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审理案件什么进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0:11:01 314 人看过

商事仲裁庭审流程: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阶段;

4、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由法官作出裁判。

一、离婚起诉开庭流程

1、准备开庭: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3、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4、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二、一般起诉开庭审理多长时间

要看具体案情,我国没有规定时间限制。如果是一般案件,是1到2个小时。如果案情特别简单,1个小时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三、交通事故起诉流程及资料是什么

1、立案阶段

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

2、庭前准备阶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会向双方送达限期举证通知,此时,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举证。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交延期举证申请。

3、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审判人员发问、相互发问,最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各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庭审结束。

4、裁判阶段

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随后送达裁判文书,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日。如放弃上诉,则上诉期届满,裁判文书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16日 0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庭相关文章
  • 仲裁庭不予受理劳动仲裁案件的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满足以下情形,则劳动仲裁不会受理:(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撒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对于终局裁决,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用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
    2023-07-10
    484人看过
  • 仲裁庭上怎么对仲裁时效进行抗辩
    一、仲裁庭上怎么对仲裁时效进行抗辩1、依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时效适用民事诉讼的规定,如果仲裁过了时效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四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二、仲裁流程主要有哪些1、仲裁庭的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2、仲裁庭的组成。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3、仲裁员的回避。4、开庭。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
    2023-06-16
    406人看过
  • 仲裁一律开庭进行吗
    仲裁是内容是合同和财产方面的纠纷,一般会涉及商业秘密什么的,所以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一、民事诉讼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哪些一律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二、行政诉讼法上的规定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刑诉法中对于案件审理的分为公开和非公开的形式,这其中我们比较熟悉的公开审理的情况会更多,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国家或者其他的商业机密的,都会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避
    2023-03-06
    492人看过
  • 必须进行开庭审理的民事案件
    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的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法律明确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对于以下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1、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4、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民事二审不开庭审理情形有几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
    2023-07-07
    43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仲裁庭如何审理劳动纠纷案件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必须由当事人提交,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案件;二、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投诉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上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等;三、仲裁准备:1、组成仲裁庭;2、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成员、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作出回避决定;3、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当事人的申诉和辩护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4、拟定仲裁方案。四、仲裁开庭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当在开庭四日前向仲裁庭成员送达书面通知,将开庭时间、地点告知当事人。收到通知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
    2023-07-16
    453人看过
  •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步骤
    劳动纠纷仲裁程序,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根据我国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要经过以下程序。(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2)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受案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
    2023-08-12
    178人看过
  • 涉外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案件可以同时开庭审理吗?
    是可以同时开庭审理的。涉外仲裁,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涉外仲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居中决断的制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一经制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一、涉外仲裁的法律原则是什么?1、协议原则所谓协议原则,是指仲裁机构仲裁权的取得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协议基础之上。当事人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也可以在案发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当事人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能行使仲裁权。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建立在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之上。无论是中国当事人或外国当事人,也无论当事人所在国家的大、小、强、弱,他们在仲裁程序中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仲裁机构将公平相待、公正裁决。3、独立裁决原则独立裁决原则,首先是指仲裁机构在仲裁案件时,只能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实事求是地裁决,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其次
    2023-06-26
    476人看过
  • 仲裁庭审提纲是什么
    商事仲裁庭审流程: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进行法庭调查阶段;4、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由法官作出裁判。一、捷信起诉,法院会用短信告诉你开庭时间吗不会的,开庭是由人民法院进行通知的。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二、刑事诉讼的大致流程是什么①开庭。法庭审理的开始,是为从实体上审理案件作好准备。开庭时,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告知
    2023-03-07
    190人看过
  • 仲裁可以进行合并审理吗
    现行法律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受理申请请求问题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对什么情形下应合并审理并无十分确切的规定。因此,仲裁委是否进行合并审理,还要看当地出台的相关规定,如无地方法规,则决定权还是在仲裁委手上。仲裁中合并审理的分类1、仲裁事项的合并与仲裁案件的合并就仲裁中的合并而言,理论上首先可以分为仲裁事项的合并与仲裁案件的合并。前者指的是在一个案件中,围绕着当事人提出仲裁事项是否超出了仲裁条款进行审查.对于和仲裁条款约定的事项有密切联系的,仲裁庭决定是否合并市理。后者指的是不同的仲裁案件,其标的为同一种类或有关联的,仲裁庭决定是否合并审理的情况。2、仲裁事项合并下的再分类在实践中,通常见的最多的是请求事项与反请求事项合并审理。反请求在国际商事仲裁运用极广,是国际商事仲裁中被申请人保障其权益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在很多国际商事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对争议都有一部分责任,利益纵横交错,反请
    2023-04-17
    199人看过
  •  取保候审案件如何进行庭审?
    该段内容描述了取保候审的法庭流程。只要满足特定条件,当事人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无需进行庭审。庭审流程包括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随后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庭调解和宣判。只要满足特定条件,就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无需进行庭审。开庭流程如下:1、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当庭调解;5、宣判。 取 保 候 审 开 庭 : 遵 循 法 庭 纪 律 , 调 查 辩 论 和 宣 判取保候审开庭是一项重要的司法程序,它关系到被告人的自由和权益。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需要遵循法庭纪律,调查辩论和宣判。根据我国刑
    2023-09-04
    325人看过
  • 仲裁案件开庭笔录
    1、受理。2、组庭。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3、开庭审理。4、裁决。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一、土地出让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事实上,这种时候土地出让合同纠纷能否仲裁,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如果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出现纠纷时,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那么当然可以进行仲裁。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仲裁机构一般不会受理。如果是去仲裁了,一般要走下面几个步骤:1、先提出仲裁申请这是仲裁程序开始的首要手续。各国法律对申请书的规定不一致。在我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定》规定: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时,应向该委员会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签名申请书:(1)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名称、地址。(2)申诉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3)申诉人的要求及所据的事实和证据。申诉人向仲裁委员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附
    2023-03-10
    135人看过
  • 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审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由申请人及/或申请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及/或盖章的仲裁申请书,该仲裁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申请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案情和争议要点以及申请人的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在提交仲裁申请书时,要附具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并预缴仲裁费。被申请人应按仲裁规则规定的时间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明文件。如有反请求,也应在规则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并写明具体的反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具有关的证明文件。被申请人未提交书面答辩及/或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反请求未提出书面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二、仲裁庭的组成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涉外仲裁时,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各自在仲裁委员会名册
    2023-05-31
    235人看过
  •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要进行法庭调查,辩论吗
    1、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三条一、刑事案件的法庭辩论怎样进行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1)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2)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2)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3
    2023-03-25
    449人看过
  • 再审案件是按什么程序进行审理
    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一、被告现租房居住外地原告应怎么起诉被告现租房居住外地,原告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地域管辖遵从“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被告为公民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2023-06-21
    322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庭
    相关咨询
    • 仲裁庭开庭审理仲裁案件是不是还要看法庭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7
      《仲裁法》第三十九条也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但此条又规定,“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也就是说,仲裁庭仲裁案件可以不开庭。它是“仲裁庭应当开庭进行”外的一种补充形式。 不开庭审理就是书面审理,在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不到庭的情况下,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和证据材料,如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合同、双方来往函电等,以及证人、专家、鉴定人
    • 仲裁庭有必要开庭审理案件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7
      《仲裁法》第三十九条也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但此条又规定,“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也就是说,仲裁庭仲裁案件可以不开庭。它是“仲裁庭应当开庭进行”外的一种补充形式。 不开庭审理就是书面审理,在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不到庭的情况下,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和证据材料,如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合同、双方来往函电等,以及证人、专家、鉴定人
    • 二级仲裁庭是不是必须开庭审理仲裁案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7
      《仲裁法》第三十九条也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但此条又规定,“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也就是说,仲裁庭仲裁案件可以不开庭。它是“仲裁庭应当开庭进行”外的一种补充形式。 不开庭审理就是书面审理,在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不到庭的情况下,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和证据材料,如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合同、双方来往函电等,以及证人、专家、鉴定人
    • 上庭审理劳动仲裁案件应注意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4
      1、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仲裁机构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 2、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 3、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 4、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5、仲裁员
    • 请问法庭审理仲裁案件要开庭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0
      《仲裁法》第三十九条也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但此条又规定,“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也就是说,仲裁庭仲裁案件可以不开庭。它是“仲裁庭应当开庭进行”外的一种补充形式。 不开庭审理就是书面审理,在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不到庭的情况下,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和证据材料,如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合同、双方来往函电等,以及证人、专家、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