行为需具有导致他人权益受损的危险性,并造成了实际损害;最后,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导致损害后果的原因。 共 同 侵 权 行 为 中 危 险 行 为 的 认 定共同危险行为和一般共同侵权行为在构成要件、损害结果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和归责原则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共同危险行为中,加害人是个别人,且无法确定,而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是确定的,损害后果是共同造成的,行为人即加害人。在损
    2023-09-19
    95人看过
  • 对共同侵权行为怎么起诉?
    1、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诉讼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同侵权行为人为连带共同被告:(1)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2)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其他共同侵权人免责(不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法院有释明义务,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对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被告必须一并起诉;放弃某一个被告即放弃了相应赔偿份额。一、共同危险行为与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的区分共同危险行为与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一样,行为人彼此之间都没有意思联络,非常相似,二者都不要求共同侵权人在主观上存在共同意思联络。其仅要求
    2023-06-23
    160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及概念
    一、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如下:1.在该两种行为的构成要件上来说,其主要区别为:(1)对于损害的发生,共同危险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共同过错;共同侵权行为人则具有共同过错或过失。(2)共同危险行为中,加害人是个别人,且无法确定;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是确定的,损害后果是共同造成的,行为人即加害人,尽管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2.在损害结果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上二者区别:共同危险行为中,只有个别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共同侵权行为中,行为人与损害结果都有直接因果关系。3.在举证责任上,二者亦有区别:共同危险行为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4.在归责原则上二者有所不同:共同危险行为案件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而共同侵权案件采用过错原则。二、共同侵权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故意或过失致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2023-05-03
    122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是如何构成的
    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第一,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当行为人只有一人时,不可能成立共同侵权。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第二,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这一要件中的“共同”主要包括三层含义:其一,共同故意。数个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成立共同侵权行为;其二,共同过失。“共同过失”主要是数个行为人共同从事某种行为,基于共同的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损害;其三,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相结合。第三,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第四,受害人具有损害。这是受害人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一个基本要件。无损害,则无救济;如果没有损害,就不可能成立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指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
    2023-05-04
    304人看过
  • 共同侵行为与多因一果侵权行为如何区分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多因一果”侵权是指数个行为人事先并无意思联络,数个行为偶然结合而使同一受害人产生损害。1、共同侵权行为中的数个行为结合程度非常紧密,各个加害行为从损害结果中来看是不能分割的,其侵害目的和目标是同一的,在行为上表现为同一个有机整体。而多因一果侵权行为中的数个侵权行为每个侵权行为都是一个独立的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起的作用各有不同,数个侵害行为不表现为有机的一个整体,只是分散地、偶然地凑合在一起。2、共同侵权行为中的每个行为都会导致损害结果直接或者必然的发生,是在各个加害行为共同作用下导致损害后果的产生,但是从损害结果中来看分辨不出具体上哪一个或者数个行为直接、必然地导致损害结果的产生。多因一果行为的侵权行为中不是每一个侵害行为都必然导致损害结果直接或者必然发生,其中的一些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上来说只是为另外一些侵害行为创造条件和机会
    2023-05-06
    333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的赔偿方式
    1.共同侵权行为一般由共同侵权人连带共同赔偿。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共同侵权行为的定义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并没有对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作出更明确的界定,一般认为,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
    2023-07-05
    321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的连带性是什么意思
    连带性,是指共同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任何加害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向受害人清偿全部责任后,免除其他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民事责任。承担责任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加害人,有权向其他加害人追偿。共同侵权中,加害人之间的责任分配,通常以各自的过错程度及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义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而约定义务则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某种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
    2023-06-13
    325人看过
  • 侵权行为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特征?
    1、单方实施。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2、民事违法。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这里所谓的法定义务。3、加害他人。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物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一般不包括债权。除民事权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属于侵权行为法保护的范围。4、应担责任。侵权行为是一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这种法律后果就是侵害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是什么?(一)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有侵权行为,不是必须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则必是有侵权行为。(二)侵权行为的程度决定侵权责任的大小。多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时,经其责任大小来确定赔偿责任。二、侵权行为法死亡赔偿
    2023-05-07
    244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侵权行为包括哪些,侵权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中的侵权行为包括哪些民事诉讼中的侵权行为主要包括: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二、侵权行为的特征有哪些侵权行为的特征有: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2.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3.侵权行为是加害于他人的行为。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物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一般不包括债权。大家,除民事权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属于侵权行为法保护的范围。4.侵权行为是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侵权行为是一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这种法律后果就是侵害人应当承
    2023-06-07
    375人看过
  • 名誉侵权行为怎么判定,侵权行为的特征
    一、名誉侵权行为怎么判定名誉侵权行为的判定规则如下:侵权人用语言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或者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致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的,应认定属于侵害名誉权行为。认定构成侵害名誉权,还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二、名誉侵权行为的特征名誉侵权行为的特征:1.名誉侵权的被侵害人是特定的人,当然不一定必须要指名道姓,但如果侵害的指向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的人,让别人立马就可以分辨出来的特定的人,那么都属于特定的人,都构成了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2.名誉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因为不论是故意的行为或者是过失的行为,只要加害人有过错,并在客观上确定造成了对他人名誉的毁损,那么加害人就应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3.名誉侵权在客观方面具有明
    2023-03-16
    295人看过
  • 侵权责任是否需要违法性,共同侵权行为有哪些类型
    一、侵权责任是否需要违法性1、侵权责任是需要违法性的,违法性是侵权行为的构成的要件之一,所以要认定侵权责任的,侵权行为需要具有违法性。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共同侵权行为有哪些类型1、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主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基于主观故意而共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这种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实行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按照通说,只有实行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简单的共同侵权行为;而包括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复杂的共同侵权行为。2、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我曾经将其叫做视为共同侵权行为
    2023-06-20
    76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应如何追究侵权责任?
    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四个要件:一是主体的复数性。必须是二人以上,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二是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四是受害人具有损害。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饮酒具体侵权行为类型司法实践中,同饮人在喝酒过程中和喝酒之后违反前述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侵权行为类型主要有:(1)劝酒、拼酒、押酒、端酒或者迫酒等行为导致某同饮者醉酒并受到身体健康损害乃至生命丧失。(2)虽无积极劝酒等情形,但对某同饮者过度饮酒行为未加提醒或者制止。(3)在某同饮者醉酒而处于危险状态下未及时送医治疗。(4)未将醉酒者妥善安全送回家。(5)对醉酒人(不限于醉酒)酒后驾车离开的行为未加有效提醒及劝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
    2023-07-29
    49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包括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构成的情形。... 更多>

    #共同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共同行为有哪些类型,如何提起共同侵权行为诉讼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共同侵权行为有哪些类型共同侵权行为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基于主观上的关连共同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这种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实行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 2、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对于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视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既没有共同故意又没有共同过失,实施的行为直接结合,造成同
    • 共同危险行为的特点是什么,共同危险行为在什么情况下产生侵权行为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如下的特点: 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的行为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主体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如甲企业生产由乙企业销售的产品致人伤害,但不能确定该商品的缺陷是因为甲的生产环节所致,还是由于乙的保管不善所致,甲乙企业的行为就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但不能判明。在共同危险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有可
    • 什么是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2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只有符合侵权损害行为才能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其构成要件有四: 一、损害事实的存在; 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四、侵权行为的违法性。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基于与自己有关的行为、事件或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规定或者特别法上的规定应负责任的侵权行为。
    • 共同侵权行为的种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0
      共同侵权行为的种类主要有如下几种: 1.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 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主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基于主观故意而共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这种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实行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按照通说,只有实行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简单的共同侵权行为;而包括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复杂的共同侵权行为。 2.客观的
    • 可以将共同侵权行为分为哪些类型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08
      1、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 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主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基于主观故意而共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 2、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 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 3、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的准共同侵权行为。 4、团伙成员行为 团伙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