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是否可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08:51:43 190 人看过

近年来,我院连续接待了数起依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案件。据查,现在各仲裁委员会均在各交通大队设立调解中心,只要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意见,仲裁机构就出具仲裁调解书,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此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就申请人民法院

近年来,我院连续接待了数起依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案件。据查,现在各仲裁委员会均在各交通大队设立调解中心,只要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意见,仲裁机构就出具仲裁调解书,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此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从表面来看,这种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操作似乎顺理成章。但是,认真研读相关法律规定,我们认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不应属于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首先,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没有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专门性法律,该法及相关的法规、规章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作出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指明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处理的两条途径,即请求公安交管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作为专门性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赋予仲裁委员会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权力。应当引起特别注意的是,有关法律法规对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形式、期限、标准、效力等问题作出严格而详尽的规定。交管部门调解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严格程序,法院诉讼调解本身也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但《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赋予仲裁委员会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权力,相关法律法规更没有对仲裁委员会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作出程序规定。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法》第三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系因侵权引起,具有明显人身专属性质,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财产权益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既不在“可以仲裁”的范围内(《仲裁法》第二条),又未被列入“不能仲裁”的范围。仲裁委员会不具有解释法律的权力,不应对“可以仲裁”的范围进行扩大解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虽未被明确列入“不能仲裁”的范围,但仲裁应当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能理解为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可以仲裁,而且《仲裁法》于1995年实施,作为规范仲裁的法律,制订时间早,不乏有待完善之处。《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实施,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最新专门性法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应首先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

其次,仲裁法的制定目的在于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在交通大队主动介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为自身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却无助于纠纷的妥善解决,不利于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保护。这是对仲裁方式的误用,扭曲了仲裁的功能,悖离了《仲裁法》的制定目的。

第三,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负面效果。

一是对当事人而言,在交管部门调解无需交费,向法院起诉诉讼费也远比仲裁费用要低廉。仲裁委员会在交通大队设立调解中心,有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增加当事人经济负担之嫌。由于仲裁委员会在交通大队设立调解中心,会使有的当事人误以为这是必经程序,或者使其误以为仲裁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事实上,即使撇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这个问题不谈,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也不可能事先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持仲裁调解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的结果只有一个: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浪费了时间、精力和金钱,其合法权益却未能获得充分及时的保障。

二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涉及的当事人除了肇事司机和受害者,还有车主(车主和司机经常不是同一个人,有的车属于单位所有)、挂靠单位(营运车辆挂靠经营情形下)、保险公司(承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保险公司属于必要诉讼主体)等。在交管部门进行的调解,肇事司机、车主和受害者以外的涉案主体一般不会参与,交管部门和仲裁委员会也无权强制涉案主体参与调解。仲裁调解书在遗漏当事人情形下作出,显然不利于受害者的权益保护。

三是交管部门的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审理,主持调解或依法判决,一切均可依法有序进行。仲裁委员会的介入,意图以仲裁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原调解书以强制执行力,迫使法院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予以执行。虽然法院对此类仲裁调解书裁定不予执行,但从受理到审查再到作出裁定仍然是对法院司法资源的浪费,增加法院的不必要负担,也是对既有规范程序的“画蛇添足”。

四是当事人交纳了仲裁费用,拿到了自以为具备强制执行力的仲裁调解书,但是到法院申请执行却碰了壁。部分当事人不理解,心中有怨气,严重的甚至导致涉法上访。这不仅给法院带来不必要麻烦,更不符合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综上可知,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没有法律依据,同时实际产生了种种弊端,带来负面影响。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仲裁委员会主动介入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错误做法应予以纠正。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上级人民法院出具指导意见,有助于该问题的解决。

一、交通事故赔偿没商量好可以出院吗

交通事故赔偿没商量好有可能可以出院,是否出院的话,他并不是依照双方当事人赔偿问题有没有协商好,而是根据他的伤情状况,交通事故大体流程,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7日 2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委托给受害人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委托给受害人吗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有关事务。但接受处罚等不能由他人代办的事项,只能亲自处理,不能由他人代办。二、从哪可以查到交通事故裁决书1、您可以去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不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只有2014年及以后判决的案子,而且网上的更新速度慢,等判决书生效后才会上传。2、如果是自己的案子,建议还是自己到法院领取,以免耽误一审上诉时间或其他。3、事故认定书到交警队查询;判决书到法院查询;4、凭本人身份证即可。一般情况下会直接通知代理律师,可以及时和主审法官联系,5、可以打电话找当时的书记员询问情况。6、可以委托律师查询案件的具体情况。三、交通事故判决书下来了如何领赔款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原告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原告名字开户的银行卡、判决书或委托代理人、写委托书去保险公司理赔中心或法务部,即可直接让保险公司按判决书确定的数额转款,不必经过法院;如果保
    2023-05-06
    14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仲裁委员能做出仲裁裁决吗?
    一、交通事故仲裁委员能做出仲裁裁决吗?不可以。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没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指明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处理的两条途径,即请求公安交管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作为专门性法律,没有赋予仲裁委员会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权力。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发生后的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是什么?由于交通事故致人的非正常死亡,不但造成该公民生命的丧失,同时也给死者亲属及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这种伤害不仅表现在物质上的极大损失,而且精神上的创伤及痛苦更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但是人死不能复生,一个人的生命是无论用多少金钱也换不来的。对死者亲属的精神伤
    2023-04-20
    112人看过
  • 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纠纷有哪些
    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仲裁的纠纷包括: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纠纷;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纠纷;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其他。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1、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仲裁不收费。根据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所以,不必为付不起仲裁费而停止维权脚步。3、提供证据。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出入证、
    2023-08-05
    281人看过
  • 学生交通事故,学校是否会赔偿受害者?
    因交通事故而造成人身损害、车辆损失、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会根据赔偿标准进行赔付。以下就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人身损害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造成伤害,受害人需要治疗或休息。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2、财产损失赔偿: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是车辆维修费,间接损失类似于误工费。3、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残或死亡,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常在合理的范围内。《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
    2023-07-07
    85人看过
  • 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人口的绝大多数是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他们与雇主(包括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靠缔结雇用合同、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来规定,单靠现行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则是规范不了的,而改革开放以来广大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的利益未受到应有的保护,各种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层出不穷,法院受理大量的雇佣合同纠纷案件苦于没有具体法律规定作为裁判基准。①自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公布实施后,雇员受害赔偿案件的审理终于有法可依了,但基于雇员与雇主之间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审判实践中对于具体法律的适用仍然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为求法律尺度的统一,笔者以己一管之见冒昧撰写此文,期待大家指正。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到人身伤害而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雇员是指被雇用的职员或
    2023-04-23
    408人看过
  • 合同纠纷仲裁委员
    合同纠纷仲裁流程具体如下:一方当事人将发生的合同争议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根据当事人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最终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裁断。《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五十一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一、审请劳动仲裁流程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
    2023-03-10
    25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2022年交通事故能否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仲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以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仲裁,但是前提是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约定好。如果没有约定好,那只能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
    • 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受理仲裁协议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可以裁决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28
      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受理,关健要看双方间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双方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的,应该人提交所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而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无有效仲裁协议的,则只可以向法院起诉。所以,如果存在有效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法院已经受理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由法院裁定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归仲裁委管辖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6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仲裁委可以管辖。 根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否可以受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1、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受理,关健要看双方间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双方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的,应该人提交所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而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无有效仲裁协议的,则只可以向法院起诉。 所以,如果存在有效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法院已经受理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由法院裁定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起诉。 3、法律规定 《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找什么机构仲裁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