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合同订立的注意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3:10:19 71 人看过

订立无偿保管合同时需要注意损坏赔偿责任的承担。无偿保管合同是无偿替他人保管物品,若保管物品出现损坏,保管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多少责任都是需要考虑的地方。按照规定,无偿保管的物品出现损坏后,若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则保管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若无法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则应当承担责任。重大过失指的是保管人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或预见之后没有采取措施,并因此造成物品损害的行为。

无偿合同的特点是怎样的

无偿合同的特点是其中一方不需要进行一定的义务的履行,无偿合同特征是赠予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不同于赠与行为,因为赠与是赠与人的单方法律行为,而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为内容的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如果仅有赠与人的意思表示,而没有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就无法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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